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邻府,地处天朝的东部边境,境内山峦绵亘,府城建于一盆地当中,农耕和贸易在此都极为发达。
府城远方的地平线,一匹黑色的骏马嗒嗒奔驰而来,骏马上一个少年一袭黑衣,头戴斗笠,腰间挂着一把短剑,马靴插着一把匕首,背负着一把长弓,马背上挂着一只野鸡。秦风的马走了三天,终于出了山来到府城。秦风现在不过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虽然身高已经有一米六多,但是还是稚嫩的脸庞还是会出卖他,所以他早就准备了一个可以遮住脸的斗笠,方便行事。
看着远方县城的城墙,秦风压了一下斗笠,轻叹了一口气,在心中提醒着自己:下面就要进城打探消息了,虏走母亲和妹妹的可能是那伙骑兵,也可能是那伙黑衣人,他们代表着强大的官家势力,或者是一个强大到可以对抗官府的组织,无论是哪个一个,自己都一定要小心。
要进城了,秦风下马,牵着马进了府城。进出城门的人络绎不绝,城门口亦有许多做生意的人,叫卖声不绝于耳。
东邻府和天朝其他大多城市的布局一样,分东西两市,在前朝东市是商贩贸易区,西市是最繁华的酒肆娱乐区,不过现在贸易发达,渐渐东市也出现了繁华的娱乐区,这样两市也连成一体,而这里恰是信息最通达的地方。
秦风来到这个曾经给给过自己痛苦记忆的县城,牵着马直奔东市而去。
东市最热闹的地方叫卖声此起彼伏,山货、草药、铁器、毛皮等这里都应有尽有,不过秦风可没有兴趣看这些平常难以看到的东西。就这样默默地一直沿着市集的道路慢慢向前走,他的耳朵在收集着南来北往过客们在喧杂的声音中所传递的信息,但遗憾的是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走了一会,秦风看见前面围着一圈人,这是一个说书人在说书亭前讲故事。说书人把听到的天下各地的事情编成百姓所喜欢的故事形式,通过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事情说的天花乱坠,在博得广大人民群众喝彩的同时赶紧去收钱。当然有赏钱的说书人道声谢谢,没钱的说书人也微笑面对,毕竟天下之间还是普通百姓居多。每天的一段书说完了,人们就散了,说书人在收拾自己的那点道具时,秦风上前把一锭银子放在钵中,说书人看着这个人,一身黑衣,斗笠这遮住了面孔,大约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便道:“无功不受禄,不知有公子何事情要问在下?”
秦风作了一揖,压低了声音道:“先生,我是来东邻伯父家探亲,但是我的亲戚家已经不在了。据亲戚的邻居所讲,大约三个多月前,他们被一队骑兵带走。敢问先生可曾听说过东邻官兵最近抓了什么人?我非常担心伯父。”
说书人低头略一沉思,“公子,这个在下到未曾听说过,不过官家的事情也不好说。这样,公子到城西区的百花巷打听一下,那里经常有官兵去喝酒寻乐,应该能有你想要的信息。”
一人一马又向城西走去。
西市本来就是一个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所以秦风的另类穿着也就没有人注意了。站在街头,望着前方最热闹人最多的那条百花巷,秦风暗道,果然如先生所说,就去那里打探了。
秦风在那条街上走着,每幢楼前都有些花枝招展的女人,男人们喝的东倒西歪,搂着女人进进出出。许多女人都上前来和他打招呼,秦风没有想到这里的女人这么热情,他发誓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女人。女人越来越多,终于秦风在一家名为百花楼的花楼前停下,虽然几番拒绝,但是终于架不住女人们的缠绕,马被人强牵了去,秦风只好被一个漂亮的女人拖进了百花楼。
“这位小公子,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拉着他进楼的女人约二十岁左右,脸上挂着微笑着问道。
“噢,其实我来这里是想找人的。”秦风看着女人的笑,他却不知为何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只好如实回答。
女人扑哧一笑,“小公子真会说笑,来这里的男人自然都是来找人的。”
秦风年纪虽小,对男女之事也是朦朦胧胧,听了女人的话,腾的一下子就红了脸,感觉脸上如火烫一般发烧,急忙解释道,“我真的是来找人的。”
女人看了看他,拉着长音道:“我——知——道——跟我走吧。”
女人拉着秦风,走过堂厅时,老鸨喊了一声“婉约姑娘——天字二号房——!”
堂中正在吃喝的男人们忽然纷纷侧目,朝这边看过来。秦风清晰地感受到他们那仿佛似要杀人的目光,一低头,斗笠便遮挡了自己的面孔。
婉约对那些人一脸的不屑,拉着秦风径直朝天字二号房房间而去。
秦风在房中木然地坐下,脑中在想着怎么解释,肯定不能说自己是来找母亲和妹妹的,不然会更误会,该怎么说呢?
忽然眼前一亮,斗笠被婉约摘下了。
秦风这才看到坐在自己的婉约,樱红的嘴唇,甜蜜的微笑,星星般的眼睛,自己的心咚咚地跳个不停,心说“这个女孩子,比灵儿还好看”。
婉约也惊讶,这不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公子,但是这小公子张得也太俊朗了,绕是她久经沙场,也被秦风看的红着脸低下头,细声咩道:“公子,奴家好看吗?”
秦风一个初哥哪里经过这样的事情,木讷地回答道,“呃……好……好看……”
“奴家名叫婉约。”
“在下秦风……”
“奴家今天一定会好好服侍公子的。”
秦风一听服侍二字,立刻清醒了几分,急忙道,“婉约姑娘,我想你误会了,我来这里不是找你的。”
婉约姑娘在百花楼也是名声响亮的花牌,何曾被人拒绝过,不禁微微怒道,“哦,不是来找我的?难道你竟然是为了外面那些骚货?”
“不,不,不,我自然不是为了那些骚货——”秦风突然觉得这样的话从口中说出,感到很不好意思,又红着脸纠正说,“我不是为了外面那些姑娘,而是别人。”
婉约看着秦风怔了一下,马上又笑了,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道,“噢,想不到公子你年纪不大,竟然也把心思用到了飘雪姐姐身上了,不过飘雪姐姐可不像我这么好见的。”
“我——”秦风发现越解释越糊涂,干脆直接跑到床上双手抱头躺下不说话了。
“公子,整个东邻府的男人自然都想见百花楼的头牌飘雪姐姐,可姐姐并不是那么好见的。只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我就帮你见到飘雪姐姐。”
秦风一下又从塌上站了起来,认真说到,“我不认识你所说的飘雪,也没有见过她。”
婉约又一个“我——知——道——”就把秦风哑了回去。
看秦风不说话了,婉约露出了一个胜利的微笑:“公子不说话就是答应奴家了吗?”
秦风感觉很无力,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那好,我要你今天晚上陪着我睡,我保证你明天见到飘雪姐姐。”
秦风还在思考的时候,婉约已经抢先把话说了。
“奴家并不比姐姐差,可在男人们的心中还是看重姐姐……公子,奴家在这青楼之中已久,还是知道如果没有肉,那么有酒也是好的,可公子今天你竟对奴家不闻不问,奴家可伤心了,奴家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拒绝。奴家请公子今晚且留下吧。”婉约似怕再次被拒绝,又抢先委婉地道。
看着这张娇美的脸庞,秦风嘘唏一声,“好吧。”
婉约心中暗叹,“这小公子竟然也被飘雪姐姐吸引了,对我没有半分意思,看样子我的魅力还是稍逊飘雪姐姐。”
是夜,两人同床而睡,秦风因为从小就经常和妹妹睡在一起所以也没有什么避讳,况且还是在青楼之中。秦风连续二十多天的奔波始终未曾得到真正的休息,今夜终于第一次躺在了舒服的床上,很快就睡着了。留下婉约在鼓着红腮,翻来覆去睡不着,不停地骂着:“笨蛋,笨蛋,大笨蛋!”
一夜无事,次日清晨。
“快起来梳洗啦,懒虫!都什么时候了,还睡!一会儿飘雪姐姐就要演出了!”
任凭婉约娇喝,秦风也不理,秦大少爷现在对床的眷恋远远超过了那素未谋面的飘雪,况且自己根本就不是来找她的,所以就赖在床上,死死的抓着被。
婉约心中也不禁感到开心,飘雪姐姐魅力虽然很大,但是对懒虫而言也不过如此。
但是婉约仍然不放弃对秦风的催促,秦风终于在没有了最后一丝睡意时,才努力地翻了身,看着一身素装的婉约,微笑道“早上好婉约!”
“大懒虫,快起来,什么时候了,还早上好!我软磨硬泡了好久,飘雪姐姐才答应见你的,今天你如果在人家演出的时候放了鸽子,姐姐要是生气了,那你以后就别想见到她了。”
秦风本来就不是来看飘雪的,所以就不咸不淡地回应了一声,“哦,我知道了。唉,好饿啊。”
“粥和点心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快先梳洗吧。”婉约又不停地催促。
而我们的秦大少爷呢,却不紧不慢,仿佛故意刁难婉约一般。
婉约感到很无奈,这个时候她不禁有些怀疑了,难道他不是为了飘雪姐姐来的?不管了,两头的话都撂下了,总不两边都下不来台吧。
百花楼的早点都很精致,尤其是为晚上操劳的男顾客准备的,都是特补的药膳,也是秦风半个多月没有吃过一顿饱餐,所以吃的很香,还一边吃一边回味着这特别的味道。
而婉约在旁边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秦风那丰富表情,心中荡起一阵异样的感觉,看他的样子吃饭睡觉竟比我和飘雪姐姐还有吸引力。
在秦风慢慢吞吞品味完,打了个嗝后,正准备舒服地伸个懒腰,就一下被婉约拉走。
“好野蛮的女孩子,力气太大了。”秦风不禁哀叹,“这女人将来肯定没有人要……”
还未到大厅,已经远远听见那里传来婉转悠扬的琴声。
“啊,已经开始了,又要被姐姐笑话了,都怪你这懒虫,快走。”婉约又加快了脚步。
大厅之中,二楼正中对面,轻纱遮幔,一个女子正在轻轻地拂着琴。二楼对面是达官贵人的雅间,而一楼则挤满了各色各样的人,但是每个人都没有了晚上那狂野的yu望,只是闭着眼睛细细地感受着琴声带给心中那玄妙的恬静。
秦风被婉约直接带到二楼的一个雅间,刚坐定,琴声就休止了它最后一个音符。
“啊,还是来晚了。”婉约略微失望。
而秦风则是一脸的无所谓。
“走,跟我到后面的阁楼见姐姐。”秦风又无奈地被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