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君满意52(1 / 1)

“我叫霍远,今年三岁了,今天,是我爸爸跟妈妈举办婚礼的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太奶奶总说五月三十是个好日子,所以婚礼就选在今天。

婚礼现场来了好多好多的人,有总统爷爷,有总理爷爷,有将军伯伯,有秘书长叔叔……还有很多彩色头发彩色眼珠子的叔叔伯伯,还有更多更多我也不认识的叔叔阿姨。

余叔叔告诉我,这就叫“冠盖云集”、“满目朱紫”,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不过余叔叔教我写了,我写了十遍就学会了!

教我写字的时候,余叔叔问我喜不喜欢爸爸妈妈结婚。当然喜欢啦!因为大家都穿的好漂亮,而且还有好多好吃的。

不过最漂亮的肯定是妈妈,妈妈穿着长长的裙子,头上也戴着长长的纱,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青姨服侍她换衣服的时候,她总说“亏了亏了”。

亏了是什么意思?

我去问了余叔叔,余叔叔就只是笑。

我又去问程叔叔,程叔叔告诉我,这是因为爸爸和妈妈以后就在住在一起,房子变小了,所以妈妈才会说亏了。

可是他们两个不结婚,明明也住在一起啊。我亲眼看到的,爸爸每天晚上都会去妈妈房间。

我喜欢跟妈妈一起睡,但是爸爸一来,就会让青姨把我抱走。爸爸真讨厌,我觉得妈妈也讨厌他!因为妈妈总跟他说要带我回姥爷家,还说“你不是让我改嫁?那我现在就出去找个男人。”

每当这种时候,爸爸脸上的表情就会很奇怪,他看起来好像在笑,但是又有一点生气,然后他就会指着我说,“孩子都给我生了,你还想找哪个男人?”

又说,“全天下都知道你是我霍家的人,我看有谁敢娶你。”

然后妈妈就会生气了——但是,我看得出来她不是真生气。接着她就会骂爸爸是个无赖,说他威胁她不要脸,还说绝对不会跟他结婚的。

可现在他们不是结婚了吗?大人可真奇怪。

而且小宝跟我说——小宝是青姨的儿子,只有结了婚的大人才能生小孩的。我是妈妈给爸爸生的小孩,那他们应该结婚了啊,可我都三岁了,他们现在才办婚礼。

太奶奶告诉我,这是因为爸爸当初受了重伤,差点就没命了。但是妈妈天天照顾爸爸,爸爸就醒了。他醒的时候外面还在打仗,死了好多好多人,从那之后,爸爸的右手就有一点不灵便,他才改用左手握笔拿枪。

我问太奶奶,那打仗打赢了吗?

太奶奶说那是肯定的,爸爸早就安排好了。爷爷还有程叔叔他们,把敌人打了个落花流水——这是我新学到的成语,那些坏蛋东洋人也怕了,不敢再做坏事。

爸爸真厉害,他是个大英雄!不过我还是讨厌他,因为他总打我屁股,还跟我抢妈妈。

太奶奶说妈妈因为这件事生了爸爸的气,因为爸爸当时在用自己的命去赌。我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反正就是他做了让妈妈伤心的事。

他怎么能让妈妈伤心呢?爸爸果然是个大坏蛋!

妈妈,我们不要跟大坏蛋结婚,你带我走吧!我们去姥爷家玩!”

歪歪扭扭的字迹每一个几乎都有拳头那么大,纸张上还有着一团团的墨迹,显然是书写之人不小心留下的。

视线移动,看到那句“我写了十遍就学会了”,霍峻不由勾起唇角:

“看来远儿跟某人可不一样,识字的速度比他娘亲快多了。”

少女斜倚在天鹅绒的长沙发里,懒洋洋地翻着手边的书册,闻言立时抬头,瞪他一眼:

“又偷看远儿的日记,当心他知道了哭鼻子。”

“我这哪能叫偷看,日记就放在桌子上,这是光明正大地看。”随着年岁渐长,越发不要脸的霍少帅施施然回答,翻过那一页页写满了童言稚语的纸张,不知为何,他方才还带笑的脸却越来越黑。

“这混小子……”竟然偷看他晚上去然然房间,还偷听他们俩说话?

忽略了小包子根本就是在场围观的,霍少帅已经有些牙痒痒起来,等再看到那句“他总打我屁股”,他立刻决定等那小子回家后,就把他拎过来打一顿。

此时距离他跟孟然的婚礼结束不过五天,整座金陵城都还沉浸在那场盛事的余韵之中。

身为婚礼上的花童,小霍远的照片也跟随父母被摄入了镜头,玉雪可爱的小小肉团子一本正经地穿着小西装打着小领带,这张照片甫一登报,立时俘获了满城老小的心。

霍大帅如今已经是半退休状态了,一看乖孙如此受欢迎,就开始带着小霍远到处显摆。爷孙俩此时正受大总统辛魏的邀请,在这位霍大帅的老友家里做客,新婚蜜月,没有了那只碍眼的包子打扰,霍少帅可谓是如鱼得水。

这只包子来得突然,当初他和孟然都没有想到。

(po18独家发表,/books/660041)

包几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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