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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又被摆了一道!(1 / 1)

一夜酒香醉心神,半醒仍似醉梦中。

日上三竿,照进厢房的阳光很是温暖,顶着鸡窝头坐起的薛奉年两眼懵逼,回忆了很久才流露出笑意,脸上还有几分意犹未尽,似乎仍然沉醉在昨日的酒宴里。

他还记得昨夜赴宴,北王殿下拿出绝品美酒塞北红,酒香四溢,连新酒都远不能及,举杯推盏很是尽兴,可谓是生平未有的乐事。

而后又被殿下留宿府中,好客之情令人感怀。

塞北红是真香啊......

仅是闻着身上散出的酒香,就是神仙下凡恐怕也得醉倒,这一行倒是没有白来,而且还远超了预料,可谓是收获不小。

薛奉年很是满意地微笑起身,门外已经有王府的丫鬟静候多时,连忙洗漱一番,薛奉年问询之下,即刻随着仆从去往了殿下所在的小院。

一路踏来,经过几道走廊,龙纹雕饰浮现数次,王府的贵气时刻萦绕身旁,薛奉年再无昨日的傲气,神色变得严肃了几分。

直到再入小院,却是望见张之栋和殿下在落座闲谈,桌上放着一壶清茶几样糕点,看起来已经有了些许时辰。

见这情形,不胜酒力的薛奉年脸颊泛红,他也算是个好酒之人,昨日竟是被硬生生的反倒,此事说出去实在丢人啊。

张之栋和北王手下的武将也就罢了,毕竟军人常年习武好酒,酒量自然是没得说,却是没想到连北王都酒量惊人,几乎不见有醉意。

这实在是令薛奉年心头震动,已然视为了神人。

他哪里知道,塞北红这种蒸馏酒度数远高于当世的酒,对于秦风却不算什么,喝个半斤八两就和热身差不多。

秦风见到这个官二代稳步踏入远门而来,目光带有崇敬,表现出了几分身为主人家的客气,微笑着注目而去。

“薛公子,早啊。”

这话一出,张之栋缓缓回头望来,薛奉年脸色更红,却是不敢反驳,近前做礼应声,脚底下都快抠出一处大宅子了。

“殿下有礼,在下不胜酒力......若有失礼之处,还望殿下恕罪。”

薛奉年虽是出身了得,倒也为人真诚,言行举止颇有风度,不像寻常的权贵之后那般倨傲,确是难得。

听闻诚挚的话语,秦风也没有取笑,而是露出豁达的微笑。

“无妨,饮酒乃是一大乐事,无需计较太多礼节。”

“本王正与张都督闲谈,两位远道而来买酒,确是对新酒十分中意,本王自然不能小气,已然命人备好了新酒一百斤,令赠塞北红两坛,待到稍后用过午膳,便可命人装车,两位若无他事,可在王府小住几日,本王也好尽地主之谊。”

一番话说得是大度非凡,无论礼数还是气度,都不愧皇室之风。

面对这种值得结交的朝堂大员,秦风自然不会小气,何况眼前的张之栋还答应了送来三千斤铁矿石,解决了一件大事,至少也得给人家一点儿甜头才是。

这话一出,张之栋和薛奉年都齐齐做礼。

“谢殿下!”

薛奉年听闻还送两坛塞北红,心里已经乐开了花,还听到殿下要留他们用膳,几乎对这位年轻的王爷好感攀升了数倍。

王府的膳食都是御厨手艺,再配上那塞北红,滋味真是没得说,就算是刺史府的饭食,都远远不能比。

今日可是有福了。

就在薛奉年还想再开口道谢,以表达感激之情的时候,张之栋却是抢先一步出声,语气有些严肃。

“殿下盛情,末将铭记于心。”

“只是此次前来......买酒,事出突然,末将军务缠身,薛贤侄也要赶回凉州为父祝寿,恐怕不能久留,待到新酒装车,我等就得立即返回,还望殿下见谅。”

“他日神兵出世,末将一定命人带厚礼谢恩,殿下恕罪!”

突然的进言有些严肃。

薛奉年听得心头遗憾,碍于是张之栋所言,他也知道必有缘由,就未再敢多嘴,顾全大局附声做礼。

“还望殿下见谅。”

一老一小齐齐做礼,气氛有些肃穆,秦风也未挽留,不出意料地点头微笑应允,随即命令王勋亲自安排装车,并嘱咐送出城外三里地。

深情厚谊令人感动,薛奉年对这位殿下印象极好,引为同辈难得的妙人,再度谢恩情真意切。

张之栋闻声谢恩,心里闪过了一丝无奈,就此拜别北王,一路再无话语。

正午时分。

几辆马车驶出邺城东门,王府参将王勋带人护送,不同寻常的阵仗引人注目,不少百姓热议不断,成为了当日的热门话题。

哪怕驶出城门,王勋依然护送而去,与那陌生两人远远做礼拜别方才返回,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更是引得了门前往来民众的惊叹,连守城卫士都神色惊讶。

唯有孙二眼中得意,望着熟悉的车队和那一老一少,心头庆幸无比,笑容里渐渐露出一副早已看穿一切的高深睿智。

看吧,打探大胜的果然都不是简单角色,还好小爷聪明!

车队一路向北,渐渐消失在视线之中......

顺着官道一路前行出数里地,端坐在马车中的薛奉年才平复下了心头的激动,收获的喜悦渐渐平息,转而注意到了张之栋无比严肃的神色。

悄声注目而去,只见熟悉的张都督面容凝重,好像心事重重,连昨日收获神兵的喜悦都难看到。

不由得,薛奉年放下了手中的塞北红,悄声凝望而去。

“张叔叔,北王未有异心,又民望极高,显然是位贤明的藩王,我们此行目的已经达到,甚至能被如此礼遇,理应欢喜而归才是。”

“您为何......闷闷不乐?”

张之栋闻声抬头,望了一眼年轻的薛奉年,见到这位贤侄神色疑惑,稚嫩的问话回响耳畔,只得轻轻一叹。

“哎。”

薛奉年已经是极为出众的青年翘楚,整个凉州城罕有人能相提并论,却是仍然无法与北王相较,甚至在相比之下,显得这般毛躁轻浮。

若不是亲眼见到,张之栋也难以相信此事。

或许,这就是出身的差异吧。

俗语有云: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只打洞。

薛奉年远胜于寻常青年,也是建立在家世的基础之上,刺史公子的起点,就注定了他俯视绝大多数同辈,无论人脉还是学识,必然远超同辈,眼界更是寻常人终生难望。

而那位北王秦风,出身皇室的命运虽是波折不断,却也有了足够的底蕴和眼界,几乎是出生之时就立于大玄朝万万人的顶点之上,这样的命运,令年仅二十岁的北王城府极深。

哪怕是张之栋,都感到难以应对。

如此妖孽般的青年人,又岂是常理能论,普通人拿来相比,也未免有失公允。

感受着薛奉年愈发惊疑的目光,张之栋收起了心头感慨,语重心长地教导出声,神色严肃到了极点。

“贤侄,我们又被北王殿下摆了一道,从今日起,我们已经和北王拴在了一起。”

摆了一道?

薛奉年闻声皱眉,回响方才的一切,只觉心头好似又云雾渐渐破开,清秀的面容猛然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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