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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民国之大导演(32)(1 / 1)

报社来人上门拜访时,乐景正在上学,威尔先生在上班。

所以约翰敲门的时候,家里只有玛莎太太一个人。

她推开门,疑惑地看着屋外气喘吁吁的中年男人,“先生,您找谁?”

约翰平复了一下呼吸,努力露出一个热情友好的朋友,“我是《孟松报》的主编约翰,之前路易斯先生向我们报社投了稿,请问他现在在家吗?”

玛莎的表情更加困惑,“路易斯?我们家没有叫路易斯的人,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约翰连忙道:“路易斯是他的笔名,我没有找错人,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就是这里……”他从公文包里拿出投稿信封展示给玛莎太太看。

玛莎太太表情更加困惑,“这的确是我们家的地址没错……看起来不像是威尔的笔迹?而且我从未听他说起过这件事。”

约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也是常有的事,有的作者熟练掌握了好几种字体,可以随意更换笔迹,他没有告诉你,可能是不确定能不能过稿。”

玛莎太太被约翰也说的糊涂起来,真的开始怀疑醉心商业的丈夫其实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文学梦?

“我丈夫去工厂了,还没回来,您要不进来等一等他?”

约翰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道:“那就打扰您了。”

他现在开始后悔自己来的太过匆忙,没有买上一点见面礼,希望路易斯先生不会觉得自己太冒失。

威尔先生哼着歌从工厂回家后,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白人男人兴奋的冲了过来对他握手,“路易斯先生,我终于见到您了!”

妻子玛莎也责怪地看着他,“威尔,你怎么从没告诉我你还有一个文学梦?我不得不说,你写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亲爱的,你真的很有文学天赋。”

威尔:???

一番口舌后,约翰尴尬的发现他似乎找错人了。

“这不应该啊,信封上的地址明明就是你们家。”他用力的捏着信封,突然想起来又一个可能,“女士,您有没有儿子?我是说,这封信有没有可能是您儿子写的?”

……

乐景丝毫不知他那篇文章已经把编辑引到了玛莎家,他现在正在上体育课。

体育老师史密斯先生在体育课上举行了棒球比赛。

只是这次的分组却有点古怪,不是按照班级来分组,而是按照肤色来分组。

乐景他们队九个参赛队员中都是华夏人,而对手则是清一色的白人。

别误会,这倒不是史密斯先生种族歧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是在为明年和汤姆他们的棒球比赛做提前演练。

自从他知道了乐景他们和汤姆的赌约后,史密斯先生就主动的担任了华夏少年们的棒球教练,给他们传授棒球技巧。除了体育课外,在课下他也经常私下辅导乐景他们。

要想用一年时间打败棒球老手汤姆他们,乐景和他的华夏小伙伴们势必要付出更多努力。

让乐景欣慰的是,他的小伙伴们很多都格外拥有运动天赋。

季鹤卿出乎意料是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他投的球又快又好,角度刁钻,很难被击中。

而顾图南因为跑得快,所以很适合跑垒员的位置。

至于乐景,他的能力比较平均,是球场上的万金油类型球员,史密斯教练在综合考量过后,就让他当了一垒手。乐景得说,他喜欢这个位置,每次把球狠狠击飞出去,他都会觉得神清气爽,一些积蓄的压力也不翼而飞。

乐景他们的对手并没有校棒球队的人,只是一些棒球爱好者,所以这场比赛他们赢得还算轻松。

随着一声响亮的吹哨声响起,场外爆发出响亮的欢呼声。

乐景放下棒球棒,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露出一个兴奋的笑容。

他打出了本垒打!

他们赢了!

场外响起女生们的喝彩声:

“颜!干的漂亮!”

“你们真是太棒了!我为你们骄傲!”

史密斯老师骄傲地拍了拍手,兴奋道:“小伙子们,我不得不说你们进步很大,这样下去,我认为,你们赢得一年后的比赛,也不是没有希望的。”

乐景兴奋得和小伙伴们击了个掌。

“多谢您的教导!”“教练万岁!”

下了赛场,一个金发女孩迎了上来,红着脸递给了乐景一个白色的毛巾,“颜,给你,擦擦汗。”

美国男孩们爆发出起哄声,而华夏男孩大多羞涩地偷笑,躲躲闪闪看向两人。

乐景坦然从女孩手里接过毛巾,笑道:“谢谢你,玛利亚。”

叫做玛利亚的女孩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湛蓝色的双眸好似燃烧的氢气,清亮动人,此时里面氤氲着丝丝缕缕的好感。

这个女孩喜欢乐景。而她并不打算掩饰。

乐景余光不出意料看到了汤姆气到扭曲变形的柠檬脸。

他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真是狗血的感情纠纷啊。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汤姆喜欢玛利亚,霸凌乐景,所以玛利亚讨厌汤姆,想要帮助同学,然后对乐景萌发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汤姆越发讨厌乐景,更加针对乐景,然后玛利亚更加讨厌汤姆,更加喜欢乐景。

如此,就是恶性循环。

又或称为——小学鸡是如何注孤生的。

玛利亚是个好女孩,乐景不愿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感来打击汤姆这个仇敌,所以他礼貌的与玛利亚到了别,和小伙伴们一起离开了。

刚刚离开玛利亚的视线,乐景他们不出意料就被醋火中烧的汤姆领着小弟们围了起来。

顾图南和季鹤卿冷着脸,握紧拳头,打算给汤姆好看。

汤姆愤怒瞪着乐景,扬起了拳头,“不许靠近玛利亚!”

乐景忍不住用看傻子的目光怜悯的看着汤姆,“你想要玛利亚更讨厌你吗?”

汤姆身体一僵,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你这个卑鄙小人,你都和玛利亚说了什么!”

乐景双手环胸,几乎想要笑出声了——他也的确笑出声了,他可没有好心到要提醒这个种族歧视的小学鸡如何讨取玛利亚欢心。

他只是抬起下巴,像个恶毒反派那样说道:“我要是受伤了,玛利亚会不会探病,照顾我呢?”

汤姆的脸色又青又白,好不精彩,举起的拳头也慢慢放下了,他恶狠狠的瞪着乐景,自以为明白了他的诡计,“阴险卑鄙的家伙,我是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的!我们走!”

望着汤姆他们气势汹汹离开的背影,华夏小伙伴们笑成一团。

乐景耸耸肩,告别了其他人,与顾图南季鹤卿他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一场棒球比赛下来,他的肚子早就饿了,不知道玛莎太太中午做了什么饭,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

威尔宅此时正笼罩在一片疑云中。

约翰、玛莎威尔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起瞪着桌子上的那份稿件,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疑惑。

这封从威尔家寄出来的信却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写的。

玛莎突然想到了一个有点不可思议的人选,她问丈夫:“会不会是颜、顾或季他们中的一人?”

约翰精神一震,急切问道:“他们是谁?”

“不可能是他们。”威尔对约翰解释道:“他们是从华夏来这里学习的留学生,寄住在我们家,他们刚来美利坚不过四个月,怎么可能会写出这么优秀的英文?”

威尔也是看过这个投稿的,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新人作者,他还以为是哪个大作家的作品呢!

如此辛辣的讽刺和精妙绝伦的构思让威尔拍案叫绝,必须是对西方社会拥有很深的洞察力才能写出的,三个刚来美利坚四个月的东方少年怎么可能会写出这样的杰作?

于是事情再次陷入僵局,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门锁的窸窣动静。乐景推开门进屋后,就看到这诡异的一幕。

顾图南疑惑问道:“来客人了吗?”

乐景的目光停留在桌子上那个熟悉的信封上,他自然地从桌子上拿起信封,有点沮丧,也有点惊讶:“我被退稿了?”

这《孟松报》的编辑眼睛是瞎了吗?

由他自己来说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与这个报纸往期刊登的作品相比,他的的质量算得上上乘了,这样他们都看不上?

乐景突然觉得气氛好像有哪里不对。他下意识抬起头,对上五双震惊的眼睛,其中以那个陌生中年客人的目光最为震惊。

乐景:“?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约翰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瞪着眼前的东方少年,他在说什么?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他写的?!

一个东方人?

他站了起来,大惊失色:“《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是你写的?!”

乐景狐疑地看着他,“你是?”

“他是《孟松报》的主编,是来拜访《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路易斯的,想要谈谈稿费。”威尔神情恍惚地解释完,不敢相信的追问乐景:“这篇真是你写的?”

乐景点了点头。

季鹤卿顾图南好奇的看向乐景手里的信封,“你写了?还向报纸投稿了?”这对他们来说可是第一次听说的新鲜事。

他们离开上海时,上海刚刚成立第一份商业报纸,给报纸投稿这件事很罕见。

等到了美国,他们又拼命学习,现在的英语仅限于平时交流,英文书籍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和他们一起来到美利坚的小伙伴现在竟然已经开始写英文了!而且还被主编看重,想要刊登在报纸上!

顾图南和季鹤卿惊异的看着乐景,脑海里只浮现了两个字:妖孽。

威尔现在头昏脑胀,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一个刚来美国四个月的东方男孩的处女作就如此优秀,上帝啊,你在颜出生的时候到底亲了多少下他的额头?

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但是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颜是个天才!他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约翰现在觉得自己仿佛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拼命尖叫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就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如此优秀的英文,他是怪物吗?另一个人在冷静的考量要如何说服路易斯为他们杂志社长期供稿。

路易斯是东方人又有什么关系?他是知道很多人对东方人有种族歧视,但是他认为路易斯的可以超越一切歧视和偏见!优秀的作品本身就是一切通行证!

约翰一边思考一边组织语言,“路易斯先生,我很欣赏您的,所以才想来见你一面,老实说,我真的很惊讶,我完全没想到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出色的西方背景的通俗,我敢说这在美利坚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乐景懒得跟他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问道:“谢谢您对我的赏识,只是不知道你们报纸的稿费是如何计算的?”

约翰露出一个商人般精明的笑容,“一般的作者我们会给他每行15美分的稿费,但是您这篇文章实在是太优秀的,我们愿意给出每行20美分的稿费。”

每行20美分,乐景全文不到一万字,大概能有一千多行,差不多有两三百美元。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这时候一名普通工人的年薪才不过三五百美元。

乐景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对方半年的收入了。

“这个价钱太低了吧!”威尔不满道:“我听说,罗兰特的稿费都是一个字一美元的!”

“罗兰特那是全国闻名的大作家!这已经是全国顶尖的稿费了!”约翰笑着给乐景画空饼:“当然,我相信以您的才华,您早晚可以成为像罗兰特那样伟大的作家,到时候我们报社也可以开给您一个字一美元的稿费。”

乐景对这个稿费还算满意,毕竟他是新人,而《孟松报》也展示了他的诚意,所以他在没有打响名气前,他很乐意继续在他们报纸刊登文章。

只有有一点——

“我们需要签订合同,”乐景严肃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许对外公布我的任何身份信息,否则我将再也不会在你们报社刊登作品了。”他是担心留学事务局知道这件事后,会因为不务正业禁止他投稿。

约翰对这个要求求之不得,他当然也不想公布作者的身份——很多人是对华夏人很有偏见的,要是影响到报纸的销量可怎么办?

所以约翰爽快地和乐景签订了合同,然后给乐景签了280美元的支票。

约翰走后,大家立刻把乐景围了起来:

“颜,你竟然能写出这么优秀的!”

“颜,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方人!”

“你说不定会在未来成为美国大文豪!”

“苍哥儿,你太厉害了!你写了什么?”

乐景手忙脚乱回答他们的问题,然后再三要求他们替他保密。

大家都很理解乐景的苦衷,纷纷保证一定不会像外提及这件事。

玛莎兴致勃勃:“等到下周一,报纸发行后,我要买十几份回家收藏,等颜成为大作家后,这些报纸一定会变得非常值钱!”

……

周一晚上,汤姆怒气冲冲回到了家,狠狠甩上了房门。

汤普森太太关切地从厨房跑了出来,担忧地看着他,“哈尼,你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汤姆脸色气的通红,挥舞着拳头,大声咆哮道:“还不是那些肮脏的黄种人!他们不知道施展了什么妖术,不仅老师喜欢他们,就连女生们也开始喜欢他们了!”

想到自己喜欢的玛利亚看向那个可恶的猪尾巴颜眼神里的爱慕,汤姆气的眼睛通红,鼻孔张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不会放过他的!我一定要把他赶出我们的学校!”

汤普森太太信心十足的点头道:“当然,妈妈的小汤姆是最优秀的,那些卑鄙的中国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她心疼的摸了摸儿子通红的小脸蛋,慈爱说道:“去洗个手,等会儿我给你做你最爱的意大利培根面吃,对了,今天的报纸有个很有趣的故事,你可以看一看,有助于改善你的心情。”

汤姆洗了手,坐在沙发上,然后随手拿起妈妈放在一旁的报纸开始呼啦啦翻阅。

他们家是《孟松报》的忠实读者。汤姆之前一直在追《西部侠盗》,后来《西部侠盗》完结后,他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报》了,因为上面的故事越来越无聊了。

希望妈妈说的很有趣的故事真的很有趣,汤姆漫不经心的翻抖着报纸,脑海里玛利亚给猪尾巴递毛巾的身影挥之不去,让他一阵阵气闷。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他目光一定,惊喜的念出了声。

这个书名好有意思!

他好奇地开始这个故事。

两分钟后,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心中的不愉快,整片心神都沉浸在这个奇思妙想又精彩刺激的故事里。

这个故事简直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

一名落魄潦倒的流浪汉竟然一觉醒来后变成了坐拥一座豪华庄园的英国伯爵!庄园里陈列着各种古董字画,豪华珠宝,还有几十名仆人任他差遣!

他还有一个厨师团!里面的厨师都是曾经服务于各国皇室的顶尖大厨,由他们来给负责给他烹饪三餐!

一片小小的火腿,都是选用西班牙伊比利亚吃天然橡果长大的黑猪后腿根,厨师选择后腿根肉质最紧嫩的部位片下一片的分量,杰克只吃这一片。这种黑猪从小到大只吃橡木,肉质紧致,夹带着橡果的清香。

男主角杰克形容黑猪火腿的味道是“入口即化,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汤姆满口生津,不住的吞咽唾沫,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猪肉应该有多美味。

上帝啊,他甚至开始嫉妒男主角了!杰克这个该死的家伙难不成是上帝的私生子吗?!

而杰克的富豪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他可以眼也不眨的买下一队纯血赛马,也可以随手把蓝宝石戒指赏给女仆。庄园里美丽娇俏的女仆们对他暗送秋波,不少比他喜欢的爱丽还要美丽的女人拼命想要爬上他的床。

汤姆突然想起了对他不屑一顾的玛利亚。

他是如此喜欢玛利亚,可是玛利亚却对他不屑一顾,反而喜欢那个古怪的,卑鄙的,留着猪辫子的中国男人!

如果他像杰克那样就好了。如果他像杰克那样有钱,一定会有很多美丽的女人爱慕他,区区玛利亚,他才不在乎……才怪!

啊啊啊!他果然还是好喜欢玛利亚

汤姆摇了摇头,想要把这些不愉快的回忆甩出脑海。不想这些了!继续看!

曾经看不起杰克的酒馆老板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极力奉承讨好,杰克漫不经心的买下了酒馆所有的酒,然后又一一砸碎,从头到尾酒馆老板脸上都挂着讨好谄媚的笑容,甚至极力谄媚恭维道:“伯爵大人砸酒瓶的声音听起来好听极了!”

汤姆乐得哈哈大笑,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大冬天泡了一个热水澡一样,全身上下每一根毛孔都舒张开来发出舒服的呻.吟。

太爽了!

这个故事真是太他妈的爽了!

在一个宴会上,杰克发现了曾经殴打自己的贵族,那个曾经在杰克面前趾高气扬耀武扬威的贵族老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男爵罢了,现在的杰克一根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杰克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打算进行复仇。

汤姆屏住呼吸,激动的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杰克打算怎么复仇?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个邪恶的贵族!

汤姆迫不及待的往后翻了一页,然后傻眼了。

妈的,报纸已经到头了!他刚刚看到的是最后一页!!

他不敢置信的把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沮丧的承认,这期的连载已经结束了!

他从未像今天这样痛恨过《孟松报》是周刊!

他起码要等上一周,才能看到接下来的故事!

杰克到底会怎么样复仇啊?

还有爱丽,杰克现在是贵族了,他会不会去娶爱丽呢?

汤姆抓心挠肺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

汤普森太太端着意面从厨房出来,就看到儿子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亲爱的,怎么了?”

汤姆沮丧道:“《流浪汉穿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我真好奇接下来的剧情!我已经等不到下周了!”

汤普森太太想了想,努力为儿子出谋划策,“这个作者写的文章这么好看,之前绝不可能籍籍无名,你或许可以看一看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

汤姆眼睛一亮,这才想起来去看作者的名字——路易斯·l。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汤姆作为一名通俗迷,之前从来没有在届听说过这个作者!

……也就是说,《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是一个新人?!这是他的第一篇文章?

汤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

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

想到这里,汤姆再也坐不住了,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

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亲爱的,你去干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孟松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在《孟松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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