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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绝美男子——北境王(1 / 1)

“娘?”看到乔紫的眼泪,瑞雪有些不知所措。

“娘没事儿。”听得女儿的声音,乔紫拿手帕擦干眼角,“就是突然听到你说起哥哥,有些想他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知不知道我们已经离开家里的事情。”

恐怕想的,不止是哥哥一个人吧,瑞雪抿抿嘴,“娘,你别伤心,给我三年的时间,三年后,我们回都城找哥哥。”

乔紫震惊的抬头看着女儿,她已经作好了一辈子不出北境之地的准备,现在女儿竟说,给她三年的时间,三年后就去都城找儿子,

“真的,可以吗?”

“当然,我们要先在这里站稳脚根,然后再去找哥哥还有……父亲,如果他们愿意,可以让他们来这里。”提到父亲的时候,瑞雪犹豫了一下,三年之后,父亲,还是那个心里只有娘亲的父亲吗?

“好,娘亲信你。”乔紫期待的看着女儿,不去管这事儿成还是不成,有一个希望,总比没有希望的好。

“那这只小狗,就叫小杰好了。”瑞雪趁机定下了小狗的名字。

“好啊。”乔紫点点头,又看着女儿,“雪儿,娘还想养一只小狗,可以吗?”

“娘是想取什么名字?”瑞雪心里有所猜测。

果然,乔紫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想叫它小华。”

宋繁华的名字里不就是有一个华字吗,一个儿子一个相公的替身,女儿在身边,可以不用养一只叫小雪的小狗。

看着乔紫期待的眼神,瑞雪终究是不舍得拒绝,点点头,于是乔紫立刻兴致勃勃的再去挑了一只小狗,这一次她挑的是小狗里面最壮的一只,然后拿了一个罗筐做了一个窝,把两只小狗放里面,两只小狗倒是很乖巧的模样,进了罗筐便一动不动。

因为是儿子和相公的替身,乔紫对两只小狗的喜爱程度自然是呈直线上升,蹲在小狗身边都不舍得动,瑞雪转身去弄饭喂了外面几只狗,又拿了东西进来,看着乔紫还保持着一个姿势,痴痴的看着两只小狗,显然这两只代表丈夫和儿子的小狗,已经在她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娘,把小华和小杰抱出来吃东西吧。”将两只小碗放在地上,瑞雪提醒着看呆了的娘亲。

“喔,好。”乔紫连忙小心翼翼的将两只小狗从罗筐里抱了出来,两只小狗显然都饿了,闻到了饭香立刻奔向饭碗,看着它们吃得欢快,乔紫第一次笑得跟个孩子一样的灿烂,

“雪儿,你看它们吃得多开心啊。”

“恩。”瑞雪点点头,“娘,你不要在这里蹲着了,一会儿腿会麻的,要么拿凳子坐,要么洗脸洗脚准备上炕睡觉了。”

“我等小华和小杰睡了再睡。”乔紫起身端了凳子坐在一边。

“好吧,不要太晚。”瑞雪点点头,便忙自己的事情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起床第一件事,乔紫就是去逗小狗,工人们来上工后,瑞雪让王大留下二十五个农业好手,让李大留下三十五个有建房经验的汉子,其余人继续去挖鱼塘。

“小老板,俺们今天干啥?”挖鱼塘的人都走了,王大问瑞雪。

“村子里的玉米的,该收了,王大,你今天带着二十五个人去收玉米。”瑞雪看着王大说道。

“唉,好的,俺们现在就去。”

王大带人离开了,瑞雪又看着李大,“李叔,建房的东西都准备得差不多了,你今天就带着人开始动工吧,先把仓库给我建起来。”

李大点点头,“好的。”

瑞雪打算建一个长三十米,宽二十米,高五米左右的大型仓库,为此作了许多的准备,让人去搬石头,砍树,还有鱼塘挖出来的泥往自己家旁边运,这半个多月来,她家附近已经推了许多的石头,树,还有泥,前期建造所需完全足够了,至于后期所需,则可以一边建造一边运材料过来。

建仓库的地方已经留了出来,为了保证地面的干燥,瑞雪不打地基,反倒让李大等人先在地上铺一层石头,

“把石头铺好后,再倒上湿的泥土,让它们把石头之间的缝隙给堵起来,然后再再上面铺一层石板,大小无所谓,关键是表面要平滑,若是两块石板间薄厚程度不一样,就用泥土填在下面,让两块石板变成一样的高低,你们明白吗?”

“明白了。”李大等人点头。

“恩,弄石板的时候,先把四个边给我弄起来,到时候就一些人继续弄地面,一些人可以开始起墙,这个仓库,不但要大,还要结实,李叔,你在这方面很有经验,我没什么经验,有要求就告诉你,然后其它的就麻烦你了。”瑞雪看着李大,

“这个仓库以后会成为我存放东西的主要仓库,所以空间大是其一,干燥是其二,结实就是其三了。”瑞雪一再的强调,

“这一次,这个仓库,我不要用草做顶,到时候我会买一些专门做顶的瓦片回来,还有建造仓库的时候,尽量不要用太多的容易烧起来的东西,免得遇到火灾,明白吗,李叔?”

“俺明白了。”李大点头。

“好了,那你们开工吧,有事随时问我。”

“好。”李大带着人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瑞雪看了看,回家拿了工具和乔紫说了一声,便去地里了,怎么样把现代的知识,跟这个时代相结合,是她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些天呆在地里,除了和大家一起建菜棚,她还一直注意着植物们的生长,想要大肆的生产粮食和蔬菜,除了改变土壤质量,还需要利用现代的种植技术。

已经做好的菜棚里面的辣椒,是瑞雪实验的对象,在别人眼里,她在里面一呆就是半天,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可是她研究起来,半天的时间就像一眨眼那么快。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还是有人喊她,她才回过神来,发现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真的好快。

王大带着二十五个人去收玉米,半天的时间就把玉米给收回来了,看着院子里堆放的玉米,瑞雪皱眉,暗暗的摇头,简单的目测一下,一亩地的产值,怕是不足一百公斤,这还是她接手后杀虫施肥的效果,若是未接手,数值只会更小,在现代,就算是高原地区等不宜种植的地方,种植玉米一亩产值也能达到400公斤左右,若是南方条件好的地方,一亩产值可高达1000公斤左右,这个地方,先天条件比起高原地区,差不了多少,可收获却是如此的差距。

看瑞雪望着收回来的玉米皱眉又摇头,王大在旁边有些莫名其妙,“小老板,玉米已经全部收回来了,你看接下来要怎么处理?”

“下午把这些玉米给我剥开,按大小和好坏给我分成一等二等三等……”瑞雪从中挑出两个玉米,

“比我左手这个好的,就是一等,比左手这个差但要比右手这个好的,分成二等,其余的,分成三等。”

王大接过瑞雪手里的两只玉米看了看,“好咧,小老板,俺知道了。”

“留下十个人在这里拨皮,剩下的,就去地里把玉米杆给我弄回来,这个具体的你来安排。”

“好的。”

王大这边安排了下午的工作,李大那边请瑞雪去检查,经过一上午的努力,他们已经铺好了第一层,并且按瑞雪的要求在上面铺上了湿的泥土,将石头之间的缝隙填满,再把地弄平,下午开工就可以弄石板上去了。

“做得很好,你们辛苦了。”瑞雪检查了一下笑着点头,“好了,大家去吃饭吧,吃完饭后继续。”

“好咧。”李大等人满脸笑容的去吃饭了,他们喜欢瑞雪,是因为瑞雪不管什么时候都非常的客气,请他们做事会说麻烦,做完后会说一声辛苦了,在瑞雪这里,他们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尊重,也因此,为瑞雪干活的时候,他们会更加的卖力。

吃过饭后,不等休息,大家就自发的开始干活了,王大留下十个人给玉米剥玉,然后带着其余人去玉米地弄玉米杆,瑞雪把金花和李氏留在厨房,然后把剩下的几个妇女叫出来帮忙剥皮。

这些玉米可都是自己家的地种出来的,往年收成的时候,家里会煮上几个来吃,现在看到这些玉米,便有些眼馋,

“这刚摘下来的玉米,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要是能吃上两个,倒是不错。”

说这话的,是村子里的寡妇,姓秦,四十多岁了,家里有个瞎眼儿子,平常基本上不出门,快三十了也没讨到老婆,生活的压力让秦寡妇脾气不好,在村子里人缘也不好,整个人亦是未老先衰,四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像是六十岁的老太婆,在瑞雪来之前,她和儿子的生活是相当的不好过,瑞雪来了后,家里条件得到了大大的改善,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一些,脾气也好了一些,跟村子里人相处起来也友善了一些。

以前她说话人家都不爱理她的,现在听到她说这些,便有人笑着接话,“行了吧你,俺们这么多人,要人人都吃上两个,这玉米就不剩几个了,俺们来给小老板当长工的,可不是当祖宗的,小老板对俺们好是小老板人好,俺们不能因为小老板人好就要求这要求那,小心哪天小老板生气了,不要你了,到时候看你到哪儿去找比小老板更好的老板来。”

秦寡妇想着瑞雪好说话,本来是想开口要几个的,但现在听旁边的人一说,顿时觉得有道理,这么多人,要是自己要了,人家也要,到时候都给了,这玉米还能剩下几个,小老板一看自己是最先开口的,心里恼怒,到时候找自己麻烦,直接不要自己了,那她才是哭都没地方找去。

好不容易家里的条件改善了,秦寡妇还想要给儿子娶个媳妇呢,要是因为几个玉米把工作给丢了这可不划算,这般一想,秦寡妇立马就改了口,

“俺就是想着这新鲜的玉米尝个鲜,也不是非吃不可,说来玩呢。”

看她态度还算可以,先前说话那妇女又开口了,“小老板对俺们这么好,俺们也要知恩图报一些,小老板给俺们的东西那是她愿意的,她高兴,俺们要是开口向她要,那性质就变了,遇上小老板心情好的时候还好,要是心情不好,到时候真的让你后悔都没地方哭去。”

“王家媳妇,谢谢你的提醒啊。”秦寡妇感激的看着和自己说话的女人。

“小老板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她才不会这么小气呢,再说俺们自己家里也有玉米地,要小老板的玉米干啥,也就你们锦绣村今年把地给了小老板没玉米吃,要是想吃的话,回头俺让俺媳妇儿煮几个带过来给你们尝鲜。”边上一个男人是王家村的,听了两个女人的话,便开口道。

“真的啊,那可真谢谢你了,俺儿子最近有点嘴馋,老念叨着玉米呢,这不俺家地给小老板了嘛,要不俺也不会提这一茬。”秦寡妇闻言立刻高兴的看着男人。

“没事儿,都一起干活的,几个玉米俺家还是给的起的。”也就是现在赚钱多了,家里宽裕了,出手也大方了,要换以前,几个玉米,还真的不一定给得起呢,男人心里想着。

瑞雪安排了工作便又跑到菜棚里面去了,并不知道这院子里的人在聊些什么,但她不知道,不代表着乔紫也不知道啊。

一早上起来,喂了几只狗吃东西,乔紫便让两个妇女帮着自己给几个小狗都洗了个澡,倒不是她爱乌及乌,而是担心另外几只小狗在和自己小狗玩耍的时候把自己两只小狗给弄脏,她已经打定主意每天都要帮小狗洗一次澡了,这两只叫小华和小杰的小狗,已经成为她最心爱的狗狗了。

给两只小狗洗完了澡,乔紫拿毛巾给它们擦干净,闻着他们香喷喷的味道,心里成就感十足,整个上午什么都不干,就和两只小狗玩耍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出屋子,以至于本来就极少出现的她,就这样被大家暂时性的给遗忘了,议论的时候大家都没有放低声音,于是在屋子里的乔紫便听得一清二楚。

总的来说,大家对于瑞雪还是非常的尊重,而且非常的推崇,作为一个娘亲,听到别人对于女儿如此的议论,乔紫还是觉得满意的,因为大家对于女儿的评价肯定是好的啊。

晚上吃过晚饭梳洗完毕准备睡觉休息,乔紫将大家的话转达给女儿,瑞雪闻言笑了笑,“娘你要是不告诉我,我还真的忘了这事儿呢,收获了玉米,确实应该给大家尝一个鲜,明天让金花阿姨煮一个排骨玉米汤出来,味道不错,娘到时候你也多吃点儿。”

“玉米还可以和排骨一起煮么?”乔紫好奇的看着女儿,女儿总是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把一些以前没有放在一起做过的食物做成一盘菜,或者是没有做过的做法,虽然别人没有做过,但女儿做出来却是意外的好吃。

难道说自己的女儿是一个厨艺天才?

应该只能这样子解释吧,不然,如何解释那些女儿想出来就能做得非常美味的菜式?

“恩,到时候汤会甜甜的,玉米也会甜甜的,很好吃的。”瑞雪给予娘亲肯定的答案。

第二天一早,瑞雪就让金花准备一些排骨,再从二等玉米当中挑一些玉米出来,切成一段一段的,告之排骨玉米汤怎么做,

“在锅里放满水,然后把排骨玉米一起放下去,放点儿生姜,葱,别的暂时不用放,等熟的时候,再放些盐,喝着汤味道合适了,就可以了。”

最简单的做法教给金花,上工的人们来了,昨天安排的未完成的工作,让大家继续,然后教王大等人处理玉米杆。

在这个时代,农民们收获了玉米,玉米杆一般就直接砍下来晒干后当燃料,却没有人知道,玉米杆里面含有丰富的糖和纤维物,可作饲料,肥料,原料,以往,玉米杆收获后,农民们就直接当柴烧了,不但污染空气,还很浪费。

在有限的资源里,最大可能的利用,是瑞雪现在最需要的,北境之地土地贫瘠,肥料可改善土地的品质。

听瑞雪要求把玉米杆拿刀切成碎渣,王大等人都有些好奇,“切成碎渣来有什么用,俺们以前都是直接拿来烧的。”

“有很多的用处,可以拿来喂猪,喂马,喂鸡喂鸭,还可以拿来肥料,改善土地的贫瘠。”瑞雪告诉王大。

“猪他们要吃这个?还能改善土地的贫瘠?”若说给家禽吃玉米杆,王大等人都能接受但要说作为肥料改善土地的贫瘠,王大等人却是不信的,北境之地的土地贫瘠多少年了,为什么人家就不知道用玉米杆可以改善土地,瑞雪一个小姑娘怎么就知道了?

不过瑞雪是老板,她要怎么做,大家就怎么做,按照她的要求,把玉米杆切成碎渣,一时之间,院子里传来柴刀快速切东西的声音,五十亩的玉米产值虽然少,可玉米杆却是不少,要把这些东西都切成渣,一天可完不成,起码得两三天的时间。

家里的家禽一向是金花负责喂食,瑞雪让她一会儿加一些切碎的玉米杆进去,金花答应下来,心里还有些犹豫,不知道家禽们要不要吃自己弄的,结果等到了喂食的时候,发现动物们都吃得很香的模样。

瑞雪怎么知道动物们要吃玉米杆?

在金花的心里,瑞雪的博识又上了一个台阶,甚至对于她所说的从未听过的玉米杆能改变土地的贫瘠,也有了一些期待。

等王大等人将玉米杆全切碎后,瑞雪让他们挑着玉米杆渣到空地里,把玉米杆渣均匀的铺到地上,再用锄头把地给翻过来,让玉米杆渣进入地下,然后又让王大等人泼了一回粪,之后便让王大等人再次加入挖鱼塘大军。

当王大等人重新加入挖鱼塘大军的时候,程睿所说的半月之期到了,不多不少,刚好十五天,这天吃过早饭后瑞雪如往常一样下了地,没过多久就有人来喊她,说来了一个车队,领头的说是一位姓程的公子让他们送东西过来。

姓程的公子,瑞雪只认识一个,就是师傅程睿,当下就从地里急急忙忙的往回赶。

十几车的麻布,每辆车都堆得高高的,停在村口看起来阵势还挺大的,瑞雪出现,车队领头人立马走了过来规矩的向她行礼,

“田七见过小姐,小姐,这是我家主子让田七送来的东西,请小姐查收。”

“你家主子叫什么名字?”虽然已经知道了,但瑞雪还是要问个清楚。

“我家主子姓程名睿。”

果然是师傅送来的东西,瑞雪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一辆马车,掀开最上面的布查看,军用帐篷所用的麻布和自己现在用的果然不一样,入眼一看就知道谁好谁知,士兵们住的帐篷自然是不会漏雨的,虽然现在这麻布看起来要薄一些,但瑞雪却不怀疑它们的性能,很简单,出于对师傅的信任,这些麻布可是师傅特意派人送来的。

“师傅为什么没有来?”

“主子有事要处理,不方便前来,不过主子让田七带一句话,他很快就会过来。”田七恭敬的说道,其实他很不明白主子为什么对这个小姑娘这么在意,关心的程度好像太出格了,现在看来,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啊,身上的衣服布料一般,还粘了泥土,看起来就是个小村姑嘛,要不是他知道她的身份,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竟是楚国五大家族之一的嫡系小姐。

“这两车给我拉到地里去,其余的给我下到杂货屋里放着吧。”瑞雪叫来在厨房帮忙的毛十三带着人去地里,然后叫田七带来的人给自己把东西搬到杂货物。

田七的态度非常的好,手一挥,那些车夫就手脚麻利的开始搬东西了,瑞雪带他们进了杂货物,指着一个干净的角落让他们放麻布,

“就放在这个角落里,别的地方不要转,小心别碰到我的东西。”

“好的,小姐。”

车夫们的动作很快,也就在这个时候瑞雪发现他们不是普通的车夫,心下对于师傅的身份不由得有些好奇起来。

看了一会儿车夫们搬东西,见他们放东西都在自己指定的位置,不会碰到别的,便放心的从屋里走了出来,田七依然站在院子门外,瑞雪让金花中午多煮一些饭,然后走到田七的身边,

“这位大哥,谢谢你们给我送东西来。”

“不敢当,主子吩咐,是田七应该做的。”田七客气的回应,虽然不知道主子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个小丫头,但起码态度还让人比较舒服,在不知道主子真实身份情况下对自己这个小小的侍卫也很客气,不错不错。

瑞雪原先对田七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是当田七一再的打量她时,她就觉得不对劲了,瑞雪并没有过目不望的本领,但她自有自己独特的本事,就是对别人的眼神记得特别的清楚,尤其是跟她对视过的眼神,哪怕只有一次,许久之后再相见,她也会有记忆。

田七几次打量她,刚开始的时候瑞雪只当他对自己好奇,没放在心上,可是看了几眼后她想不注意都不行,这么一注意,她就觉得,这眼神有点儿熟。

“田七大哥……”

“不敢当,小姐直呼田七名字就好。”主子的徒弟喊自己大哥,要是让主子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对自己,田七默默的打了个冷颤,连忙纠正瑞雪的称呼。

其实田七也就和自己上世的年龄差不多,瑞雪直呼他的名字也不会有什么心理阴影,当下点头,直接问道,

“田七,我们是不是见过?”

“没有。”田七回答得很快很坚决。

“……”这反应,瑞雪越加的肯定,他们见过了。

“我们在哪里见过?”

好敏感的人啊,田七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刚刚的反应露出了破绽让这个小丫头起了疑心,当下定了定神,很淡定的回视着瑞雪,

“小姐,这是田七第一次见您,可能在别的什么地方您见过田七,但是田七见过您所以让您有印象吧。”

“是这样吗?”瑞雪闻言有些疑惑。

“田七确实未曾见过小姐。”田七目光坚定的重复。

“……可能真的是我记错了吧。”一时之间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田七,而他又不愿意承认,瑞雪只能如此说道。

不过,她对自己还是非常的有信心的,既然田七是师傅的人,那总归是不会害自己,既然如此,那见没见过都不是那么重要,

“一会儿你们在这里吃过饭再走吧,大老远的给我送来,辛苦了。”

“谢小姐体谅。”田七不敢再轻易的打量瑞雪了,免得她一时想起来,以为自己对她有恶意,对自己产生误会就不好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田七担心瑞雪因此误会自己主子,到时候主子知道是怎么回事,非得整到自己掉几皮不可,他那小身板可受不了主子的特别‘疼爱’。

上官如墨知道瑞雪对于动物的内脏很有办法,所以上次和程睿到锦绣村来后回去,就让负责送潲水的杂工每天除了准时给瑞雪送潲水过来,还附带聚仙楼鸡鸭内脏外加北境屠户们的摊位上的新鲜猪内脏猪肠猪血。

这些东西的价值等同于无,但有人要总比没有人要要好,而且聚仙楼的杂工每天一趟全收走,屠户们很乐意有人帮他们解决,于是聚仙楼的杂工每天出城前转一弯去一趟菜市场,屠户们都会把准备好的东西给他,然后从杂工那里拿到二十到五十文不等的银钱。

于是瑞雪这边的工人们每天的伙食都不错,负责炒菜的李氏和金花两人短短半个月的时间,爆炒内脏,毛血旺这两样菜,做得是越来越好了。

因为上官如墨对于内脏不感兴趣,所以这个技术暂时只有瑞雪这里有,很多人依然不知道该怎么把动物的内脏去腥,更不知道其美味,瑞雪的工人们每天都能享受到内脏的美味,但田七等人可不知道其中奥妙。

内脏已经成了瑞雪工人每天菜谱中的其中一个,当中午开饭的时候,看到毛血旺,青椒炒内脏等,田七等人的脸色可就不那么好看了,他们跟着主子,起码在吃食上是没受过什么苦的,主子家里不缺钱,不会给他们吃难吃的内脏的,瑞雪这是虐待工人吗?

“尝尝吧,味道不错的。”瑞雪一向和工人们一起吃饭,看田七等人端着有内脏的饭碗不敢吃饭,瑞雪端了一碗饭走到他的旁边,主动的开吃起来。

连瑞雪都吃内脏了,应该不会很难吃吧,也不是故意整自己的吧。

这么想着,田七等人也尝试性的夹了一口放进嘴里,结果发现,恩,味道真的不错喔。

见田七等人克服了心里开吃,瑞雪轻笑,也跟着吃了起来。

除了常规的菜,今天还多了排骨玉米汤,昨天才收获的玉米,今天就吃上了,工人们都很开心,而且从未试过和排骨一起煮来吃,别有风味,王家村那边的人已经开始讨论回家也让婆娘这么弄来吃了。

“小姐对工人们真好啊,就是都城的大户人家,对工人也不会这么好,也没有几个主子会和下人一起吃同一锅的饭菜。”田七看着热闹的情景,不由得感叹着。

“他们不是我的下人,他们是我请来帮我干活的工人。”瑞雪含笑纠正田七的称呼,“我们彼此之间是自由的,平等的。”

第一次听到瑞雪这样的言论,田七显然有些不适应,加之他总觉得瑞雪的眼神不像一个普通孩子的眼神,不敢和她对视,最后干脆默默的吃自己的饭。

吃完饭后,田七就向瑞雪道谢顺便告辞,“小的要回去复命了。”

“好的,回去后请替我转告师傅,谢谢他,顺便告诉他,我很想他。”瑞雪点点头,没有挽留田七。

咳咳……

田七被瑞雪直白的语言给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同时突然觉得自己发现了真相,怪不得主子对这姑娘这么好,难道,这是未来的主母么?

可是,瑞雪才十岁吧。

十岁的主母?

难道主子喜欢养成?

田七被自己的猜测给惊呆了,急于回去向主子确认,跟屁股着了火似的和瑞雪告辞,“主……啊,不是,小姐,小的先告辞了。”

好险啊,差点儿就叫成主母了。

田七一脸的庆幸,带着自己的人火速的消失。

瑞雪站在村口看着田七跟后面有狼在追他一样的快速消失,有些莫名其妙的眨眨眼睛,明明相处得不错的,怎么突然跑这么快,是她待客不周吗?

“小老板,我们下午是要将菜棚搭起来吗?”

王大的声音打断了瑞雪的疑惑,瑞雪连忙转身,“是的。”

之前让田七的人拉了两车麻布去地里,就是准备今天下午把菜棚给搭起来,让王大带领二十个人帮忙,瑞雪在一边指导,有了第一个的成功,后面搭起来,就显得容易多了。

当瑞雪和大家一起在地里忙碌的时候,田七带着自己的人飞一般的回到了北境城,然后直奔城主府,

“主子,主子,我回来了。”

书房,一个让女人看了都会自卑的绝色男子听到田七那冒冒失失的声音,不由得眉头一皱,还未来得及有什么表示,书房的门便被人推开,然后一个身影如风一般的飘了进来,

“主子,田七回来了。”

“知道你回来了,怎么,还要本王出门迎接吗?”绝色男子继续写自己的东西,头也未抬,轻飘飘的几句话下来,便叫冒失的田七从激动的心情里冷静了下来,

“嘿嘿,不敢,田七不敢。”

在心里冷哼一声,绝色男子问道,“东西都收了?”

“收了,小姐还让男七带两句话给主子呢。”提起那两句话,田七又开始激动起来,眼里闪着八卦之光,

“主子您想知道吗?”

绝色男子眼一抬,似笑非笑的看着底下的人,“这北境之地条件艰苦,你从小在都城出身,本王身为一个关心下属的主子,理应体恤下属,不如,本王就派你回都城驻守,你看如何?”

“主子不要啊,田七错了,您千万别把小的派回都城去,小九都来北境了,田七去都城干嘛?”田七一听就泪奔了,他才不要去都城,他喜欢的妙人儿正从都城赶来,他要是去了都城岂不是和喜欢的人两地相隔?

不敢再调侃主子,田七老老实实的交代,“乔小姐说了两句话,让田七转达给您,一句是谢谢您,另一句是她想您。”

虽然不能明着调侃主子,但田七说最后三个字的时候,使劲的盯着自家主子的脸看,想从他脸上看出点儿情绪来,可惜让他失望的是,自家主子定力十足,他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就这两句话?”

“是,主子。”

“本王知道了,你出去吧。”

“呃……是。”还想说什么,但一接收到主子警告的眼神,田七只好转身走了出去,心痒痒得跟猫抓一样,好想知道主子的想法啊,可惜他有把柄在主子手上,真不敢惹主子,一不小心让自己和喜欢的人两地分居,他会死的。

田七带着一肚子的好奇离开了书房,却不知道在他转身时,身后男子露出了一个绝美的笑容,任何人看了,恐怕都能将魂给吸进去。

等书房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绝美男子呆呆的看着书案,耳根有些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她说她想他,为何会他的心跳有些快呢?

在绝色男子摸着自己的心脏发呆的时候,瑞雪莫名的打了几个喷嚏,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为什么有点烫烫的,是有人在想她吗?

奇怪的是当瑞雪觉得有人在想自己时,第一个想的竟然是师傅,难道说,这个时候是师傅在想自己才会让自己的耳朵有些红还不断的打喷嚏?

为什么不能是别人呢?

穿越过来未曾蒙面的哥哥宋子杰,还有那个相处不多的父亲宋繁华,他们应该会想自己和母亲的吧,为什么她就没有想到他们呢?

“小老板,你看这里可以吗?”

一声询问打断了瑞雪的小小疑惑,瑞雪从疑惑中回神,走向喊自己的人,继续忙碌起来,一个下午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晚饭,梳洗完毕,回到房间做一天的工作总结,结束后,脱衣服睡觉,而此刻,在北境城首富北宫家的宴客厅里,却是一片欢声笑语,主位上坐着的,不是北宫家的家主,竟是田七的主子,那绝美的男人。

绝美男人的左右两边都有人,左边是北宫家家主及其妻子,右边却是北宫家大小姐北宫蓝。

平常眉眼犀利的北宫小姐,今日柔情似水,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不时的看向坐在上首的男人,就算他脸色苍白,似一个病入膏荒随时要倒下的重症病人,也不能抵挡住她满腔的爱意,只一眼,这个楚国第一美男,身份高贵的七王爷,现在的北境王,就这样敲开了她高傲的心扉,哪怕他身体欠佳,她亦决定,非他不嫁。

看北境王端起酒杯似要喝酒,北宫蓝花容失色,连忙靠了过去,非常贤惠的递上茶杯,“王爷,您身子虚,不适宜喝酒,还是喝些茶比较好。”

北境王拿着酒杯的手因为北宫蓝的话顿在半空,似乎在思考着要不要听北宫蓝的话一般,可因为身子虚,那拿酒杯的手,又似乎有些抖。

北宫家主看到女儿如此这般,不由得打趣的看着女儿,“平常爹爹可没见蓝儿如此关心啊,果然这人不一样,蓝儿态度就不一样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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