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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忆昔东坡词(1 / 1)

叶启是最喜欢古中国的明朝的,即时在历史评价上来说它出现了各种各样奇葩作死的皇帝,但都不妨碍他们死守着那一条看着就提气的祖训。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什么叫做气节,这才叫做气节!别提什么战略上的迂回,为了大局上的胜利可以牺牲局部上的利益之类的诡辩,身为一位铁血军人,从来就蔑视那些为了一时的和平可以抛妻弃子的所谓文人,在叶启的眼中,人活着不过那么一段光阴,卑微地活着还不如轰轰烈烈地战死,至少要对得起自己的脊梁,下了地狱至少还能尽了自己的责任和良心。

对于当年新闻报道中遇到无赖混混居然抛下女友逃跑的渣男,叶启恨不得一拳轰爆那混蛋的脑袋!

你可以说叶启的思想太过简单,但就因为他的简单和悍不畏死,反而在战争中活了下来,畏缩不前的反而都成为炮灰了,其中便包括很多在星际战争中以文官为主的投降派。

就因为是这样简单的叶启,有着严格的自律心和底线,才会在这个只要他愿意便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时代安静低调地过着平淡的日子。

他是军人,一个有着道德和良心的将军,他能将炮火无情地朝敌人倾泻,却不会以伤害、掠夺老百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叶启纵马提缰,骑着健马缓缓步于曲江河边,看着那些轻摆的垂柳,和风习习,烟水与夕阳的光彩柔和地融在一起,份外明媚,远处的渔歌声尚未落下,近岸的水拍声已经合着节奏应和了起来。

微风轻轻地拂动着他的黑色长发,笔直的身躯上,简洁的黑袍在碎金灿彩的碧波美景中显得很是突出。

三层木结构的摘星楼屹立在曲江畔,在普遍为一二层楼的建筑群中显得鹤立鸡群。叶启在门前下了马,早有伙计迎了上来,陪着笑脸伸手牵马,边走边道:“这位是叶郎君吧?三楼听涛阁的几位郎可等你等了好久了。”

“是秦国公嫡子他们?”

“是的,嘱咐某在此多加注意,叶郎君一身黑衣最是显眼,也是最好认的了。”

“有劳。”叶启客气地颔首,在伙计的引路上前往听涛阁,刚至门口便听得欢笑声,有男有女,进去一看,临江的那一边宽阔之处,一群少年男女正坐于几案旁谈笑,另一边,几位抱着各式乐器轻调慢唱的女子们正表演着,那些窈窕的身段和高耸的云髻,在斜阳的映照下显得甚有古雅的韵味。

“启郎,来这里!来这里!都给你留好位置了!”秦怀玉起身叫道,一众人都将目光移了过来,除了孙宾和林巧巧、程处亮之外,居然还有风流潇洒的蜀王李恪、清河公主李敬以及才七岁的李治、李淑,在皇宫都见过几次了,彼此都不陌生。

叶启坐在秦怀玉与李恪旁边,案上已经摆上了酒食果品。

“今日启郎应邀而至,恪开心不已,来,尽饮此杯,尽在不言中!”李恪爽朗一笑,举杯便来敬叶启,这家伙斗鸡走狗风流倜傥,是个有品位的纨绔子弟,与李世民小时候调皮有得一比,不过这脾性倒是很多人喜欢,感觉与他相处自在,没那么多的拘束。

叶启一笑尽饮,看了看李治等几个小子,倒了一杯,眼中笑意一闪,道:“咱们都是熟识的人了,大家一起来一杯,小治你们能喝不?”

“当然!”李治稚声道,随众人举杯就喝,一杯下去,小脸都红了,看着甚是可爱。

“好酒量,是个男子汉。”叶启竖起大拇指赞了他一句,这孩子心中大乐,嘿嘿直笑。

李恪这风流皇子肚子里还真有两分墨水,不仅言谈举止风趣幽默,诗词歌赋或者天文地理都能说得一二,还特会搞气氛,整个聚会很是融洽愉快。

李恪在谈笑中不时注意叶启,发现此人对孩子很是喜爱,见李治有些微醺,便让他过来把了把脉按了手上几个穴道解了他体内的酒气,令李治惊奇不已。

很奇特的一个人,虽然很安静地做在那里,却仿佛秋日里淡淡的暖风,不会让人感到他的冷漠,即时你看他的表情是那么清冷,不怎么言笑。

“父皇曾言启郎写得一手好书法,这些日子启郎忙于入宫为太上皇和母后治病,吾等铭感于心,不敢打扰,今日太上皇和母后都已大好,某才敢请启郎来欢聚,某这妹妹李淑,自幼爱好书法,又比较害羞,想向启郎讨要墨宝又不敢开口,某这做哥哥的可就厚颜向启郎讨要了。”李恪一向对弟弟妹妹比较爱护,嘿嘿笑着跟叶启说道。

叶启点了点头,看了李淑一眼,李淑这个萝莉脸颊微红,低声道:“儿在父皇那曾看过启郎写的字,铁画银钩如剑气纵横,很是犀利独特,与父皇的飞白体完全不同,儿特……特别喜欢。”

“某这种书体叫瘦金体,因某乃一剑修,是以运笔飘忽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痕迹,渗透着某的剑意,所谓人像字字像人,如是而已。”叶启微微一笑,温和地道。“淑娘若想要临摹,便注意这些特点就是,喜爱书法是一种很好的爱好,它不仅能修心养性,对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好处,便是吾等修行者而言亦有很大益处,只是孙宾那只混世猴子却是怎么都写得毛毛躁躁,有时某都想抽他几记!”后半段对着孙宾训斥了句,惹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对修行者有好处?怎么说?”李恪饶有兴趣地追问,对修行表现出很大的注意。

“这么说吧,我们的大脑里有很多能量,静心的时候可能体会得到,可能80%、90%是对过去的留恋或被未来的焦虑所占据,真正用于当下的能量是很少的,如果说能把30%、40%的能量用到当下,每个人最少能成为能人;如果能达到50%,可能就是个伟人。”叶启指了指头部,“临摹书法对人的修心养性会有很大作用,如果每个人的工作、生活既不留恋过程,也不憧憬或焦虑未来,只活在当下,无论道家也好,佛理也罢,追求的都是大家普遍认可的最好状态。人本身就是一个小宇宙,不用忧虑,也不用留恋,也不用去憧憬,该是你的是你的,不该是你的追也追不到。到达这种境界的时候,你的思路会变得很清晰,精神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集中状态,修行起来自然事半功倍,效率特别高。”

“哇,原来写书法有这样的好处。”秦怀玉惊叹道。

“嗯,前提是你进入到这种状态,进入不了也是白搭。”叶启叫来侍女,让摘星楼送来上好的洒金宣和笔墨纸砚,准备写一幅字送给李淑。

“某喜欢的都是金戈铁马雄壮豪气的诗词,婉约的情怀某可写不出来。”叶启有些苦恼地道,他真心不擅长那些婉约类的诗词,在他看来,那些东西纯粹无病呻吟。

“无妨无妨,只要是启郎的字儿都喜欢,什么内容都可以。”李淑俏脸微红,低声说道。

“好,那某就随心写了。”叶启执笔蘸墨,干脆利落地在纸上挥洒了起来。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好词!这些长短句组成的词真是意境开阔博大,感慨隐约深沉。”李恪在旁看着叶启边写他便边低声念,念到最后怀中豪情激荡不能自己,竟是越念越大声,最后击节为之赞叹。

《念奴娇?赤壁怀古》是叶启当年最喜欢的一首词,他的爱妻最喜欢李清照的词,而他则最喜欢苏东坡的词,两人为此还争论过一段时间,简直就是婉约派粉丝和豪放派粉丝的战争,现在想来还会会心一笑。

“如此好词,当浮一大白!”秦怀玉叫道,众人纷纷为之响应,一时间觥筹交错,心怀大畅。

李淑看着那一行行如流水行云般坚韧有力的词句,双眸闪闪发亮。

叶启执杯站在栏杆旁,看着楼下碧波粼粼,耳边仿佛又响起了爱妻慧雪娇憨的声音。

“木头,你怎可说我大清照写的词是无病呻吟?看我不掐死你!”

“你看这一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写的意思不就是凄惨嘛,用得着这样卖萌?”

“啊啊啊!叶木头,苏东坡那只会吃荔枝然后厚颜无耻说什么‘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的吃货有什么好的!比得过我大清照那么个大美女?”

“昨天你吃东坡肉不还觉得很好吃么?”

“那是为了解恨!”

……

忆起往昔恩爱岁月,叶启嘴角浮起温柔笑意,对着夕阳最后的余晖举杯,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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