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臣们的意见无非是分成了两派:一派说要去救;一派说不救。反正各自摆出的理由都是一二三四五,说的也都有道理。
到了最后,崇祯皇帝还是决定去救。主要的原因当然就是泱泱大国的面子,摆在明面上的理由就是救援藩国和牵制满清。反正里外的理由都很充足。最终决定兵部发文给山东总兵丘磊等,等到开春以后海面开冻,从山东坐船去朝鲜救援。
当然,这是一个折中的结果。朝廷上下也知道拖到了那时候去救援,那黄花菜也变凉了。可是这么一来,明朝的兵力却不会损耗,军费也消耗不多,又做了这么一个姿态,怎么样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结果。所以说,支持派和反对派唯一争论的要点:就是做姿态和连姿态都不做,节省朝廷的每一两银子的区别。
而齐证作为一名吏部侍郎,在今天的商议中本没有他什么事,可是齐证是首辅温体仁的人,而温体仁一直是和崇祯皇帝保持着一致的,而崇祯皇帝又是很要面子的。所以在今天的商议中,齐证就成为了马前卒跳到了第一线。
既然是争论,那按照这些重臣的尿性就会引经据典,还要注意文采,要在崇祯皇帝面前留下个好印象。因此,虽然只是说了大半天的话,但齐证也绝对是用脑过度,在精神上也是相当疲惫。所以当起轿没多久,齐证已经在晃晃悠悠的轿子中睡着了。
“老爷!到了!”轿子外有人在轻声喊着。
齐证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伸了个懒腰走出了轿子,却隐隐约约地听到内宅里传来的哭声,齐证以为自己还没睡醒出现了幻听,于是皱着眉头问道:“谁在哭啊?”
就在这时,齐证的管家红着眼睛跑了过来。他哭丧着跪在齐证面前,说道:“老夫人故去了!黄冈的表少爷故去了!三少爷也故去了!”
齐证是浑身一震,睡意是全消,他立刻大声问道:“难道黄冈被陕贼打破了吗?我方才与大司马相遇,怎么没听说啊?”
“不是贼人,他们是被官军杀的。黄冈县派人送来了丧报了。”
“人在哪里?快带我去!”
对于吴世恭的命令,汝宁军向来是不折不扣地完成的,所以在对黄冈那名士绅灭族的时候,他的全家确实做到了鸡犬不留。于是待在那士绅宅子里的,齐侍郎的岳母、小姨子、内外甥、以及齐侍郎派往岳母家探望的齐证第三子都全部被杀。
所以在汝宁军离开以后。黄冈知县立刻派人把这个消息传给了齐证,并且随同带来了一封对吴世恭的弹劾。当然,对于双方如何发生了矛盾,黄冈知县也是春秋笔法了一番,并且把他自己给摘了出去。
这都杀子之仇了。顿时让齐证暴跳如雷。没话说,当他了解清楚情况以后。立刻动身去往首辅温体仁官邸。要吴世恭以命抵命,为自己的三子报仇。
对于心腹的求援温体仁当然是全力支持,这杀子之仇也确实不共戴天。而且吴世恭这次的罪名可不小,殴打知县,滥杀官眷,私夺民财。而且是证据确凿,如果问罪的话,吴世恭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是温体仁确实是一位政治高手,他立刻把吴世恭的行为联系到了打压东林党的大行动去了。在抓捕了钱益谦以后。朝廷中东林党的官员一定会纷纷上书求情,可是这样的上书越多,就越显得东林党是一个结党营私的组织,崇祯皇帝的反感也越大,而钱益谦脱罪的可能性也越小。而看到了这个机会,温体仁就巧夺天工地要为钱益谦的棺材上敲上最后一颗钉子了。
很简单,因为侯恂的缘故,吴世恭也被归类于东林党。而现在温体仁就是硬把吴世恭扯到钱益谦的事件中,并且给崇祯皇帝造成假象:东林党不仅仅有文官,而且有手握重兵的武官,那崇祯皇帝的反应肯定是显而易见的。钱益谦这些东林党的大佬肯定会丢失性命的。
当然,作为陪绑的小角色,吴世恭也肯定会掉入黄泉。不过对于温体仁来说,这样也为自己的心腹报了杀子之仇,又可以报上次吴世恭的搞笑奏章之仇,那也是一举两得之事。
可现在正是新年,万事还需过年以后再说。于是温体仁帮助齐证把弹劾奏章润色一二后,让其过年以后再做行动。
但齐证府中的动静却根本隐瞒不了外人。薛府、山川司设在京中的密探都分别获得了消息,于是他们立刻把消息传递回了汝宁。
吴世恭得知消息以后,也只能够苦笑着摇头了。他根本不知道那家人会与吏部侍郎扯上关系。如果知道的话,吴世恭倒可以安排甄别一下,反正少杀几个人也没关系。
可是事已如此,也没有后悔药了。于是吴世恭就召集幕僚商议善后事宜。这次邓启帆这些幕僚就众口一词了,他们提出了弃卒保车,先行一步找个替罪羊杀了了事,之后向朝廷上呈御下不严的告罪奏章,以此来躲过这一劫。
可是吴世恭却断然拒绝了,自己犯的错,何需下属去顶罪。再说,吴世恭也没把这件事想得太过严重。因为最多就是罢官免职!吴世恭又不是第一次做吴白丁了。
到这里就可以看出,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吴世恭出现了重大的判断错误。如果光是误杀了官眷,只要吴世恭想办法与齐证扯皮,到最后真是有可能只是一个罢官。因为朝廷现在确实少不了汝宁军这支强军。但温体仁却把此事与东林党结党联系起来,那后果就不可测了。
还有一点,温体仁、齐证都在京城,而吴世恭却在汝宁,所以吴世恭的话语权是完全失去了。因此,这场相斗一开始,吴世恭就处于了绝对劣势的地步了。
但谁也没想到,当新年一过,各衙门再次开衙后,通政司首先交递到崇祯皇帝面前的弹劾奏章,竟然是汝宁知府谷正卿所写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