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喝了,你已经喝的够多了!”路斯恩一把抢下了维吉尔手中的酒瓶,有些恼怒的看着坐在台阶前,无所事事一样的家伙:“你根本就不会喝酒。·首·发”
“但是我现在无比的想喝!”维吉尔仰起脖子,看着身后黑发黑眸的路斯恩那一刹那,他几乎以为站在面前的是利维,耸了耸肩膀,像往日一样摊手:“好吧,你说不喝就不喝了。”
路斯恩看得出对方眼神中的落寞,像是犹豫了一下,还是坐在了他身边,扬起酒瓶朝嘴里灌了一大口,苦涩的麦芽酒顺着喉咙流进肚子里,原本还很苍白的面孔一下子变得红润了起来,却依然不能为他抵御寒冷。
“已经十天了,我们在这里无所事事,像是傻子一样等待消息!”维吉尔目光迷离,身体一软向后躺到了过去:“这样下去还要多久?”
“明天,明天我们就必须离开。”路斯恩依旧很淡然,脸上没有太多的波澜:“现在断界山的情况已经不允许我们继续留下去了这是爱德华军团长和范恩教授决定的。”
“是啊,是啊,该滚蛋啦,像个懦夫似的!”维吉尔一巴掌拍在脸上,将自己眼睛遮住他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软弱的样子,无论是谁:“早就该滚了。”
“有没有想好……怎么和我们的小薇薇安说这件事?”金发少年随口提了一句,却发现路斯恩的目光立刻阴暗了下来,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不起,我又说错话了。”
“没关系。”路斯恩笑的很勉强:“我会尽量让薇薇安……尽快,尽快把他忘掉的。她年龄还小,如果稍微努力一下的话,说不定……”
“能忘掉吗?”维吉尔瞥着眼睛,好奇地问道。
路斯恩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思考,在纠结,挣扎或者说,在自欺欺人的骗自己。但最后还是低下了头,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
“………………不能。”
“等我回去,我会向父亲低头的。”维吉尔坐起来,双手抱着脑袋,金色的发丝都被他弄得一团糟:“我会好好听话,当一个乖宝宝,心甘情愿的去做一个布鲁图斯家的继承人,不再和他对着干,不再耍小聪明。”
“然后……在我那伟大的父亲心满意足了,或许会答应他亲爱的儿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要求我会尽我所能,哪怕他就是被食人魔吃进肚子了龙神在上,我也要把他找回来!”
“能做到吗?”
“说不定可以。”维吉尔的笑声里面全是自嘲的意味:“至少是这次……我希望能为我的朋友做出一点点牺牲,你可以理解为亏心事做多了,良心受到了谴责之类的。”
“至少这一次,我不想再留下太多的遗憾了。”
“那我想,你应该不用再跑到奥斯吉利亚去做这件事情了。”路斯恩拍了拍维吉尔的肩膀,带着几分安慰性质的笑容:“今天早上元老院就向断界山要塞发来了回信,将会派遣一位足够身份的巡查特使处理食人魔入侵的事件,猜猜是谁来了?”
“维斯杜姆龙神在上!”维吉尔白眼一翻,答案当然是不言而喻的。
…………相较于漫天风雪的冰原郡,诺克鲁斯的山川密林也许同样不是什么适合生活的地方,但是哪怕仅仅是暖洋洋的阳光,也让路西安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舒适感。像这样走在柔软的泥土上,晒着太阳的日子,她只在母亲的故事里听到过精灵们所生活的寂静之森,同样是一个充满了生命与阳光的地方。
血脉中的传承,让路西安极其迅速的熟悉了这里的环境所有的精灵天生就对森林的环境拥有无与伦比的适应速度,游刃有余的在草丛和树干之间穿梭着,那些看起来丛林密布,根本没有路可走的崎岖,在她的眼中就好像是平坦的四方大道一样。
但也同样是血脉中的力量,让路西安天然的感觉到这里似乎充满了危险那个走在最前面的,永远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定距离的家伙,金发少女双眼眯成了一条缝。
在经历过玛歌那件事情之后,对于这种一看起来就特立独行的家伙,路西安简直一百个不信任。当然她也从未想过,自己其实一样是特立独行的那个。
不过对于这些所谓的“十三军团巡逻兵”,路西安同样也毫无信任可言,沉默寡言的少女像是真的将自己当成了利维的护卫,寸步不离的跟在他的身后,随时保持着戒备。
“诺克鲁斯的……王子?”而与此同时,利维则是在尽量的从查理斯那里打探着关于诺克鲁斯王国,以及他们这次行动的目的:“你们是要伏击一个王子?”
“一个非常难得的情报当然真实性有待考证。”查理斯一边走一边说着:“但是我们已经别无选择了,尤其对于我们十三军团而言。”
“诺克鲁斯人的管理方式和奥斯吉利亚完全不同,他们虽然有一个国王,但是对王国的统治力量非常有限,只能稳定的控制都城附近最核心的领土,四分之三的领地都在大大小小的领主们掌握之下,他们的领主平时是那些城镇和村庄的‘总督’,一旦开战就是某个‘旗团’的旗团长,或者干脆只能算个百夫长。”
“所以很多时候,往往只是某一个领主在和我们作战,游窜在山林之中,寻找机会袭击我们的商队,劫掠乡下的农庄,你甚至不知道敌人有多少,在哪里。”查理斯像是在说什么笑话一样,很随意的和利维聊着天:“这些诺克鲁斯的野蛮山民,拿起锄头就是农夫,举起斧头就是强盗,士兵。”
“但是一定有可以统御他们的人,对吧?”利维问道:“就好像我们的每一个军团都会有军团长一样,他们也一定有这样一呼百应的人吧?”
查理斯像是有些惊愕的看了利维一眼,脸上的笑意看起来比刚才自然多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尊敬的巫师先生。”
“你说的没错,诺克鲁斯王国的王族,也就是传说中阿尔托斯的后代亚鲁斯家族,每一代都会有国王的兄弟之中,分封两位到三位‘亲王’,担任王国统帅,并且在和平时期管理偏远的王室领地,对于那些领主们拥有直辖权哪怕,大多数时间里都只是名义上的。”
“比如一直在和我们十三军团作战的,就是一位尊贵的诺克鲁斯亲王,著名的‘诺克鲁斯神鹰’奥伊辛亚鲁斯。他是这一代国王的叔叔,大权在握而且拥有大多数野蛮的诺克鲁斯山民,都不曾拥有的智慧多亏了他,我们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都不曾有半点进展!”
“所以,你们准备铤而走险,袭击一个到北方来巡视领地的王子?”利维大概猜到了他们的目的无论这个王国权利如何的分散,一位王子如果在巡视的时候被杀的话,都会成为最好的导火索。
无论北方的掌权者是谁,为了平息贵族和王室的愤怒,他都必须和共和国开战,而不是消极的用伏击,劫掠或者骚扰的方式。
“我们已经别无选择了,如果再不开战,就这么慢慢的拖下去,就再也没有征服诺克鲁斯的机会了!”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很狂热:“战争是学习的最好方式他们会从我们这里学到纪律,学到文明,学会我们的冶炼方式,并且充分学会我们的战斗方式。”
“时间越久,共和国的军团对他们的威胁会越来越小野狼之所以恐怖,是因为你不能经常遇上;猎人是不会怕狼的,因为他早就把这畜生的习性摸透了!”
“听起来挺疯狂的计划,但如果执行的够好,我们可以一起完成这个伟业,我们会成为共和国的英雄!”说到这里的时候,查理斯用力拍了一下利维的肩膀:“征服整个诺克鲁斯王国的伟大勇士,你的名字会永远被人们铭记的!”
“我们怎么保证,那个家伙一定能带着我们找到……什么王子?”依然对查理斯充满了警惕的路西安,从后面跟上来,有些不依不饶的问道。
“他呀……”查理斯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古怪:“如果说我们当中有谁最想杀了那个该死的王子,我想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人比他更渴望了。”
“为什么?”
“一个烂掉牙的老故事光明正义的王子,认识了心爱的姑娘,一个很热情的姑娘,两个人恋爱了,但是王后不同意,大臣不同意,但是王子久久不能忘记那个可爱的姑娘,执意还是和她结婚了不过在最后,国王站了出来,严厉反对二人的结合,并且要求王子和她离婚。”
“然后呢?”路西安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期许的表情,少女永远不能摆脱美好童话的诱惑:“他们是不是依然坚持,最后幸福的在一起了?”
“和你想的有些许不同王子依然坚持要和她在一起,直到半个月后,他在‘无意’中发现了女孩儿的家族有谋反和叛乱的嫌疑,并且很快就找到了决定性的证据。”查理斯似乎像是在笑:“大义凛然的王子,毫不犹豫的审判了女孩儿的家族,并且让自己最信任的护卫担任刽子手。”
“连同那个女孩儿在内,整个家族接近三十人全部人头落地一个不留。”说完,查理斯回头看了路西安一眼,仿佛是想要从她的目光中寻找什么“怎么样,这个故事?”
“不怎么样。”路西安依然没给他好脸色:“那他究竟是哪一个,难道是那个女孩儿家族的最后一个人?”
“我是那个刽子手,先生。”原本还走在前面的,披头散发手握长弓的青年转身,冷眼和路西安对视着:“眼睁睁看着她嫁给那个恶魔,还觉得她能得到幸福的蠢货,最后还亲自砍下了她的脑袋!”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几乎都是用吼出来的,双眼血红的瞪着查理斯和路西安,或许下一刻就会化身率兽食人的魔鬼。
“我很抱歉,这位……诺克鲁斯的武士先生。”利维多少听说过,这个大山中的民族,把成为武士看成是一份了不得的荣誉:“如果我的朋友冒犯了您,请允许我道歉。”说罢,还拍了拍路西安的肩膀,别扭的金发马尾少女把头转了过去,看也不看他一眼,让利维一下子变得好尴尬。
“没什么。”他似乎也不想多说一句:“我们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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