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镜像(28)
重案组几乎没有走得开的人了,个个肩上都扛着任务。花崇只好去法医科“抓壮丁”,逮住徐戡和自己一起去羡城。
“二娃真不像你和柳至秦的狗。”徐戡一边开车一边说:“也不像德牧。胆子小得跟针眼一样,被我家那几只一吓,就夹着尾巴‘逃命’。”
“你上次不说它过得挺好的吗?”花崇正拿着手机和曲值发信息,闻言抬起头,“结果被你家那群欺负了?”
“是过得挺好啊,不愁吃不愁喝,就是胆子太小了,给人一种老被欺负的假象。”徐戡笑:“其实也没有真的被欺负。我家那几只是什么品种你又不是不知道,谁能欺负大德牧?”
花崇只听了前半截,有些在意徐戡所说的“被欺负的假象”。在一些特定场合,有人嚣张跋扈,有人弱小可怜,那旁观者大多会认为,弱小可怜的那个会被欺负。但事实究竟是怎样,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等忙完这几件案子,我就把二娃给你送回去。”徐戡又说:“你救了它,它最喜欢的是你。上次我给你打电话,它像知道电话那头是你似的,一直守在我旁边,特兴奋特激动,蹦蹦跳跳的。后来我都挂掉电话了,它还在原地转圈。”
“嗯。”花崇点点头,“这阵子麻烦你了。”
徐戡笑,“客气。”
连接羡城和洛城的是一条近几年才修好的高速公路,路况极好,畅通无阻,不短的路程只开了不到两个小时,连服务站都不用去。
下了高速之后,徐戡直接往城北的殡仪馆开去。
十年前,刘旭晨的遗体在那里被火化,骨灰仅能存放三个月,之后去了哪里?
花崇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眉心习惯性地微蹙起来。
目前查不到邹鸣到羡城的记录,但如果自己与柳至秦的推测没有错,邹鸣一定多次来到羡城,亲自去过“知识城”,也到过殡仪馆。
最有可能查到邹鸣踪迹的地方是殡仪馆。
殡仪馆门外排着一条长长的车龙。城北是整个羡城最不发达的地方,处处都冷清萧条,但占地不大的殡仪馆却天天热闹非凡,比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人气”还高。
因为它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归宿。
里面的车不出来,外面的车就开不进去。花崇不想耽误时间,让徐戡找地方停车,自己下车步行。
徐戡却反常地说:“你先别走,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就停好。”
花崇略感不解。
徐戡解释道:“你走了,我就得独自进去找你。我不习惯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走来走去。”
“你一个法医,还怵殡仪馆?”花崇顿觉听到了笑话。
“倒不是怵,就是想着心里不舒服。”徐戡很快停好车,“我们这些当法医的,从业之始就被前辈告诫——尊重逝者,尊重遗体。我不怕看到尸体,也不怕碰触尸体,接触那些死状不堪的人是我的职责。前些年,我去殡仪馆的次数比较多,经常看到一些殡葬师将敛尸袋扔来甩去,就像丢快递似的。那些敛尸袋里装的是逝去不久的人啊……”
徐戡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我也理解他们的做法。你看,规模小一些的城市,一共就只有一个殡仪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他们一年到头要烧数不清的尸体,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工作,烧到后来,都麻木了,哪里还顾得上‘轻拿轻放’?也就我矫情,看着心里难受。”
花崇抿了抿唇,呼吸间全是纸钱、香烛的熏人气味。
“你见过火化过程吗?”徐戡无奈地摇摇头:“挺残忍的,而且目睹这一过程的都是逝者的至亲——被推车送进锅炉房之前,躺在棺材里的还是完整的人,像睡着了一样。一个小时后,锅炉房的门打开,推车退出,留在上面的就只剩下一堆骨灰,和一些没有彻底烧成灰的骨头,头骨是最大的一块。为了将骨灰、骨头都装进骨灰盒,殡葬师会当着逝者至亲的面,用锤子把头骨敲碎。那个过程,想一想我都觉得不舒服。”
花崇在徐戡肩上拍了拍。
都说医者仁心,法医也是医生,只不过他们面对的是无法被救活的人。大约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中有的人的心,比救死扶伤的医生更加纤细。
徐戡笑了笑,“我其实挺久没有到过殡仪馆了,让你见笑了。”
“抱歉。”花崇说。
“没有的事。”徐戡道:“我也是刑警,陪重案组的老大执行公务是职责所在。”
花崇不再多说,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朝被青山苍松环绕的
“长安堂”走去。
在“长安堂”管理骨灰的是几名四五十岁的人,没穿工作服,看上去不太像专业的殡葬人员。暂放骨灰的架子简陋老旧,很多格子的玻璃都碎了,里面挂着一层蛛,看上去毫无庄重感可言。
很难想象一个人入土前的最后一站就是这种地方,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些小城市殡仪馆的现状。
接待花崇和徐戡的是名中年男人,在一堆纸质资料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刘旭晨的信息。
“十年前的骨灰,按理说我们是保存三个月的。不过因为有的家庭迟迟确定不了墓地,交钱的话,我们也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但是太长了不行。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长安堂’呢,一共也就这么大块地儿,一天死的人又那么多,还越来越多,不可能一直代为保存。”
“最长能够保存多久?”花崇问。
“对外说的是一年,不过一年不来取,我们也不会马上处理掉,毕竟是骨灰对吧?”对方说:“但这其实运气,说出来不怕你笑,我们这里过去管理不规范,处理谁的骨灰、不处理谁的骨灰完全看心情,一些骨灰刚过一年就被处理掉了,一些放了好几年也没被发现。所以这个啊,还真说不准。不过领取骨灰就很严格了,必须由至亲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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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花崇得知,买墓的钱是他们几名同学凑的,好一点的墓都太贵,着实买不起,只能买了最差的一处,而花一年多才让刘旭晨入土为安是因为各种手续太过繁杂。
“那个公墓是一次性丨交二十年的钱,含在买墓费中。超过二十年,如果没有续交,可能就……”孙强悍有些尴尬,“老实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他是大四毕业之前,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都没在羡城了,我想他们也没有再去看过他。再过十年,也不知道我们里还有谁记得给他续个费。”
花崇问及刘旭晨出事当天的情况,孙强悍无不感慨,“我当时背着他,等啊等,感觉时间过得真是慢,半天救护车都不来。”
“因为堵车?”
“是吗?我不记得了,那时我、李江,还有别的兄弟,我们全都慌张得不得了,只想救护车赶紧到。后来车到了,我们松了口气,但没想到旭晨下午就不行了。”
花崇问:“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当时的情况?就像我刚才问的那样?”
“我想想……”孙强悍顿了顿,“旭晨去世后,很多同学都来问我他出事时的情况。”
“只有同学?”
“我记得是。”
花崇又问了几个问题,直到手机发出“新来电”提醒,才挂断电话。
“花队,你在哪?”柳至秦问。
“在羡城。正在往刘旭晨的墓地赶。”
“我刚到茗省曼奚镇。关于邹媚,我在上查到一些事情。”
花崇神经绷了一下,将车窗合上去,把呼啸作响的风声挡在窗外,“她有动机?”
“她出生在曼奚镇,这个地方非常贫穷,而且落后。”柳至秦说:“17岁时,她参加高考,考上了星城大学,4年后,回到曼奚镇。”
花崇不解,“星大是名校中的名校,星城是一线城市,既然考上了,为什么不留在星城发展?茗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次的一个省,她……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洛城?”
“25岁来洛城,在这之前,她与老家的亲人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
“她在老家肯定遭遇了什么,但我没有办法通过络查清楚。”柳至秦说:“目前只能查到她21岁回到曼奚镇,与一个叫梁超的男人结婚,24岁时产下了一个男孩。但在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她从曼奚镇离开,来到洛城打拼。”
花崇手里拿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我记得最近几年好几起女童被亲人杀死的事件都发生在茗省,那里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嗯,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重男轻女现象就越严重。不过邹媚生下的是男孩,我有点想不通,她既然已经决定从大城市回到出生的乡镇,并结婚生子,为什么会在有了儿子之后,离婚远走,开始自己的事业?”
花崇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这确实很矛盾。从她的现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当年她放弃前程回到曼奚镇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后来离开则有更特殊的原因。否则她没有理由抛弃家庭。”
“我查到她有儿子时想到一个细节。”柳至秦说:“她24岁生育,在她35岁领养邹鸣时,那个孩子应当是11岁。”
花崇立即明白过来,“邹鸣也是11岁!”
“她选择邹鸣,是不是因为邹鸣和亲生儿子同岁?这样的话,她亲生儿子身上或许出现了某种变故。这一点我会继续去查。”柳至秦顿了顿,“你那边呢?查得怎么样了?”
“九年前,刘旭晨已经被他的同学安葬在公墓。但公墓的位置非常偏,条件也不好。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公墓上一定会有线索。”
从洛城到羡城、从羡城主城到周山公墓,两截路都是徐戡在开车。前一段明明比后一段长很多,耗时却更少。
“这路可真难走。”徐戡说:“路况差,距离远,难怪周山是羡城所有公墓里收费最低的一个。”
“但收费再低,也不便宜。”花崇叹了口气,“同窗几个月,能凑钱让刘旭晨入土为安,那些学生算得上善良。”
“难道不是因为刘旭晨人很好吗?”徐戡道:“如果他人品差、人缘坏,再善良的同学也不会愿意凑钱给他买墓吧?”
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操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最差的墓。被带到刘旭晨的墓边,花崇才发现,刘旭晨破旧的墓碑就在公路旁,他们刚才还从这里驶过。
墓碑上写着“刘旭晨”三个字,本该贴有照片的地方却空空如也。
现在很多墓碑都是直接将逝者的照片印上去,但以前的墓碑很多还是采取贴照片的老方法。
“照片呢?”花崇问。
“不知道。”工作人员说:“这里风大,说不定被吹掉了。”
花崇心觉不对,连忙戴上手套,在贴照片的地方摸了摸,又转身看其他墓碑。
/风吹日晒,贴上去的照片的确有掉落的可能,但是墓碑上有一些不明显的刮痕,不注意看发现不了,细看的话,有点像锐器留下的痕迹。
“徐戡。”花崇招手,“你来看看。”
徐戡弯下腰,眉间皱起,语气肯定道:“是手工刀。”
说着蹲下,双手按在墓座上。
这种比较简单的单人墓通常由一块墓碑和一个墓座组成,墓座下放骨灰盒,上面盖着一块石板,由水泥封死。
徐戡观察了一会儿,“花队,这个墓有问题。”
一旁站着的工作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别乱说啊,这墓能有什么问题?”
徐戡没搭理他,手指从溢出的水泥痕迹上摸过,“墓被打开过,现在的石板是后来新盖上去的。”
工作人员横眉竖目,“不可能!”
花崇问:“这附近有监控吗?”
工作人员摇头,“谁在这里装监控啊?装了也不敢看啊!”
花崇又问:“那平时,尤其是晚上,有人在这里守着吗?”
“你,你开玩笑吧……”工作人员继续摇头。
花崇眼神一寒,“那你为什么断言这个墓不可能被打开过?”
“人讲究入土为安啊!”工作人员急了,“这墓里就一个骨灰盒,又没有金银财宝,谁他妈疯了跑来‘盗墓’?”
花崇垂眸,盯着墓座上的水泥线,半晌道:“打开它!”
工作人员吓傻了,“我操!”
花崇亮出证件,“有任何问题,由我负责。”
封墓容易,开墓却麻烦,只能用工具一边砸一边撬,弄出的动静不小。
但若是在晚上,再大的动静都不会被听到。因为一到夜晚,这一片山坡就杳无人迹。
半小时后,墓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墓地“管理者”们脸都吓白了。花崇从手机里找出一张邹鸣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所有人都摇头。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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