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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大盛是个好时代(1 / 1)

可能时牦牛肉的味道不错,莺娘在后来的问话中,不再吝啬了。

徐义也搞清楚了缘由。

英国公早在徐敬业还十几岁时,就想着弄死自己这个长孙。

没死。

有这个传闻,传说英国公在一次打猎时,将徐敬业陷入林中,点了一把大火。

没想到徐敬业挖掉了战马的肚子,自己藏进去保住了命。

英国公以为这是不可逆的命。

这故事是徐清讲的。

真够狠,英国公够狠,他孙子也够狠。一个灭自家长孙,一个灭整个家族。

所以,便派了当初自己的家臣,也是从开始就跟随自己的老人,也就是刘老头的爹,到了祖籍。

目的就是要护住徐氏的香火。

始终是隐藏着身份的。

徐义的先祖西迁,刘老汉他爹带着他这个次子,也随着西迁。

只不过刘老汉他爹有一次机缘,将刘老汉送到了终南山……

刘老汉学成之后,依旧陪着徐义一家,默默的守护着,整个徐家都不知道。

不是要这样称呼那老人的,是没谁知道老人的名字,不是不尊重。

而莺娘,是刘老汉一次进宗门时捡的,正好有一只黄莺,便有了这名字。

刘老汉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生未娶……刚才火化时也忘记看一看了,应该不是少了什么,有胡须的。

莺娘也被送到了宗门。刘老汉的意思,是等他百年以后,让莺娘入徐家门,也好延续守护徐家的诺言。

不曾想,三年前让莺娘认了徐义后,送莺娘回山门的档口,徐义他爹居然不声不响的举家内迁。

一路追寻,一直到了祖籍,多没有见着徐家一家人。

刘老汉在江湖上多方打听,查到了是那一伙盗匪所为,便舍了命的追杀。

一点都不惜命,完全是以命搏命。

之所以这次带莺娘下山,是刘老汉刨了徐家一家人的坟头,发现了徐义不在……

咳咳,是找了个风水宝地重新安葬了,不是曝尸荒野。

都是什么人啊!徐义真没法理解这一连串的事,更理解不了那些做法。

至于为什么没有找到公明殿,不用说了,肯定是想着把这伙盗匪弄死以后再去。

好像自己这次离开,都忘记到坟头告别了。

也是够呛,自己居然从心底没有认可这徐家子弟的身份。

“莺娘,你……”

徐义不知道该怎样问。

问人家接下来干什么?已经说了是你的人,这样问就是要往外推。

人长的挺靓,模样绝对出色,除了冷以外,没毛病。

似乎公明殿的这班人,都有好感。

对于游侠的仗剑江湖,对于刘公的三代忠义,都是让人,让武人敬仰的。

自然的就对莺娘有了份亲近。

甚至来福,也乖乖的趴在莺娘身边,任由莺娘扒拉它。

来福是忠义的践行者,难不成有灵犀?

“跟着你,守护你!”

话说的轻飘飘的,也是嫩个灵灵的萝莉声,却让人能听到斩钉截铁。

“将主,明天到潼关,得找家成衣铺……”

就这样吧,徐清这话算是把这事定下了。

徐义点了点头…~可惜,莺娘看上去感觉还是跟她无关。

替那些盗匪收尸是不可能的,收拾外财倒是不介意。等徐义他们离开后,山上的野兽会收尸的。

清晨醒的早,要进潼关,莺娘一身血污肯定是不成的,翻遍了各自的行李,莺娘只穿徐义的······她也不是什么都不计较。

徐云那小个子,比徐义的衣服更合身,她还是选了徐义的衣服。

在潼关先卖出去七八匹马,又泡了澡堂子,都清了清杀人的晦气。徐义看到了莺年洗净污垢时的模样,真心养眼。

成衣店有,只是女子的成衣店男人是禁止入内的,看不到花花绿绿的那些衣裳,更别想看到换衣服的场景了。

徐义一干人在门外等着。

徐义特别想蹲下,然后再叼一支烟,不停的向街上吹口哨······曾经的记忆里,那些赖孩子都是这样的,徐义一直羡慕,却从来没有做过。

季节是盛夏,为了避免麻烦,长安也没进。潼关城里同样有让人迷醉的装扮。

潼关,作为京与都之间的驿站式城池,终还是有贵人路过的,自然也就有露大半个胸部的女子晃悠。

很奇怪,大盛朝,贫穷不是限制想象,是限制女子显摆,不可以穿露胸部的衣裳······

这倒是也公平,你占我家地,我看你家婆姨。

“没我穿的衣服!”

莺娘还没等徐义等的腿困,就出来了。

“这是女子成衣店啊。”

“不好,不利索。”

我······徐义真的无语了。你又不是时时都要打架,要那么利索干嘛?

该不是想占我衣服的便宜吧?

都忍着,憋着笑,看徐义的不自然,徐义却没有,只是看了看莺娘晃荡着自己的衣服······这样利索?连身材都没了。

不管了。连徐清也不管了。

七人七匹马,还有牛犊子大小的狗,在潼关往东都的管道上······可能是莺娘第一次没处于追杀人或者被人追杀的状态,小女孩的心思便显露无疑。

骑术不错,一会儿前一会儿后,陪着来福在官道上戏耍。

大盛很开明,即便是莺娘这样影响了别人行路,也都报以掌声,甚至也有少年跟莺娘抛着媚眼比试。

徐义在这一刻也有心耍耍······到底是需要保留一点威严,忍住了。

这一刻,徐义也真有点融入这个时代的感觉了。

原本的日子,不是公明殿,就是战场,从来没感受过这时代的美好。

大盛,确实是一个比较合意的时代。

“义哥儿,路上你哼唱的是啥?”

再一次住店,凌风子不忙着睡觉,硬问徐义哼唱的小曲是啥。

这不是有病吗?

唱倒是唱了,徐义真的很小声了,没想到凌风子如此不堪,尽偷听别人的隐私了。

看着就连莺娘都闪着亮晶晶的眼看着,徐义就大方了一次: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就在他被撞到这个世界的前一刻,音响里还放着这首歌。

“我喜欢这小曲······”

这是莺娘第一次主动说话,徐义那一刻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看来,我徐义也是有泡妞撩妹天赋的,只不过上一世贫穷限制了我的才华。

至于凌风子不耻的球样,徐义直接过滤了······他懂几个问题?

大盛,我喜欢你,喜欢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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