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蓝斯沐浴出来,就见锦璃已为他备好紫红锦绣袍服。樂文|
她端坐梳妆台前,对着菱花镜,爱不释手地摸那头冠,自得其乐。
他身影快如龙卷风,瞬间飞旋,穿好锦袍,身躯静立,风动不停,袍边发丝惊艳旋动,他的美更添几分凛冽逼人的气势。
锦璃从镜子里笑瞅着他,眸中暗藏几分扼腕。
她本想亲自服侍他更衣呢!如此,大可免了,自然,以后也不必她多费心思。
“那东西……不沉么?”说话间,他踱着步子上前来躏。
“我喜欢戴着。”她晃了晃螓首,高髻峨峨,青丝如墨染,头冠上,凤凰的双翅便颤巍巍地轻动……
他端详着她的发髻,笑颜温柔宠溺。
“一会儿叫正夕过来,把殿里重新布置一番……”
“不要,我喜欢这样红彤彤的,先用几日,等我看够了再换。”
“好。”他也喜欢这样布置。
对于吸血鬼来说,如此铺天盖地浓烈如火的红,如此绝美倾城的佳人,以及萦绕鼻息的甜美芬芳,足可谓色香味俱全。
他是一只快乐的吸血鬼。
听得南宫谨和孙嬷嬷在外殿说话,他散着濡湿的长发,自后将爱妻环入怀中。
镜子里,映出一对儿红紫相映的璧人。
长指轻柔勾住她柔美的下巴,她嘟着唇站起身来,把自己送入他怀里,贪恋看他神清气爽的俊美模样。
他一低头,便吻住她的唇儿,自上而下,长驱直入,循着欢爱的步调,好一阵恣意享受,方才放开她。
她赧然环住他的腰际,待理顺娇喘不迭的气息,才仰起脸儿,赧声说道,“我给你梳发。”
“好!”他坐下的瞬间,真气一闪,濡湿的发丝瞬间恢复干爽飘逸。
她握着梳子,已然对这样神奇的内力见怪不怪,却还是忍不住艳羡。
他从镜子里笑睨着她赞叹的神情,“想不想学武功?”
“我懒,不喜欢练功,娘亲也说,女子练功,骨头都会变得粗壮丑陋。”
“我教你不会变丑的。”
“你不忙政务?”
“不忙。”
“我们可以出去玩,我还没有仔细看过莫黎城呢!”
“以后再带你去。”
她才不想练功,嘿哈嘿哈出一身臭汗,尤其是那马步,练几个时辰,走路都站不住脚。
“我决定,今儿去逛街。”
御蓝斯鹰眸微黯,转头看她一眼,不容辩驳地说道,“爱妃,出嫁从夫!”
她腮儿鼓起来,气呼呼地不再说话。
从镜子里他静看她良久,那怒气鼓鼓的率真模样,让他挫败地哭笑不得。犹豫片刻,只得妥协。
“等你能飞上宫苑里的凉亭,我一定带你逛遍莫黎城。”
这分明是故意刁难她嘛!
不过,学点轻功……也不错。
仰望他翱翔半空时时,她就如不会飞的母鸡仰望雄鹰,那又妒又羡的感觉糟糕透顶。若学会了轻功,她就不必再长吁短叹了。
她却还是万分不情愿地嗡声答应,“好吧。”
*
隔着玉鳞江,莫黎城晴空万里,大齐京城却是细雨霏霏。
今儿黄道吉日,最宜嫁娶。
然而,相较于宁安王府长子苏锦煜婚礼之时的奢华盛景,妍珍郡主出嫁,简单地近乎简陋。
曾经的苏氏,顾氏,以及康氏皇族,乃是大齐王朝最为煊赫的三大家族。康氏的天下,苏氏统兵防卫,顾氏智谋独占朝堂。
如今,顾氏被满门抄斩,宁安王府苏氏败落,独剩下康氏,却内讧不平,大齐江山,根基摇摇,已然不稳。
如今大齐王朝的元帅虽仍是姓苏,却已非宁安王府的苏氏。
苏妍珍那几箱嫁妆,已经被抬上马车,却不是嫡妃赵氏准备的,都是曾为宁安王王妃的皇贵妃娘娘王绮茹特别恩赏的。
路上,观礼的百姓,挤在道路两旁,议论纷纷。
谈论的,却并非即将出嫁的苏妍珍,而是被太子亲手杀死的嫡女郡主,苏静琪。
有不少百姓看到,苏静琪花枝招展,锦衣媚行,身边相随一群金甲护卫,仍是嫡女气派,那一举一动,像极吸血鬼。
京城里大街小巷,死尸莫名其妙多了不少,许多吸血鬼乞丐被冤枉,被抓捕,被残杀……闹得人心惶惶。
这场婚礼,为防万一,太子康恒特命颖王防卫全城,以保婚礼顺利进行。
苏锦煜巡视全城之后,进来宁安王府。他决定,亲自率兵护卫礼队。
他一身金甲,按住腰间的佩剑,器宇轩昂地站在院子里,一眼环视王府,不禁觉得萧条寂冷。
院中,从前摆满母妃喜欢的兰花,四处可见,清雅芬芳,贵雅
静谧的紫色花朵。
眼前,独剩了那几株树,廊下几盆月季,已染了尘,丫鬟小厮们不见踪影,显然,是遣走了。
他讽刺地冷扬唇角,心底暗咒一句活该。
然而,他视线却不由自主,落在他和康晴新婚之后居住的那座楼阁,却不经意地发现,一抹黑影从三楼的窗口一闪而过。
那迅疾的速度,是人类所不能及的,定是吸血鬼。
他顿生警惕,狐疑停住脚步,眺望那座楼阁,凤眼阴沉微眯。
“阿槐?”
身后相随的金甲护卫统领上前,恭谨颔首,“王爷!”
“带几个人去看那座楼,里外搜查,不管是人是鬼,都给本王抓出来!”
“是。”阿槐当即起身,一摆手,带着两队护卫朝那座楼阁奔去。
听得熟悉沉厚的声音唤“锦煜”,苏锦煜不着痕迹从那座楼阁收回视线,对上前来的暗蓝锦袍的中年男人略一颔首。
没有称谓,没有过多的话语,也因为他曾经下令追杀他和锦璃,甚至当街射杀锦璃,而早已没了亲情。
苏世韬打量着英姿勃发,比从前更沉稳内敛的儿子,感喟一叹。
“锦煜,今日……”
不等他话说完,苏锦煜便经过他,朝着迎过来的李侧妃走过去。
李侧妃要跪下,他忙伸手扶住她,俊颜上淡漠的神情,威严的王者霸气,不曾有丝毫改变。
“不必多礼。妍珍可穿戴好了?七皇子就快到了。”
李侧妃激动地反握住了他的手,一番感激堵在喉头,哽咽地说不出话。
如今的皇宫和宁安王府,都不如从前,若夫家没有帮扶的人,在那高墙围拢的奢华牢笼内,举步维艰。
苏锦煜能亲自来相送,虽非自愿,却于无形中给女儿铺就一条坦途。
苏锦煜安慰拍了拍她的肩,“今儿是大喜的日子,该高兴。”
李侧妃捂住口鼻,呜呜啜泣,“嗯……妍珍已经准备好了。”
“我去看看她。送嫁的丫鬟,嬷嬷,我也得挨个检查一番。”
“哎!”李侧妃应着,忙让丫鬟带苏锦煜去偏院。
她则对苏世韬行了礼,就独自去王府门外,迎接七皇子。
苏世韬僵在院子里,孑然一身,忽然有些恍惚。
高大的身躯,曾征战沙场,看似坚不可摧,万夫莫敌,与从前并无差别。神情,却茫然,眼神亦是空洞。
心口又灼痛的厉害,他咳嗽了两声,忙从袖中取出手帕,按在唇上。
御医说,他得了重病,也有的说,他中了毒,却不知该以何种药解。
他服用了狼血,服用了吸血鬼的血,都于事无补。不禁怀疑,这毒是锦璃研制的,只有那丫头,才有如此聪慧阴柔狠绝的毒。
思及此,又不禁想起从前。
但凡,他稍有咳嗽着凉,锦璃都会紧张兮兮地给他把脉。
几岁光景下,她班门弄斧,甚至拉着他的手,试验针灸,害得他大呼小叫,见了那丫头就躲。
到后来,她娴熟的医术,令人称绝,不少王孙贵胄为求她一副药,不惜一掷万金。
他赶赴战场时,那丫头亦是准备好药草,药丸,以防万一。
可是,他……他似乎,真的是做错了。
瞧着院中花盆里凋败的月季,他怔然许久。
耳畔忽有温柔的声音,在回响,那是王绮茹的提醒。
“王爷,这花该七日一换,染了尘,见败势,便不美了。”
“这样麻烦的事,你做主就好。”
“王爷只道一句,便可省心,这买花的银子何处来?您养兵,置办铠甲,买武器,家中两位侧妃也需得奉银,这个买首饰,那个买衣袍,这个吃燕窝,那个吃丹参,都不得不用银子……”
提到银子,他便矮下半截,再不耐烦听她的说道。
她离开了,他才知晓,掌家不易。
他需要钱,四处有黑洞洞的深渊,等着他拿钱去填补。
想到钱,便发了疯,开始算计王氏的金库。
从此,再无回头路。
门外鞭炮声响起,观礼的人在笑闹着,直呼“恭喜七皇子!”“贺喜七皇子!”
久远的思绪被打断,他恍然回过神来,心口闷堵,又忍不住咳嗽,手帕被咳出的液体浸透,在掌中粘湿。
“王爷,今日嫔妾不想入宫赴喜宴。”
背后的女人,声如碎开的布条,无半分温情。
他身躯一僵,慢慢地把手帕从唇上拿下来,迅速把咳出的血擦拭干净,转过身去,就见王妃赵氏跪在地上。
她一身孔雀紫的奢华锦袍,看在眼中,莫名熟悉。
见那裙摆上绣着大多大多惊艳的兰花,他顿时恍然大悟,这是绮茹从前的锦袍,
没有被典当的,也就剩几件。
却是一件便能典当千金,供王府熬过了这些时日的花销。
眼前,本是珠圆玉润的妇人,有着富贵之相,却不懂持家,也不懂相夫教子,她能懂的,便是四处攀比,梳妆打扮,炫耀王妃的头衔和女儿嫡女的身份。
然而,她日渐清瘦,眼神里的光芒也暗淡了,再浓厚的妆容,也掩盖不住她苍冷衰败之态,像极那盆蒙了尘的月季花。
她细长的眉延伸到了鬓角上,上扬的眼尾亦是浓烈夸张,显得异常凌厉,薄唇,下巴,尖刻地让他顿觉陌生。
这一刻,他仿佛被人从一场噩梦中猛烈地摇醒过来,看清了眼前人,只觉得从前将她从地牢中解救出来,荒诞可笑。
见他眼神冷漠戒备地盯着自己,赵氏提醒一句,“王爷……”
“为何不去?”
“康恒杀了静琪,嫔妾不想见他。”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静琪一再犯错,死不足惜。更何况,她现在已经是吸血鬼,长生不死,青春永驻,也算因祸得福,你若执意为此事而怀恨在心,太子殿下恐怕也会对王府心生怀疑。”
“王爷……”
两人正说着,康晨正进来,他一身大红礼服,本就是玉树临风的男子,如此喜气洋溢的装扮,尤为惊艳。
他大声地说道,“王妃不乐意入宫,便可不去了,王爷不必如此勉强王妃。本皇子的喜宴,宾客满堂,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苏世韬应了一声,赵氏悻悻哼了一声,兀自去了正堂,
苏妍珍被人搀扶到了前院,苏锦煜不动声色地尾随其后,见阿槐从那边过来,他递了个眼色给他,便出了王府。
阿槐忙跟上他,“里面是两只吸血鬼,他们速度太快,没有抓到,不过,属下可以断定,其中一个,是苏静琪。”
苏锦煜不可置信,看向王府大门,“他们逃出王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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