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江夏将银行发来催款信息给我看的时候,我只是掀了掀眼皮,没什么情绪,倒是江夏义愤填膺,说是要把人给我找出来。
伍逸买的手机我给他了,之后也没钱买,所以我当初留的是江夏的电话号码。
我轻扯了一下嘴角,带着一股狠绝,扬着头,却淡淡的的吐出一句话:“算了,我黎若认了。”
认了,出于无奈的认命。
之前那样的命运我都没有认命,却因为一个男人,我黎若却只能认命,真是可笑,可悲。
江夏先是讶异,随之便是了然与心疼。
与其去想着怎么将人间蒸发的人找出来,不如先把眼前的难关度过。
十万块的债务,若不一次性还清,就得在还清每个月最低还款额度之上还要加上利息,若我一直不一次性还清,这种恶性循环会一直持续,一个怎么也填不满的无底洞。
杨柳儿一直等着我去找她,她这两天也没怎么出去了,晚上一般都是在寝室住的,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她在等我开口,而我,死死不找她。
我用自己仅有的生活费将第一个月的利息还掉,最低还款额度是江夏帮我还的,一场变故,看清一个男人,认识身边的好朋友,这也算是福气。
你们看,我黎若心多大,这个时候还能自我安慰。
北城的冬天真的很冷,为了还钱,我几乎没怎么去上课,一天做几份兼职,只要哪里有钱赚,我就去,说真的,对于杨柳儿提的话,我有心动,我要还的是十万,不是一百两千,如果没有十万一次性还进去,我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每次站在街头发传单,看着身边来往的人,我冷的哆嗦着手将传单递出去,因为冷,很多人都不愿伸手接,站了几个小时,走走停停,脚后跟痛到麻木,手里一摞传单连三分之一都没发出去,那时候,我看着手里的传单,鼻尖不由得一阵酸涩,真的好想哭。
我想起第一次来北城时,那时候也是这样,茫然看着北城的红灯绿酒,我却像无主飘魂,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又该去哪里,而当我再次回到北城,有他的相接,我觉得北城,不再孤独了,那个小小的房子,就是我的港湾,可最后却变成了一场笑话。
就在三个小时之前,我妈打来电话,问我要钱,因为之前雍正兴的事,我已经两个月没往家寄钱,我妈急了,威胁我,若是我再不寄钱回去,她就把奶奶赶回木棚睡,她还说,奶奶已经生病了,若不寄钱,她就不管。
听着我妈的话,我对她已经不能用一个恨字来形容了,别人家的孩子是等着父母寄钱过来挥霍,而我,还得寄回去养那群没心的人。
脚底钻心的痛让我缓了缓神,找了一个花台坐下来,将手里的传单搁在一旁,我揉了揉酸痛的脚,望着来往的车辆,有那么一瞬,真想冲下去,一了百了。
之前兰杏想跟着我一起,帮忙发传单,我没让,因为这是我黎若的倔强,等到夜里十点了,手里的传单还有一些没发完,我只有找了一个垃圾桶扔进去,就这么一点,应该也不会被发现,找头结算今天的六十块兼职钱,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学校,我的嘴唇已经被冻紫了,走到宿舍楼下,门口一个熟悉的人影在来回徘徊,是叶衫。
叶衫看见我,她没有急着跑过来,而是站在原地,看着我一步步走近,当我准备越过她直接上楼时,她直截了当的说:“黎若,伍逸想见你。”
我顿住了身子,因为伍逸的事,我跟叶衫的感情已经渐渐偏离,说不定,为了伍逸,叶衫还记恨着我呢。
“见他?”我浅淡的勾唇,当初我因为伍逸伤了雍正兴而对他恨之入骨了,可现在,雍正兴消失了,想想都觉得荒诞,我说:“他想见我,可我不想见他。”
说完我径直朝楼上走,叶衫急的一把挡在我面前,有些激动的道:“黎若,你能不能不对伍逸那么狠心?,为了一个才认识半年的男人,你将伍逸送进监狱,他现在只是想见你一面,你为何这么冷血?你别忘了,他为了你去打拳,为你退学,就连他的腿也是为你瘸的。”
最后一句话叶衫有些咄咄逼人了,可能在她眼里,我就是那个害了她心上人的罪魁祸首,已经不是什么朋友了。
叶衫不知道雍正兴消失的事,我跟雍正兴是认识半年,可伍逸,这两人谁他妈又是好人了?
我迎上叶衫带着怒意的眸子,讥笑道:“这是他告诉你的?杉杉,我给过你机会,你若还当我是朋友,就不该在我面前提这个人,目前看来我在你心中,确实抵不过你心上人啊,你叫我别忘了,难道你忘了,当初是你将情书交给我的,如今的这一切,罪魁祸首是你,还有,当初他妈的不是我叫他去打拳,去退学,把这样的事算在我头上,杉杉,你就是这样对你朋友的?你如今既然不把我当朋友,我黎若自然不会舔着脸再跟你道什么姐妹情深,你回去告诉他,我不会去见他,提出这种要求,你帮我问问他,他不觉得可笑吗?”
叶衫有些惊惶的退后一步,却还是不死心的拉着我的手说:“黎若,他就是想见你一面,为什么你连这点要求都不肯,抛开喜欢这点,我们三人也是朋友啊,当初我将情书交给你,那是因为我知道伍逸是打心底喜欢你,作为好朋友,我该成全,我是喜欢他,但爱不一定是占有,我只是想用我的成全换你们幸福,若知道会变成今天这样,你变得如此冷血,真的,那封情书我说什么也不交给你。”
话落,我笑了,叶衫也意识到自己的话说重了,她想补充解释,我却冷冷一笑说:“是吗,可惜已经晚了,我就是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女人,这点,难道你还不了解?若没事的话,你就别再来找我了,伍逸是坐牢还是出狱,都别再来找我。”
我跟叶衫认识多少年了?快四年了吧,她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什么脾气,什么人,她自然是知道的,不过话说到今天这个地步,这四年的友谊也算是尽了。
叶衫哑口无言,做了一天兼职,我是又累又冷又饿,自从雍正兴那件事之后,我很少这样痛快的说话,可却是跟一个四年的好朋友了断情意。
“黎若,我叶衫这辈子没求过人,这次,就算是我求你,你去见见他好吗?只要你去见,无论你是让他宽心还是死心都成,我不想看见他跟个没灵魂的行尸走肉一样,八年,等他出来,人早就废了,这是他最后的要求,我无论如何也要帮他。”或许是伍逸真的是太想见我了,叶衫于心不忍,既然求我,语气软了许多。
“你拿什么求我?”
叶衫想都没想说:“四年的友谊,换你去见伍逸一次,够不够?”
我偏了头,抿了抿唇,轻哼了一声,自嘲一笑:“这筹码真是让我不能拒绝,又怎么能不够呢,既然这样,那你现在可以走了吗?叶大小姐?”
叶衫愣了愣,没说话,也没走,我却转了身,脚踏上台阶,手扶着栏杆一步步往上走,当我踏上第六节台阶时,叶衫淡淡的语气从身后飘来。
“黎若,那个男人对你真的如此重要?那伍逸做的一切算什么?是,你没有要求他做,可你难道一点都不感动吗?我知道你家庭不好,家人也……无情,我一直以为你的冷漠是你自我保护的方式,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我们不应该是这样的,以前那个意气风发,帅气张扬的伍逸已经沦落为残疾,又进了监狱,而我们,也走到今天,好陌生,我们不应该是这样的。”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在问我,也是在问她自己,我将踏上太台阶的脚收回来。
雍正兴对我很重要?
我知道叶衫没有讽刺我的意思,可这句话听在耳边尤为刺耳。
我慢慢的转过身,一个在上,一个在下,我俯视着叶衫,也不再叫她杉杉,直呼全名,语气不缓不急的道:“叶衫,你说爱是成全,真的,你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挺可笑的,因为你没用在对的人身上,那些事都是他告诉你的吧,那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曾经对我下药,想强我?”
仅最后几个字就已经让叶衫目瞪口呆了,她满眼错愕的仰头看着我,我扬了扬唇继续说:“当初我没有给谅解书,让他判了八年,那已经是我最大的退步,若是我再告他强女干,可能就不只是八年了吧,叶衫,我黎若是无情无义,可我对你何曾虚情假意过?伍逸那天晚上带着绳子,匕首,他明显做了最坏的打算,若我跟他走,我身体没事,命保得住,以伍逸的性子,最后我会有什么下场,想必你也清楚,若我不跟他走,下场你更清楚,这样一个男人,叶衫,你教教我,该怎么做?他是你心上人,不是我心上人,你说我是直接让他去死呢?还是生不如死?”
“不会的,伍逸不是那样的人,黎若,这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叶衫神情激动,她想要踏上阶梯上来,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她立马顿住了脚步,定在原地,嘴唇蠕动着,她还想为伍逸辩解,可是却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她信伍逸,可她也没有理由去怀疑我,若叶衫这个时候还说我是污蔑,那这几年的友谊,可真是瞎了眼了。
刚才的话,与其说她是说给我听的,不如说她是说给自己听的,欺骗自己。
“叶衫,有没有误会,你回去问问他,看他怎么回答你。”话到这个地步,已经无话可说,我转身上楼回了寝室,叶衫没再跟上来,一个人愣在原地,最后我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
兰杏知道我可能为了省钱没怎么吃饭,给我在食堂打了份饭回来,只是这个时间了,饭菜早就凉了,兰杏说:“小若姐,要不我拿热水给你温温吧。”
零下气温,如果不是有暖气,这北城的人真不知道怎么熬过冬季,这是我第一次在北城过冬,比老家冷太多了,在老家最冷的时候也不过是多穿件袄子,水沟里结下一层薄冰,可北城,整个河面都结了冰,厚度达到十厘米之厚,人在上面行走都没事,如果不是寝室里有暖气,估计这饭菜都结冰了。
我笑说:“不用麻烦了,就这样吃吧,等你温好,我肚子都饿扁了。”
兰杏所说的温饭,是将打回来的开水倒在盆子里,将饭盒放在盆子里温,这样的速度很慢,而效果也不是很好,最多将表面温热了,里面一样是冷的。
做了一天兼职,真是饿坏了,就算是冷饭,我也吃得香,没几下就扒进嘴里吃完了,兰杏见我饿极的样子,心疼的说:“小若姐,你别去做兼职了,一天做两三份,这才几天啊,你看看你,都瘦了一圈了。”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你看,这肚子上不是长了不少肉?”我搁下筷子,为了证明我长了肉,作势将衣服撩起来,兰杏赶紧把我衣服扯下去说:“小若姐,你再这样下去,人就跨了。”
我知道兰杏心疼我,兰杏家里是没钱,但也不是特别穷,家里每个月还是会给她几百块生活费,省着点,也够花,兰杏从不做兼职,一心扑在学习上,因为她妈妈跟她说,只有读书才能出头,让她努力努力再努力,可为了我,兰杏也开始做兼职,帮忙发发传单,赚几十块钱,然后都给我,而江夏,她跟莫城也是做兼职赚钱生活,我出了这档子事,两人垫了不少钱,也没什么钱了。
兰杏叫我别做兼职,可不赚钱,我又拿什么去还债?
拖欠银行,到时她们可能就只有去派出所看我了。
“要我说呢,黎若,你若是缺钱,开个口就是了,我们都是一个寝室的,这点忙自然会帮,何必把自己弄的这么累,你看这才几天,就把皮肤糟蹋成这个样子,女人呢,就应该好好爱自己,自己都不爱自己,哪里还会有男人来爱?你不知道,这大晚上的,兰杏都念了你几次了,为你担心,你不为自己想想,也为身边关心你的朋友想想吧。”
杨柳儿半躺在床上看她的时尚杂志书,说真的,若是不知道杨柳儿是做什么的,谁都会以为她是一千金大小姐,人漂亮,气质出众,打扮也很有品味,一点骚性也没有。
自从上次杨柳儿借了两万给我,兰杏就把杨柳儿当成了富家千金,是慷慨大方的好人,一听杨柳儿肯帮忙,欣喜道:“柳儿姐,你真的愿意帮小若姐?可是十万块,你有那么多吗?”
杨柳儿搁下手里的杂志妩媚风情的撩动着胸前长发,一双水波潋滟的眸子看了眼兰杏,对着我说:“十万块我是没有的,可是我有赚钱的路子,几天之内想赚十万块,那也不是难事,只是不知道你肯不肯了。”
兰杏心动不已,我抢在她答应之前回绝道:“谢谢你的好意,我这个人还是喜欢踏实的赚钱,一步登天的事儿,我没想过。”
“小若姐……”兰杏摇了摇我的手,我瞪了她一眼,让她别说话,兰杏这傻妞,还不知道杨柳儿说的是什么事就想答应,兰杏的单纯与这份情,让我是又感动又急,像兰杏这种,若没有一个人在身边看着,很容易被骗。
杨柳儿只是在试探我最后的底线,见我回绝,并没有生气,依然还是那副势在必得的表情,我不知道杨柳儿哪里来的自信,只知道,她最后赢了,却也输了。
赢在我最后入了她的路,输在将我这个强劲的对手引上了她的路,因为从我进入风尘之路开始,我们就是对手,注定的。
在我连续高强度七天兼职后,我累倒了,被江夏跟兰杏强行送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是我已经怀孕快四个月了,是跟雍正兴第一次就怀上了。
怀孕四个月了,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的月经本就不准,加上这段时间的烦心事,哪里还去注意经期,只知道肚子长了肉。
这个消息无疑是一道惊雷,将我整个人从外劈到内,无一处完好,十八岁的我,怀孕四个月了,老天在跟我开什么玩笑呢,我是什么地方得罪了老天,要给我这样的命运,是嫌我不够惨吗?
江夏与兰杏也是震惊,但更多的是悲愤与疼惜,她们齐齐担心的看着我,医生看出我们是学生,似是见惯了大学生未婚先孕的事,语气淡薄,其它孕妇的注意事项都没说,直接问我:“这孩子你是要还是不要?我看了你的片子,比正常的胎儿要小,这段期间,你是不是吃过药?”
我不知道是要回答医生哪个问题,只是胡乱的点头之后又摇头,要孩子……
脑子里浮现当初跟雍正兴躺在床上一起规划未来的场景,他说要我给他生一大堆孩子,可是现在,心底冷笑,孩子是有了,雍正兴,你在哪啊?
在寝室里躺了一个星期之后,我忙着兼职还钱,没再想起雍正兴这个人,没去想起他消失的人,我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可一个孩子,真的是把我给打入地狱了。
医生见我迟迟没有回答,又问了声,最后是江夏为我回答了第二个问题,说我吃药了,当初高烧时,吃了退烧药。
医生说,如果我不要孩子,现在胎儿已经四个月,不能再拖,不能够吃药堕胎,只能做手术,让我尽早做决定。
当时我没说做与不做,那时我告诉自己,自己的犹豫,是因为我没钱,而不是因为舍不得孩子,还放不下雍正兴。
回到寝室,江夏跟兰杏在寝室里寸步不离的陪着我,生怕我想不开什么的,我没说话,任她们守着,躺在床上,我闭上眼睛,却一夜未眠,期间杨柳儿回来了,随口问兰杏我怎么了,兰杏话不过脑子,没等江夏拦住,她已经说了出来,当时我虽闭着眼睛,却能想象到杨柳儿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欣喜,因为我越惨,走上她那步道路的几率就越大,人被逼到绝境,要么反抗,要么就地躺下,彻底堕落。
第二天,我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就是说去医院,这个孩子,不能要。
做手术需要几千的手术钱,江夏跟兰杏已经凑不齐,最后只得向杨柳儿借,杨柳儿很爽快的将钱给我,最后江夏和兰杏扶着我下楼,走到宿舍楼下时,我遇见了林淼与冯莉莉,两人打扮依然是一个高冷美艳,一个性感十足,我们与她们擦肩而过时,她们停了下来,在我们走了不到几步远,我听见冯莉莉轻笑说:“看来我们又要多一位姐妹了。”
冯莉莉的话一直响在耳边,带着一股魔性,在上手术台时,我真的想,黎若,别反抗了,就这样吧,堕落算了,累了快二十年了,又得到了什么?
江夏跟兰杏守在手术室外,之前医生问我要麻药吗,我拒绝了,一是贵,二是只有痛了,才能永远记住这个教训。
医生很是讶异,却没再劝,让护士将我的手脚都绑在手术台上,褪下我的裤子,我将头偏向一侧,医生在我的身边攒动,为我准备手术,我闭上眼睛,手第一次附上小腹,去感应孩子的存在,四个月了,这个孩子已经不是一小粒米那么大,而是开始成型了,脑海里浮现医生之前给我看的片子,明明是模糊的一片,我却能清晰的看清楚孩子的模样,仿佛在跟我打招呼,微微动唇,想要叫我。
同时,脑海里有两道声音,一个声音说,留下吧,留下吧,将孩子留下来,这是一条命,这是你自己的孩子,你什么都没有,亲生父母都不要你,就算全世界背叛你,你的孩子不会,这就是你的生命,你不能亲手谋杀他。
一个声音在说,杀了吧,杀了吧,这个孩子是孽种,雍正兴都跑了,你还留着孩子干嘛,你根本无力抚养,更何况这个孩子有可能不健康。
两个声音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打架,最后没等我想明白,一股剧痛袭来,这是我今生所受过的最痛,痛的我一阵痉挛,闷哼出声,我知道,已经容不得我考虑了,这个孩子,留不下了。
当第二股剧痛来的时候,我将手从腹部拿下,忍着疼,在心底默默的说了一声,孩子,对不起。
痛,这只是开始,医生为了防止我手术时痛的咬舌,在我的嘴里塞了一块布,可随着手术的进行,那种生生将肉刮下来的痛,让我在脑海里闪现了无数次想要一死了之的想法。
这些医生见惯了生死,也受惯了病人的痛唤,早就麻木了,无论我痛的不停的颤抖身子,还是将眼睛瞪大再瞪大,恨不得凸出来,医生都充耳未闻,不停的将钳子,伸进我的体内。
我紧闭着眼睛,牙齿磨的咯咯响,我看不见医生动作,却能直观感受那种痛。
以前看村里的杀猪的人一刀捅进猪的喉咙,一刀致命,最后将猪肉化成一块一块,我此刻就是砧板上的猪,有人拿着一把小刀,生生的将肉一刀一刀切碎,然后取出来。
世界上最痛的莫过于此了,因为你连痛晕的资格都没有,当你想晕过去,又是一阵剧痛刺激全身的神经,让所有的神经都去感受那种痛,数倍扩大。
我的后背,额头,早就被冷汗浸透,整张脸白的跟死人似的,一场手术,让我在鬼门关上转悠了几圈,可也让我对雍正兴已经不能用恨来形容了,我在心底发誓,若再遇见雍正兴,我一定要他十倍百倍的还回来,让他生不如死。
手术结束时,我被推出手术室,身体还是不住的颤抖,好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