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没想到,那马家的镖局,居然也是藏污纳垢的地方,不过,这下都便宜弟兄们了。”
王三肿了半边脸,笑起来就更加猥琐了,差点把刘月娥吓哭,倒是大当家穿过人群,走到刘月娥面前,道:“姑娘是哪里人?为何会被马家的人拐卖?”
“你不要胡说,我是马家的儿媳,才不是拐卖!”
虽说没有嫁过去,但刘月娥已经把自己当成马家人了,他们之间,也只是缺了一个程序而已。这时候听到有人诋毁马家,都忘了自己身处险境,还在说着维护马家的话。
大当家的点点头,道:“姑娘你不必担心,我们只劫财,不会乱了江湖道义。今日天色已经不早,劳烦你在山上住一宿,明日一早,我们兄弟便送你下山。”
大当家的发话决定了刘月娥的去留,但是,他没有注意到,他的那些手下,眼里都闪烁着怨恨的光芒。
长年累月见不到妹子,好不容易抢到了一个,你说放就放,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
夜里,刘月娥被安置在了一个单独的房间内。但她身处狼窟,虽说大当家的许诺明日送她下山,她依然觉得不踏实,即便是睡在床上,她手里也紧紧捏着一个簪子。
到半夜,当睡意终于袭来的时候,她却听到了一阵响动,她赶紧起身点亮了烛火,便见到一个刀片从门缝进来,挑开了门闩,那个猥琐的肿了半边脸的人便带着令人发毛的笑意朝她走了过来。
“小娘子,长夜漫漫,是不是无心睡眠啊?”
王三上下打量着刘月娥凹凸有致的身材,口水都要掉出来了,刘月娥惊叫道:“你别过来,你们大当家的都说了……”
“别提什么大当家,他不配!小娘子,这时候就不要说扫兴的事情了,陪哥哥乐呵乐呵啊!”
王三说着,在也忍不住,朝着刘月娥扑了过去,刘月娥惊叫着闪开,之前学过的三脚猫功夫,现在都用不上了。王三一下扑空,反倒是更加兴致勃勃了,刘月娥越是尖叫,他就越是兴奋。调整角度,又一下扑过去,刘月娥再次一个闪躲,但是,却被王三抓到了衣服,用力一扯,布帛碎裂之音响起,刘月娥虽然是脱离了危险,但身上已经是春光乍泄,露出了雪白的香肩,还有红色的肚兜。
王三两眼都放着光,刘月娥赶紧将衣服收拢,勉强遮掩着泄露的春光,右手却是握紧了簪子。
王三这下不敢动了,他好色,但更惜命。但是,到嘴的美味,怎么可能放过!
“兄弟们,都进来吧!”
王三说出了一句让刘月娥绝望的话,只见门口开始成群地出现了十多个人,除了四个首领,所有人都来了。
他们的眼里都放着光,小小的房子,都快容不下他们了,刘月娥一步步退缩着,但她已经绝望地知道,自己就算有簪子在手,恐怕也清白不保了。
刘月娥露出了凄楚的笑容,喃喃道:“小马哥,对不起,我先走一步了。”
那个簪子,没有刺伤任何山贼,却刺进了自己的脖子。这一下,势大力急,整根簪子都插入了脖子,刘月娥再忍着剧痛,一下拔出,鲜血如泉水一般喷射而出,走在前面的山贼都吓得后退了两步。
那王三却阴森森地道:“还没死透,是新鲜的。”
刘月娥感觉自己已经快无法呼吸了,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在流失,恍惚中,她好像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但是,永别了……
“啊……”
山寨中响起了一声凄厉的怒吼,正在酣睡的兄弟四人都被这声音惊醒了。他们本能般感觉到大事不妙,朝着发出声音的地方奔去,随着越来越靠近他们安排给刘月娥的房间,他们心中的不详预感越发浓烈了。
当空气中那浓烈的血腥味冲击着他们鼻子的时候,他们的心都沉到了谷底。
入目,是七零八落的断臂残尸,大当家一声怒吼,正欲为兄弟们报仇,冲进房间里去,却只见到那个少年,浑身的鲜血,怀中抱着一个女人,那女人脖子上一个血洞,触目惊心。
大当家再看到一个断臂,手里握着一块带血的残破布片,顿时什么都明白了。
那个少年的目光已经是麻木的了,不带任何感情,就连大当家兄弟四人走进来,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大当家等人,脚下踩着的,都是鲜血,房间已经被鲜血溢满,他的兄弟们,没有一个人留下了完整的尸体,而造成这一切凶手,还活着,但与死了无异。
大当家看着马月,心情十分复杂,他并不是一个傻子,他只是对兄弟们太信任了,其实,在他们不听号令,擅自行动的时候,他就应该有所警觉的,不然也不至于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放在这里,没有做任何的防备。
他以为自己的话,兄弟们都会听的,但是,他们已经不是之前的兄弟了。
按照道义,他应该为兄弟报仇,杀了马月,但是,他更清楚地知道,马月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他们自称为义匪,劫富济贫,但绝对不滥杀无辜,可是,因为他们,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死去了。
“青山四大天王?”
马月的声音如同九幽地狱的冥王,让人听了后背发寒,大当家冷不丁听到这一句话,后背都湿了些许,却还是硬着头皮道:“马家公子,这事,是李某御下不利,还请……”
“你们等着我。”
马月打断了大当家的话,阴森森地道。大当家当即默然,他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个未来祸患扼杀在这里的念头,但是,最后他只是叹息了一声。马月一路奔波上山,又竭力虐杀了十多个山贼,此时已经是力竭,是最脆弱的时候,但大当家还是让他离开了。
眼看着那少年,颤抖着抱起那个女人的尸体,如行尸走肉般,一步步踏起地上的血花,大当家的心也在滴血。当马月的身影彻底消失不见,大当家对着这一地的残肢断臂,潸然泪下,继而仰天怒吼道:“我李金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大当家其他兄弟三人,也是心有戚戚,皆是伸出三指,对天发誓道:“我李木(李风、李火)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宁可饿死,流落街头卖艺,也不再夺人一丝一毫,有违此言,天诛地灭,人神共弃!”
因为这一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变故,兄弟四人彻底决定不再落草为寇,他们离开了青山,但故土难离,他们到了青山郡的另一边。开始了种田放牧的生活,隐居深山,不再出世。
但四大天王的恶名却是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出去了。兄弟四人也没有辩解,他们知道自己确实是有做错的地方,所以他们隐姓埋名。
而在青山镇,马月已经成了行尸走肉,特别是在四大天王已经不知所踪之后,他更是再无一点生气。活着,仿佛已经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了。
刘月娥虽然没有嫁过来,却被马月强行葬在了马家的祖地,也上了马家的族谱。但是,马月的父亲答应了这个请求,给刘月娥的名分,却只是一个妾侍。
毕竟,人都是自私的,要为自家后代考虑。
但马月不知道这些,也不在乎这一些了,他每日就是拿着那一个簪子,那是刘月娥自杀时用的,那是马月第一次走镖之后,获得的佣金,送给刘月娥的,她一直带在身上,马月却从来没有见她戴在头上过。
马月这个传人,到这里,几乎是等同废物了。马家上下都痛心不已,这个孩子还活着,但是和死了没有什么区别了。
为了让马月重新焕发斗志,马家老小一个个地轮番给马月上教育课,可是,持续了半年,都没有任何用处,马月依然是行尸走肉。
但忽然有一天,马月从行尸走肉的状态解除了。
他说,他不要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所以,他要整顿江湖。
马家上下闻言都兴奋不已,以马月的武学根骨,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大家,既然马月立志如此,那将来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可就在马家上下高高兴兴的时候,马月表示,他要弃武从文。
因为习武,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不得不说,马月的眼光很不错,江湖事,如果江湖了,终究是只能不了了之,唯独用朝廷的王道,征服江湖才能解决这一切。
况且,这一切悲剧的原因,就是因为青山镇太过贫穷,就算马家多年经营,吃不上饭的人,还是有很多。
那一天,马月立志,要考取功名。
马家的人没办法阻止他,只得由他去,读书,总比当行尸走肉要好。
就这样,马月勤学苦读,一年后就考上了秀才,两年后,通过了乡试,进京赶考。进京的那年,他已经十八岁了。
马家又开始为另外的事情担心了,一般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可是马月却不近女色,这可怎么办?
马家人知道,肯定是马月还放不下刘月娥,这个问题不解决,这孩子怕是要打一辈子的光棍了。
于是,在临送别的那一天,马家人给马月下了药,又找来一个女子,和马月发生了关系。
他们不知道,那一晚,马月又梦到了刘月娥。云雨之后,马月醒来才发现怀中是另外的人。
他的处子童真,是在十八岁这一年失去的。
马月没有顺从家人的意思,就算那个人只是买来的妾侍,马月也没要,背着行囊,一个人走上了京城。
那一年的考试,马月名落孙山了,但是,他没有灰心绝望,因为他被陆明看中,选入了鹿鸣学社。
于是,那年离家之后,马月没有再回过青山镇。
家里会送家书过来,马家也是有钱的人家,马月的吃喝也不会短了,但他在青山镇不近女色,临走前来了一发,突然便像是开窍了一般,在京城爱上了大宝剑。
当然,他并不会奢侈度日,终日流连声色犬马之地。
他也不会对别人说起,其实,每一次大宝剑,他想到的,都是刘月娥。大约是相思成疾了,当他第一次在身体上背叛了刘月娥却想的是刘月娥之后,马月却发现,这是一种能麻痹自己的方式,就仿佛,刘月娥真的一直在他身边一样。
他已经病入膏肓,但是,没有人知道,正如他表现出老老实实的样子,或者表现出贪恋美色的样子,许多人都放心了,父母不再担心他光棍一辈子,以为他放下了一切。其他人觉得他好相处,却不知道,他曾经用一把刀,活生生地将十多个人的头颅,四肢,一刀刀地砍下……
距离刘月娥的死去,已经过去快七年了,但是,在马月的心中,刘月娥的音容笑貌,却没有一刻曾经变淡过。
当楚云跟马月提及娶公主为妻,马月嘴上没有说,但是他在心里说了。
“这辈子我的心里只会爱一个人,而那一个人,已经死了。”
只是看到那满天星,或者偶尔看看明月,还是会寂寞的,但想到过去的事情,痛苦夹杂着甜蜜的回忆,内心好歹不是空空落落的。
直到那一夜在桥头,凉风正好,星光点点,那一个娇蛮地随手丢了个酒坛子过来的女子,她的容颜和刘月娥不javascript:一样,但她的气质和神采,让马月恍惚中,以为见到了那一个他日思夜想的人。
招婿大选,或许是伪装贪花渐渐成了习惯,又或者冥冥中的指引,他来了,再次看到了那一个人。
那脆弱却又倔强的泪眼,再次触动了马月的心房。
“月娥,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马月看着离去的公主銮驾,许下了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