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借洒论道
“好香!”仅仅一会的工夫,青衣人已经到了二人身边,他意态轻闲的站在二人面前,二人都在暗想,这家伙好像一直就在这里吧。
那人并没有理会萧琰和王双,而是两眼放光,紧盯火堆上煨着的剑鱼,他那朝天翘起的鼻子使劲嗅了嗅,“我走遍了大陆上的各个角落,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烹制剑鱼的,呵呵,味道一定很特别吧。”
“远方的客人,请你停下你那尊贵的步伐,来尝一尝我们兄妹烤的剑鱼吧。”王双撕下一大块剑鱼对着青衣人大声地说:“尝过了,你就会知道什么叫美味。”
青衣人说了声“很好!”,就大刺刺地坐下来,“咚”的一声,他那无比肥硕的屁股居然把草地砸了一个不小的坑,他一把接过王双递过来的剑鱼,黄板牙一龇,狠狠地咬了一口,在嘴里咀嚼了一下,就“咕嘟”一声咽了下去,由于吃的太猛,咽得两眼眨白,“嗯,果然非同凡响,外焦里嫩,色泽匀称,肉质丰富,油而不腻。好,好,很好!”他嘴上说好,双手不停,又抓了两块,左右开弓,吃的满嘴流油。
萧琰静静地站在一边,他见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胸肌发达,黄脸板,尖下巴,高颧骨,朝天鼻,刁梢眉,怎么看都是一个浪荡草莽的羁押行者,唯一不同的是他的那双眼睛,萧琰只朝他看了一眼,就被他深深吸引了,这双眼睛就像是暗夜中的星星,深邃而寂寥。萧琰忽然想,如果这个人没有这双特殊的眼睛,那么他只能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落拓旅者,可是因为这双眼睛,他却变成了这世上最有个性的一个存在,甚至于远远超过了那些名震大陆的强者。
这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
萧琰暗暗把青衣人和他的爸爸萧雷作了比较,如果说萧雷是一株顶天的松柏,伟岸高大,那么青衣人则是深藏在山中的百合,幽芳自赏;如果说萧雷是经天的长虹,光彩夺目,那么青衣人则是西天的夕阳,天天见面,却又从不引人注目。
正在萧琰胡思乱想时,青衣人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这位小友,放着这么好的美味不吃,可见你的定性,确实是很难得呀,难得!”
“定性?”萧琰避开青衣人的眼光,看向香气四溢的剑鱼,“在我眼中,只有一条烤得胡不拉叽的普通的鱼,并没有什么美味,是的,如果要说它特别,那么它只是一条剑鱼而已,我看它与美味丝毫扯不上一点儿关系。”
“很好,很好!”青衣人把一大块剑鱼塞进口中,含糊不清地说:“剑非剑,鱼非鱼,没想到小友的修为已经超越了形体而进入了一个意会的境界!看来,你们能够从南朝跋涉万里来到草原,绝不是偶然了,好像是必然了吧!”
“不就是一条剑鱼嘛,至于吗,扯上那么多不相干的呀。”王双撕了一大块剑鱼扔给萧琰,“哥,快吃吧,要不冷了就有腥味啦。”她对青衣人所说的跋涉万里来到草原很是感冒,所以故意打岔。
“是鱼必腥,因腥而美!”青衣人说:“小姑娘,如果一条鱼没有腥味,那么它还能称之为鱼吗?就像是一个人,如果他失去了智慧,那么他还能够称之为人吗?”他的口气分明是讽刺王双太聪明,竟然借机岔开他暗中的话题。
“咦,这两者难道有一定的关联吗?”萧琰挠挠头皮,却见一老一小两个家伙已经开始大快朵颐,丝毫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他想了想,也抱起那块剑鱼狂啃起来。
三人仿佛有了默契,风卷残云一般向剑鱼发起了猛攻,很快,那条巨大的剑鱼已经有一小半进入了他们的腹中,青衣人忽然站起来,揉揉已经有七八分饱意的肚子,长叹一声,“啊呀,快一个月了,被那些家伙撵得东奔西跑,今天才尝到这样的美味,如此美味怎能无酒。两位小友,可有好酒?”
王双一摊手,做了个鬼脸,“不好意思,这个真没有!”
青衣人不停地在身上摸来摸去,却依然是一无所获,不由满脸遗憾,“唉,这一次被那个狗屁圣女追得太紧,口粮断了快有十天了,这是本人自出娘胎以来从未有过的。”
“什么口粮呀,这么重要。”王双不解地问。
“我想应该是酒吧。”萧琰说,他听过很多行吟诗人的传奇,那些旷世奇人都是以酒为粮,以酒为命的。
“嗯,不错不错,当然是酒啦。”青衣人一抹嘴角,明显的口水渗渗,“人生在世,可以无钱,可以无妻,可以无家,可以无友,但绝不可以无酒,酒能替代一切,有酒便拥有了一切!这道理太过深奥,你们小小年纪,不会明白的。”
“哇咔咔,原来是酒呀。”王双咯咯大笑,她面对青衣人说:“我以为是什么玩意儿,我听说酒不过是一个人避世的良药,更是一个人堕落的契机,你这么好吃,明显地是不会避世的了,那么,可以肯定你一定是要准备堕落啦。”
“小女孩,你不要危言耸听,告诉你,这一点对我来说不重要。”青衣人摇摇头,“不是我在准备堕落,而是我早已堕落了,呜呼,举世浑浊,谁与举杯,个中滋味,你小小年纪,又何尝能够体会?”
“我怎么不能体会啦?”王双撇撇嘴,不屑地说:“据我所知,当年酒神造酒,主旨不过是陶冶情操,或为茶饭之际,尽欢而娱,或为狂歌助兴,或为冰释愁怀,总之,逢酒必有所指,绝不故息为乐。只是后人多有曲解,只知娱人娱己,渐至背道而驰,以至于今时今日大有庸人自扰之辈,竟然以酒沉湎,纵情忘返,是真大有悖酒神之雅属也。”王双想起乃父逍遥王对于酒的一番高论,灵机一动,稍加修饰后,不问青红皂白地砸了出去,满以为一定能让青衣人哑口结舌。
没想到青衣人哈哈大笑,“小姑娘真的可爱,居然知道逍遥老儿的高论,他自己酒量有限,却偏要杜撰出这一份歪理,而且更可笑的是,竟然有人信以为真!”
王双也笑了,她直视着青衣人,侃侃而言,“逍遥王人称怪物,不过他人怪而理不怪,见识高远,自然不是一般人所能望其项背的,比如尊驾。”
青衣人点点头,却不再说话,而是转头看向萧琰。
“我认为双儿说得很在理呀。”萧琰顺差王双的语气说:“天下至纯至净者莫过于酒,所以,古往今来,美酒佳酿被逸士奇人寄予了无限感慨,然而也为愚民俗子扮演了很多笑资,是酒有何德何能,能与前贤流芳后世;而酒又有何辜,竟然成了屑小渲泄的泥淖。那么请问贵客,如果今日有酒作陪,你究竟是要与我兄妹把酒言欢呢,还是要与我兄妹狎邪一回呢?恕我直言,如果贵客选择后者,那么,请你带着你的高论离开这里吧。”
萧琰这一番说辞自然也有很多剽窃自他爸爸萧雷,萧雷一生行事,光明磊落,他酒量甚豪,平时却很少饮酒,只有在朋友相聚时,他才会尽兴而饮。据说那一次他邂逅布氏兄弟,双方武道较枝三天,依然半斤八两。后来,四人握手言欢,萧雷豪兴大发,一人和布氏兄弟斗酒三天三夜,最后布氏兄弟和他都是酩酊大醉,没想到无论是武道修为还是在酒量上的造诣,这一大陆上的顶尖强者和最强大的组合都是平分秋色。萧琰对这一段往事自然了如指掌,而这一段掌故逸事也是大陆上那些行吟诗人行吟唱最多的一部传奇。
“呵呵,小公子高论,让我很是惶恐,如果在平时,我一定要畅浮三大白。”青衣人环顾四周,脸色落寞,“当年和二三挚友,围炉畅饮,快意春秋,恍恍然已经成为旧日黄花,当真是造化弄人呀。”
“啊呀,先生既然有二三挚友,那么何不一起相邀,共游江湖之远,淡看夕阳,岂不美哉快哉!”王双手指远方的隐隐天脉山,对青衣人说:“若能与好友朝夕相处,即使无酒也胜似有酒呀。”
“好一个无酒胜似有酒,今天我有幸和两位小友相识,承蒙惠以佳肴,又贯以高论,真是人生快意时刻,当此之时,怎能无酒,我一定要和两位小友痛饮三百杯。”青衣人站起身,目视远方,“我那两个要命的朋友还真是信人呀,蹑迹追踪几千里,居然阴魂不散,还好,他们是名副其实的酒鬼儿,身上从不离酒,这倒是很合我的胃口,这些日子,我一犯酒瘾,就去向他们借点儿,他们倒也不算吝啬,竟然每次都是慨然相送,只是怪我贪杯,每次借来都是酒到囊空,以至于今天和二位相遇难免寒碜了。”
萧琰王双二人互看一眼,均想,原来这人是被人追踪过来的,那么他又会是什么人呢,他被敌人追踪却还有心思向对方偷酒来喝,单是这一份洒脱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了。二人不自觉地一起看向远方,却只见长草漫漫,直至天际,奇怪的是,在遥远的天际不知何时竟然笼罩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却哪里有一个人影,又不禁怀疑青衣人在说谎。
“你们是不是怀疑我在说谎。”青衣看向萧琰王双,萧琰不好意思地摇摇头,王双却大点其头。
青衣人一笑,这两小孩可以说是极富个性,他手指西天,“你们看——”
萧琰王双顺着青衣人手指的方向望去,远处的青山近处的长草都像是披上了一层轻纱,朦胧而神秘。
“你让我们看什么啊?”王双嘟着小嘴,不满地说:“有点薄雾而已。”
“是啊,不就是一片大草原吗?”萧琰低声地附和:“不过,好像这雾色有点怪呀。”他目光远比王双锐利,自然看得更深远一些。
“是吗?小朋友,你能看出这雾色有点怪,但是你能告诉我它们怪在哪里吗?”青衣人饶有兴趣地看着面前的两个小孩子。
“怪就怪在这雾只出现在西方,而其它三面却是一片睛朗,所以,这雾才会叫做‘迷踪雾’!”王双听萧琰说这雾有点怪,忽然醒悟,她见萧琰迟疑不决,便抢先回答,她盯着青衣人问:“你说我说得对吗?”
萧琰终于也醒悟过来,“啊,对呀,这就是大陆上最神秘的‘迷踪雾’”
但随即萧琰却更加迷惘了,传说“迷踪雾”只有幻术师才能施展,而且一般的幻术师所能施展的幻术最多只能有三里方圆,可是眼前的一片迷雾无边无际,竟然不知穷几,如果真的是一个幻术师所为,那么,这个幻术师的修为岂不是到了夺天地造化的程度!难道这一切竟然是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青衣人所为。他不由又看向青衣人,这人究竟是谁,是敌是友?
青衣人却没有理萧琰,而是双手轻轻一挥,说来也怪,随着他双手的挥动,一层层的薄雾慢慢地散去,就像是拉开了一层帷幕,然后,萧琰王双就见到长草丛中出现了两名行者,青衣人一指那两人,淡淡地说:“两位小友,你们看,那两个行者,就是我那两个要命的朋友。”
“他们是你要命的朋友?”王双“嗤”的一笑,“不知是尊驾要他们的命,还是人家要你的命?”
“呵呵,这很重要吗?”青衣人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总的说来,应该是他们在要我的命,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在南朝月海那里观赏水仙花。”
“水仙花?”萧琰不自禁摸摸贴身藏着的水仙花,弱弱地问,“你也喜欢水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