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舅舅和川川都在外边看电视,一看到他这情况,赶紧就问他要去哪里。
王飞扬说:“我出去有点急事,舅舅舅妈,要是我12点前还没回来,你们就打电话报警。”
说着,他就一头冲了出去,外面传来噔噔下楼梯的声音,声音很快就不见了。
舅舅舅妈吓了一大跳,赶紧窜出去问情况,但都找不到人影了,这小子跑得贼快。
他们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王飞扬所在的这座小县城,离市区也有七八十公里左右。
正好他知道有个人专门跑黑车,往返于县城和市区之间。
他立刻拨通了那个人的号码,接通后那人却说自己在休息期间,不接客。
王飞扬说他有个同学在市区里头出了车祸,必须赶过去看,而且自愿把车价提高一倍。
听到提高一倍的价钱,那个人立刻就把车子开过来了,载着王飞扬风驰电挚的往市区跑去,还问他是哪家医院。
王飞扬直接让他把自己载到那间酒吧门口,司机疑惑地问:“你不是说去医院吗?怎么跑到酒吧里了?你这是在骗我吧,臭小子?”
王飞扬说:“反正我会把钱如数给你,你就不用管了。”
说着,就把已经准备好的钱塞到他手里,然后就跑了出去。
他掏出手机拨打了刚才那个号码,李豪立刻接了。
没多久,就从旁边一个角落里头闪了出来。
他们脸上都有些红肿,好像是被打了。
这几个家伙都像是老鼠一样胆战心惊,连酒吧门口的保安都不敢去看一眼。
李豪把王飞扬拉在一边,就要说话——
但王飞扬已经迫不及待大喝道:“你立刻告诉我,池欢欢现在在哪间厢房?”
李豪报出那个厢房号,接着就说:“你真要去吗?那你可一定要小心,要不干脆报警算了,我们不方便报警。”
他这说的,还真有点做贼心虚的样子,好像内有乾坤。
但王飞扬也没有仔细问,他只要一想到池欢欢在包厢里头,可能遭受着各种各样惨不忍睹的折磨,就一股股热血往上涌。
他立刻就扭身冲了进去,一个保安要拦住他的,可居然都拦不住,一直被他冲到了里边。
里边花红酒绿,强劲的摇滚乐渗入人的灵魂深处,像要把每个人的心脏都给砸碎一般。
王飞扬找到一个侍应生,就问他某号厢房在哪里?
侍应生一时没回过神来,就指了指一个方向。
王飞扬丢开他,立刻朝那里跑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厢房。
门口居然还靠着一个穿着黑背心加牛仔裤的马仔,看见王飞扬冲过来好像要破门而入,立刻就伸出粗壮的手臂拦住了。
他凌厉地问:“你干嘛的?”
王飞扬透过门上的小窗,朝里头一看,真就看见了池欢欢。
池欢欢坐在沙发上,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粗壮男人按住肩膀。
那个男人另外一只手还拿着一大瓶酒,往她嘴巴里头灌。
他一边灌,一边还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池欢欢好像都快要被灌醉了,整个身子都瘫软下来。
看到这一幕,王飞扬真是怒不可遏,他理不想理那个马仔,推门就要进去。
“小子,你找死是不是啊?干嘛来的?”
那个马仔也不客气,扬起拳头就朝他脑袋上砸去。
王飞扬已经有所准备,身子一扭,马仔的拳头就砸了一个空。
接着,王飞扬伸出双手,一下子就按住了那马仔的脑袋,把他往门框上狠狠一敲。
他惨叫一声,眼睛一翻白,歪歪扭扭就倒在了地上。
虽然王飞扬没学过功夫,但打小就锻炼身体,他的劲儿可大了,一般的这种打手,还真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这是含怒出击,下手毫不留情。
紧接着,一脚就踹开了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包厢,里头足足有二十多个人,其中男的约莫有十一二个。
一看见王飞扬冲过来,所有人都楞了,再看一下外边,那个守在门口的马仔歪歪扭扭倒在地上,顿时所有人更是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小子这么大胆,单枪匹马就冲了进来。
其中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戴着粗大黄金链子的家伙,猛然站了起来。
他大声喝道:“你特么谁呀?小子,你这是想死是吧?想捣乱找错地方对不对?把老子手下的人都给打倒了,信不信把你身上每一根骨头都给敲断?”
这说的还相当威风,透出了一股杀气。
这个家伙就是刚才按着池欢欢喝酒的混蛋。
只见池欢欢歪歪扭扭靠在沙发上,她努力睁开眼睛,好像是发现王飞扬进来了,但又不敢相信。
她冲着王飞扬就笑了起来,还抬着手朝他挥了一挥。
王飞扬冷冷地说:“我来带我的同学走,你敢拦着,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着,他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
学着以前电视上看到警匪片里头的,紧紧就抓起一只人头马xo的酒瓶,也不管里头有没有酒水,就高高扬了起来,朝着茶几狠狠砸了下去。
嘭的一声,顿时,钢化玻璃茶几被砸塌了半边。
那只酒瓶子也被砸出了一个豁口,露出非常尖锐的玻璃碴子。
用这个来对付敌人,可比匕首还要厉害,顺手这么一滑过去,就能划出一道血横。
办事用这玩意儿,分分钟给你划出密密麻麻的血横,让你鲜血狂涌,要是扎在脖子上那就更厉害了。
所以王飞扬高高扬起着被砸碎一半的酒瓶子,咬牙切齿地喝道:“谁要敢过来,老子就不客气扎穿他的喉咙!”
他一边挥舞着可怕的碎酒瓶,一边大步走到池欢欢那里。
那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汉这才回过神来,这小子想从我手上抢人,没那么容易,他刚想伸手朝池欢欢抓去——
紧接着,他就惨叫一声。
王飞扬这货也是红了眼,看见他伸出手臂去抓池欢欢,毫不犹豫就把酒瓶砸了过去。
顿时,那锋利的碎碴子,在他粗壮的胳膊上划出好几道鲜血淋漓的血横。
他哎呦一声,赶紧把手给抽了出来。
紧接着,王飞扬就把池欢欢给抓了起来,用力抱在怀里。
他感觉不是很舒适,又把她扛到了肩膀上。
就这么一边扛着池欢欢,一边挥舞着他那破碎的酒瓶子,不断朝着那些大汉挥来挥去。
这并不是小说里头有光环的主角,在这包厢里头可是有十几个打手,哪会让他这么轻易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