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中有一支笔,是前两年史籽缨从西边私用驿站快马给我捎带回来的。这家伙在两年零两个月前,受皇帝徒儿的任命担任出国使节了,一上任,便跑到西边珀斯国来了。这一走便是两年多。好不容易有个信儿了,说是给我带了点有偿的礼物,这礼物便是我手中的自动灌水毛笔了。据他在信中说:花了他不少钱,重金高价从一珀斯商人买来的,还说要我等他回去之后,按照原价的八折价还钱给他。
见他的书信,我差到就气得我想撕了那信,但还是不忍心,特别是看到信中最后一行小字时,就更加不能撕了。我只能哭笑不得,摇头长叹,跑去讨厌帆那里大发一顿牢骚。
什么时候小史,那家伙也成了钱迷?小气到如此地步。
只是没想到讨厌帆就给我撩了一句话“跟某人学的”。气得我当场发作,和他吵了起来,虽然最后因为嫂子的出现,没有吵出个结果,但是却被嫂子一句话将我们两人给说得汗颜万分。
“祸起萧墙。”
我和他一听,便知道嫂子的意思。
讨厌帆,连连向嫂子告饶,求得宽大处理,希望能顺利进房门,可是嫂子只笑不语,我不忍心看讨厌帆晚上露宿门外,反而出口帮起了他。
“嫂子,您就看在他如此诚心的份上,就放他进屋吧!”我说完,实在是忍不住笑了出来,惹来讨厌帆一记瞪眼。
好家伙,帮你忙呢?还瞪我,再瞪我,我可就不帮了,可别到时候说我,不仗义,到处宣扬你的“妻管严”。
依旧是惹来讨厌帆的瞪眼相待。我们两人转为眼神对战了,战火旺盛的,让嫂子大发感叹:“你们啊!就像我们家乡里头流传的一句俗语——不是冤家不聚头!”
说起这嫂子,不得不说,我从心里头是喜欢这个女子的。嫂子名唤妙心,姓上官,为人文静,长相没有倾城倾国之姿,倒也算是大家闺秀,总体给人的感觉正如她的名字一样,妙心妙语妙人。每次在回王府,我都会去见见嫂子,顺便蹭点什么可口小点心。听下人说,那都是她亲手做的;还听说,嫂子将王府上上下下打点的十分妥当。我从我的以前的起居室就知晓。房间依旧和我离去的时候一样。干干净净,没有丝毫灰尘,里面的摆设没有任何挪动改变。所以我也较常会王府看看。我心中无不羡慕讨厌帆,有个如此贤惠仁爱的妻子,真有福气!
我手中握着小史“给”的毛笔,洋洋洒洒地在白纸上写着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
“太傅,您还在写啊?时候不早了,该歇了!明天您还要上早朝呢!”
我未抬头便知晓来者是谁,我笑着回道:“小路子,什么时候你成了管家公了?很会唠叨了。”
“小的,本来就是公公呀!”
一听,我笑得抬头看他一脸的无奈,“哈哈……好好好,听公公的话,不写了。”
我抬头看了看夜色,月亮已经升上了天空,一弯残月高挂,分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了。
“小路子,是初几了?为什么不是明月,而是残月呢?”
“太傅,今儿是初六了。八月初六了!”
“哦!快十五了!好,太好了!”我负手笑着抬头仰望着残月,“该回来了吧!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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