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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9章 好胜心作祟(1 / 1)

晚上七点,这是整个柳州最为舒服的一个时间了。

白天太阳高照,浓烈的阳光几乎是烘烤着大地,温度有时高的都叫人怀疑人生,尤其是看到眼前扭曲的空气,上下颤动着,好像空间都要被融化了一样。

一天下来,也就只有晚上的这个时间,城市里面才算是稍微清凉了一点。

至少浓烈的阳光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还是相对柔和一些的月亮高挂在天际。

城市中的霓虹灯也逐渐开始上班了,各色各样闪烁着不同的光芒,路边一拍整齐的路灯庄严的屹立在街道两旁,犹如哨兵一般。

要不是现在有案子发生在这个城市里,丁凡还真的想要放慢脚步,好好的欣赏一下这个南方的城市,感受一下南方的夜晚。

说起来,自从接手了这个案子以来,丁凡没有好好的休息过一天,就连他手下的这个些人也没有休息好。

好在现在案子已经大部分解决了,丁凡也不需要在将他们逼得太紧了,剩下的小鱼小虾一个个找出来就好了。

而他自己也听了雷老总的建议,顺手顺道了另一个案子里面。

一连三天时间的高压工作之下,整个警局差点都被丁凡搞垮了,所有的警员一个个眼睛好像熊猫一样,时不时的伸手擦一下眼角的泪水,工作都要站着,根本就不敢坐下,生怕一坐下就会直接睡着了。

面对这种情况,丁凡最后还是觉得,案件的调查先到这里做一点停歇,所有人都回家休息一下,明天一早,案情分析会,希望不会在像上一次一样,将会议开的稀碎就好。

所有人一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激动的吼出声来,用了最快的速度,完成了下班回家这个步骤。

丁凡将办公室里面的所有资料都整理了一下之后,这才从警局里面走了出来。

出门的时候刚好遇到了罗队长,他似乎并没有急着回家,慢条斯理的还在门口擦皮鞋,看起来十分的悠闲。

丁凡上前问了一句才知道,原来这个罗队长直到现在依旧是一个单身汉。

这罗队长今年已经三十多的人了,谁能想到他竟然还是一个单身汉那?

不过想想好像也正常,干警察的就没有几个成家早的!

丁凡今年也差不多三十岁了,虽然看上去还是挺年轻的,可事实上这个年纪在寻常人家里,孩子都已经打酱油了。

两个单身汉闲来无事,沿着街边闲逛了一会儿,趁着晚上温度凉爽,就坐在了街边的小吃店里面,边吃边聊了起来。

当然闲聊的内容就跟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关系了,毕竟这个案子一提起来,任何人都会倒胃口。

闲聊的也就是一些人文地理风土人情的事情,说道这些东西罗队长可是如数家珍了,毕竟他是本地人,土生土长的柳州汉子,对于这些东西说的头头是道。

丁凡也听的起劲儿,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看时间的时候,桌边已经摆了不知道多少啤酒瓶子了,时间也接近晚上十一点了。

罗队长就算是单身汉,也要早点回去休息了,毕竟明天他还要做汇报那,可没有丁凡这个体力。

两人在街口分道扬镳,一个回家,另外一个往招待所走去。

沿着街边走上一个街口就到招待所了,而另外一个方向,就是南山区了。

这里刚好就是一个新城区和老城区的交界位置,丁凡走在路口的时候还望那边看了一眼,别说老城区这个时间还挺热闹的。

新城区这边的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反倒是老城区这会儿好像另外一个世界一样,依旧不少人在走街串巷的,熙熙攘攘的人群十分热闹。

一时间好奇之下,丁凡的脚下也没收住,转而就往老城区的方向走去。

毕竟案发到现在,丁凡还没有去过现场,一直以来都是出警的外勤在搜集证据,他手上的所有线索都来源于这里,他却没有到这里来过,说起来心里还真是有点不是滋味。

两地本身也不远,快走上几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走进的老城区,要是没有记错的话,这条街就是草帽大街,听说还是以前柳州最热闹的一个街道了。

其实不用说以前,就是现在的草帽大街依旧繁华,小商铺一家都没有关门,周围人来人往,干什么的都有,看起来多少有点要彻夜狂欢的意思。

从草帽大街一路走道街尾,后面就变得有点冷清了,从街尾开始,就属于是篱笆街了,也就是之前丁凡比较注意过的那一条街。

街面上没有多少人,马路也比较狭窄,路面坑坑洼洼的还有不少积水在里面,相比前面繁华的草帽大街,这里还真是差的不少,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至于街面上有多少人,这一点就没有什么好比较了,前一个人山人海,后一个寥寥无几。

顺着街道往里面走去,打算看看最早发现尸体的地方。

结果刚刚喝了太多的啤酒,搞的丁凡一时间有点尿急,只好先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谁知道方便了一半,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似乎有个人,身上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衫,隐隐有些反光,而且这个人的头上竟然还带着帽子。

这个天气,已经热的人恨不得不穿衣服了,竟然还有人将全身上下都包裹的这么严实,难道就不怕给自己悟出痱子来吗?

在看这个人的手上,这时候似乎正拖着一个黑色的袋子,有点吃力的往前走着,顿时叫丁凡想起了之前红梅理发店的小徒工曾经说过,他当时看到了一个人,身上穿了一身黑色的雨衣,头上还带着帽子,全身上下遮掩的一点不漏。

而这个人,似乎跟之前的小徒工描述的一点不差!

难道说,今天运气就这么好?

在看这个人手上拖着的袋子,丁凡当即想到了一个可能,第一时间伸手就往后腰的位置抓了过去。

结果这一抓这一下,竟然抓了一个空。

这才想起来,因为这两天工作量太大,所有警员的精神都十分疲惫,所以他建议木局长将所有人都配枪全部收回,明天来了在领回去,就是怕出意外。

这下好了,眼前意外已经发生了,他需要用的手枪却没有带着,别说是手枪了,他就是手铐都没有带出来。

好在没有这些,对于丁凡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提好裤子跟在这个黑衣人的身后,悄无声息的往前走着,就等着他抛尸的时候,他在上前给他来个人赃并获。

其实在大街上直接动手也不是不行,只是这个时间早不早晚不晚的,外面还有不少人在闲逛或者乘凉,他实在怕自己突然动手,刺激到前面的人,在出现误伤之类的。

谁知丁凡跟在这个黑衣人的身后走了快有两百米了,都没有引起他的丝毫警觉,却在红梅理发店的门前,遇到了那个小徒工。

这孩子也是个热情的性子,一看到丁凡过来,笑呵呵的就跟他打了一个招呼:“呦,丁警官,这是晚上还在忙吗?”

此话一出,丁凡浑身都僵住了,一滴汗水顺着他的脸滑了下去。

而走在前面的黑衣人动作也顿了一下,似乎想要回头看一眼,可最后一刻他却控制住了,头只是回了一半。

下一刻他突然将手上的袋子丢在了一边,撒开双*腿疯了一样往前跑了出去。

丁凡也不没有时间在跟那个小徒工说什么了,撒开脚丫子就追了上去,只是在路过小徒工身边的时候,急忙忙的喊了一声:“看好这个袋子。”

话音未落,人已经追出去好远了。

小徒工还一脸茫然的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刚刚都发生了什么,这会儿只是觉得丁凡跑的好快呀,一转眼的时间,已经不见人影了!

其实不只是小徒工没想到,就连丁凡都没有想到,前面这个穿着一身雨衣的人,跑起来好像都要飞起来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前后追了十分钟的时间,粗略的算了一下,丁凡这一路追过来,这都跑了快一公里了。

可前面的这个小子,跑起来简直不要命,一公里之后,竟然速度丝毫不减,隐隐还有点提速的意思!

看来之前对于这个人的判断,还有点保守了,现在看来这个小子的身体素质还不错。

至少在跑步这一项上,能跟丁凡相比的人本身就不多,能跑这么长时间实在不多见。

好在丁凡身体素质不错,追上这个小子道是不成问题,谁知道这个小子好像是早就有所准备,在半路上提前准备了一辆车,当丁凡看到这辆车的时候,他想追上去已经来不及了。

说实在的,追了这么长的时间,最后没有将人追上,对于丁凡来说,也实在是一个难以接受的结果,要不是被这个小子刺激到了,有点好胜心作祟。

就是因为这一点小事,丁凡就将人跟丢了,气的他恨不得张开嘴骂人了!

不过这一路上跑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线索留下来的,至少刚刚前面的那个小子跑了一路,似乎是觉得雨衣有点阻碍,被他随手丢在了路边。

就是不知道这件雨衣里面会不会有点什么东西存在,但至少会有他的指纹留在上面。

如果运气好的话,这件雨衣上面除了指纹之外,有可能还会有点意外的惊喜在里面。

当然丁凡也没有忘了之前丢在街边的那个袋子,虽然不知道那个袋子里面装的都是什么东西,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很有可能跟之前丢在垃圾点里的东西……

回去的路上,丁凡顺便给木局长打了一个电话,将自己这边发生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

说实在的,这件事就连丁凡自己都觉得有点离奇,甚至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喝了一点酒,半路上方便了一下,竟然能跟这个一直以来都十分神秘的抛尸者碰上。

唯一可惜的一点,就是丁凡当时的好胜心太强,不然这会儿他恐怕已经被自己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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