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惜金缕衣,
劝君须惜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
莫待无花空折枝。
——唐无名氏《金缕衣》
大唐永徽三年早春二月,春风里还带着浓浓的凉意,但益州城外,已是杨柳依依,桃李吐蕊,三三两两的踏春游客,也是满面春风,在青山绿水桃李花下,吟诗作赋,纵酒放歌了。
半天前,萧家鼎意外穿越来到了唐朝,此刻正一身西装,鬼鬼祟祟躲躲闪闪地避开游人,从桃林边走过。
他是一个法制史专业的研究生,通过了司法考试,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正干得风声水起的时候,一次意外,他便被时光隧道送到了这大唐朝。
这半天时间里,他经历了死里逃生的惊恐,对古代的惊奇,和对未来的茫然之后,终于渐渐镇定下来,也想办法搞清楚了自己是穿越到了大唐朝的永徽三年初,在剑南道的益州城外。他的一身西服和短短的头发,让几乎所有见到他的人都跟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他不敢进城,便想在城外找个什么地方弄一套衣服。
他走过桃林,来到一处山脚下,便看见了几户人家,其中有一家的篱笆墙院子里还晾晒着几套粗布衣服。
他一阵欣喜,左右看看没人,那户人家的房门也是紧闭着的。他便脱下了自己的西装衣裤,蹑手蹑脚走了进去,从晾衣架上取下一套衣服还有一块包头裹发的皂罗幅巾,还有一双草履,把自己的西装西裤还有名牌皮鞋、领带晾在上面,算是交换了。
这套西装西裤皮鞋可都是意大利进口的名牌服装,是萧家鼎当律师为了撑门面,整整用了两件大案得的代理费加起来才买下的,换这一套粗布短衫,那可是赔了血本了,不过也没有办法,吃亏算是赚便宜吧!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进来之前就已经掏空了衣服口袋里的所有东西,此刻用那幅巾包裹着,拿着准备出去再穿上。他正要离开,突然,他一下站住了,惊恐地望着院子门口。——进来的时候,他没有发现篱笆墙院门旁边,有一个狗窝!此刻,一条健硕的恶犬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咧着的嘴露出了森森的牙齿。
难怪这家人不需要留人看家,原来家里有一条猛犬!
萧家鼎冷汗都下来了,打架他不怕,从小各种烂架打了不计其数,可从来没跟狗打过架,瞧着那猛犬森森的牙齿,他便一阵的心悸,跟狗没有什么面子可以考虑,要是对付不了,还是开溜为妙。
萧家鼎冲着那狗和颜悦色嘀咕道:“喂!我可不是贼,我是用这上好衣料的衣服换你们家主人的粗布衣服,你们家主人可是占了大便宜了的。你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哦……”
那猛犬哪里管这些,只是恶狠狠盯着他,一步步逼了过来。
萧家鼎额头见汗,忽然想起听人说狗都怕弯腰,以为是要拣石头打它。萧家鼎立即弯腰装着拣石头的样子。那猛犬果然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几步,待到发现萧家鼎并没有能拣到石头,立即目露凶光,一声不吭张开大嘴朝着他冲了过来!
我靠!咬人的狗不叫!这狗肯定是来真的!
好男不跟狗斗!跑啊!
萧家鼎转身冲到篱笆墙前,奋力跃起,竟然轻巧地越过了半人高的篱笆墙,而且还高出了许多!
我怎么能跳这么高?
萧家鼎惊慌中带着惊喜,在大学的时候,自己五项达标考试跳高可是刚刚及格,怎么能一下子越过这半人高的篱笆墙?而且动作潇洒堪比刘翔跨栏!
萧家鼎顾不上细想,他的眼角余光已经看见了那猛犬也轻巧地越过篱笆墙,追了过来,他立即撒开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往前飞奔。
他感觉到两边的树木飞快地往后移动,自己简直都要飞起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萧家鼎更是惊喜地纳闷,自己可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快过。这速度,便是奥运会百米王也不过如此吧?
跑出一段,眼角往后一扫,他立即大乐,一下子便停下了,那条猛犬已经被自己远远地甩到了后面。正站在远处,纳闷地望着自己,估计是在想,这个人怎么跑的这么快?
萧家鼎哈哈大笑,指着那猛犬道:“靠!有本事来追我啊!小样!哈哈哈”
他猛犬果然又朝着冲来,吓得萧家鼎赶紧又转身飞奔。这一下跑出老远,再回头,便看见那猛犬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正在往回走,显然它知道没有希望追上萧家鼎,只能放弃回去了。
萧家鼎心里这个美啊,这是怎么回事?
他眼珠转了几下,是不是是跟穿越有关?难道穿越中发生了什么变异,提升了自己的奔跑速度?这下好了,脚下能抹油,打架不用愁。
他哼着小曲,放下手里的东西,拿起那块皂罗幅巾准备裹头,这种幅巾是有四根带子,两条垂于脑后装饰用,另外两条要系于颈项,叫做幞头。老百姓叫四脚巾。可是萧家鼎从来没有戴过这玩意,自然不知道怎么弄的,便按照陕北羊肚白那样裹了了事,又穿上粗布短衫,东西装好,然后往城里走。
又路过那片桃林,此刻他换了装又逃脱了猛犬狂追,心情大好,见天色尚早,这桃林位于一江春水边,江上画舫倘佯,歌舞升平,岸边杨柳依依,岸上桃李芬芳,春燕翻飞,江上沙洲,几只鸳鸯或嬉戏或安睡,别有一番春色景致,看得更是心情爽朗,便走了进来,在幽幽江水边找一处桃花开得最好的桃树,坐在树下一块半人高的大石头边的青草地上,哼着有点跑调的小曲,把自己先前从西装衣裤里掏出来的东西一样样地摆在面前,琢磨一下这些来自现代社会的东西,能给自己混迹古代带来什么好处。
一部智能手机,只有最后的一格电了,没有备用电池,也没有电可以充,基本上是废物。他把电池取了出来,留着以后看看能不能用上吧。
钱包,里面有一叠人民币还有几张超市会员卡、医保卡、身份证、银行卡、名片啥的,到了这里,都是废纸。
一串钥匙,废物。
一支签字笔,现在是毛笔时代,不会有人对硬笔感兴趣,所以这玩意基本上也属于废物。
几颗巧克力奶糖,这是事务所的小姑娘结婚送的喜糖,随手揣在了怀里,或许还能有一点用处。放在一边好了。
一块带秒表功能的高档电子表,唐朝可没有电子技术来仿造。奶奶的,早知道要穿越,怎么不带一块机械表,也可以用来仿制嘛。
最后,是一小袋辣椒种子。
萧家鼎的父亲已经退休了,他们家在顶楼,有个顶楼花园,老爸运了很多土上去,弄成了个楼顶菜地,种些小葱、西红柿啥的。这天老爸给他打电话,说想种点辣椒,菜市场的辣椒是大棚蔬菜批量种出来的,吃着不香。让他回家的时候带一包辣椒种子回去。于是,萧家鼎回家之前去了一趟农贸市场,买了这一小袋辣椒种子,没想到,回来的路上一道霹雳就穿越,被时空隧道送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朝。
辣椒种子能有什么用?种地?难道自己要当个农民?他才不干呢。放一边吧。
所有的东西都看完了,没发现什么可以帮自己的,不过,他一点没有沮丧,哼着的小曲甚至都没有怎么太走调。没有关系,没有可以帮助自己的东西,自己还有一颗脑袋,一颗来自将近一千五百年之后的能上天入地的高科技时代的脑袋,还怕找不到饭碗?
他把东西都收回了口袋,正要起身离开,忽然听到唧唧喳喳的说笑声传来,抬头一看,却是几个俊男靓女,带着一些丫鬟仆从,朝着他这边走过来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被那几个男子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当中的一个年轻女子身上,只见她不过二八芳龄,高髻云鬟,娥眉淡扫,肤如凝脂,美目顾盼,汪如秋水。眉宇间还有一点金钿更显得一张脸妩媚动人。身穿绯色金缕刺罗襦,纤腰不盈一握,外套水红齐膝绣金半臂,下传曳地**襽裙。最让人难忘的,是那她凝脂般白嫩的肌肤,在粉红的桃花下更显得水润,恍若透明一般,红嘟嘟的樱唇,比那花蕊更性感。
虽然这女子算得上绝色,可萧家鼎美女见多了,有些麻木,若不是国宝级别的女子,很难引起他太大的兴趣,这一点他自诩为对美色“熔点”很高,所以只看了一眼,便把目光扫向其他人。
没等他看仔细,他们已经到了这棵桃树下。那美貌女子显然非常的喜欢这一树桃花,站在树下,用银铃一般的嗓音说着:“这儿好!咱们就在这儿开诗社好了!”
几个男子赶紧拊掌叫好,女子身边一个梳着双髻的小丫头看见了大石头后面盘膝而坐的萧家鼎,便拉了拉那美女的衣袖,朝着他努了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