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使得空气变得寒冷起来,也让周围的能见度更低了。
江凌月看不清路,只能降低马车速度,并让马自己跟着直觉小跑着前进。
在晨雾中行进不多久,突然,马车遇到了剧烈的颠簸!
一开始,江凌月以为是车轮压到了石头之类的东西,并未在意。
可是,这种颠簸丝毫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变本加厉起来。
江凌月不得不停下马车,下来检查。
双脚落地的瞬间,脚下带着柔软的坚硬的触感,让江凌月心里咯噔一下。
一低头。
果然,江凌月此刻正踩在一个人的脸上。
被踩的人穿着铠甲,胸口豁了好大一个血洞,已经凉的不能再凉了。
而江凌月显然并不是第一个踩到他的人——他的头颅已经裂开,白里带红的脑浆,散在隔壁一个死不瞑目的哥们裤子上。
江凌月将脚移开了些,定神往周围望去,朦胧的雾气中,男性的尸体如春日的鲜花般在大地上铺展开,看不到边际。
她已经到前线了。
而战线,远比江凌月预料的比通州城更近。
既然已经抵达战线,那么齐楚两方的士兵必然就在附近。
在这种可见度不高的时候,在这种两军交战区域随意行走是非常危险的。
江凌月并不想被当做任何一方的敌人,被“狙击手”拿箭射死,所以,她很理智地选择了暂停前进,并爬进马车休憩。
这是济善堂大夫出诊的马车,空间狭小,而嬴浩江和吴庸两个大男人,一躺一坐,已经占据大半空间。
江凌月毫不避讳地在吴庸身旁逼仄的一方小天地坐下,并将无处可放的双脚搭在他的腿上。
然后,江凌月试了一下嬴浩江的脉搏。
江凌月轻笑了一声,道:“命可真硬,还活着呢!”
一旁吴庸闻言,道:“我以为,他死了会对你更有价值。”
江凌月却没有接着他的话题说下去,她现在脑海里还停留着刚刚马车外看到的成片的尸体,一想到那白花花的“豆腐脑”,江凌月不由泛起一阵生理恶心。
于是,江凌月问:“为什么要背叛南楚?”
吴庸波澜不惊道:“选能者而辅之。”
“你觉得楚皇能力不够?”
“你可知,当今的华夏大陆,无论是农业、畜牧业,还是其他行业,都远远不及两百多年前的先秦?”
江凌月知道他的意思了,问:“所以,齐国的皇帝不仅想要赢得这场战争,还想灭了北秦,然后统一华夏,重新找回当年的先秦盛世?”
吴庸闻言,唇角快速一扬,道:“是。”
“可是先秦还是覆灭了,不是吗?”
“可它覆灭前,伫立了六百多年。战争可以带来死亡,也可以带来重生。”
江凌月嗤笑了一声,道:“战争只是政治的一部分,而政治大部分时候只是权力者们一场自私自利的游戏。哥们,战争就是战争,通敌叛国就是通敌叛国,别说的那么高尚,野心和欲望并不可耻,不用费尽心机美化它。”
————
野心和欲望并不可耻,不用费尽心机美化它。这句话好帅,为自己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