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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提问者——马陆的篇章。第五节(1 / 1)

3.

2012年1月1日,酒吧里的宽屏电视播放新年时代广场——水晶球和五彩纸片落下时,激动人心的那一幕。庆祝新年到来时候的那一幕,喜庆的场面上自然欢声如雷,而主持人也在镜头面前表现的泪水晶莹。

在马陆周边大家相互拥抱,男男女女都迫不及待地为彼此献上新年第一枚热吻,当然在热闹的场合下也少不了嘘声和辱骂声。偌大的酒吧内大约容下了一百多位前来庆祝的潮男靓女,大伙儿在举杯里迎来了热闹的跨年仪式。人群中自然也少不了马陆和他喜欢凑热闹的两位好友。

麦克斯·李是一名韩国侨胞,是马陆在打架时认识的朋友。而年长他们三岁的黑人托马斯,则是马陆被捕后在监狱里混熟的。

托马斯最得意的特技是驾着他的摩托车表演特技,结果最惨的那次被两名白人警察追逐飞车,还在码头坠海才逃过了追捕。四肢发达的托马斯,是街头打架方面一等一的好手,起初马陆愿意和托马斯保持联系,就是看上了托马斯的身手。有了新成员的那双战无不胜的拳头,在混战中马陆他们成了长胜的一方。

麦克斯继承了爸爸的手艺,说的简单点,他们一家三代都是扒手。麦克斯最喜欢混迹酒吧等人多的地头,在人山人海的掩护下,往往一晚上下来,三人一周的伙食和烟酒都有了着落。麦克斯沉迷酒精和毒品,四度进出监狱。就连马陆都已经对他束手无策了。

马陆是三人里负责动脑的家伙,也是三人里“最上进”的那个。从他记事起,就和酒鬼、乞丐、妓女、毒虫和残障人士成了邻居。他最酷的圣诞节礼物,是来自妈妈床伴给他的一把装满子弹的自动手枪。但那玩意儿的准星很差,而且容易卡堂。马陆只能拿它去郊外练手或是在地铁站里用来糊人。不久后,他就因为童年阴影(亲眼见到邻居在持枪抢劫的时候,被轰掉了半个脑袋。)而转让了他人生里第一把手枪。其次,马陆对毒品也不屑一顾。他见识过太多因为吸食白粉而活得行尸走肉的人。平时人模人样,可一旦嗨起来,就抽风的麦克斯就是时时刻刻用来提醒自己的样板。

二十三岁的时候,马陆通过托马斯的表哥,干上倒卖翻版的生意。

三个人都是美国人眼中来自第三世界的穷人。他们一贫如洗,什么都干,需要犯罪的时候毫不犹豫,而且总把时间浪费在后悔上面。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背着几条罪名,也在监狱里渡过了不少时间。但是他们永不停息地追逐着“美好”的未来。没有储蓄的习惯,急着把每一分“赚来”的钱,都花在享乐的开销上面。活得潇潇洒洒就像每一天都会迎来世界末日一般。毕竟,他们生活的地方就是人类为自己而塑造的炼狱。

马陆、麦克斯从八年前和托马斯结成异姓兄弟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决定在不平等的世界里,开创三人的辉煌岁月。

2012年,是传说中将要迎来毁灭的一年,但只要他们身上流着鲜血,呼吸着自由的空气。就不会停止三人的敛财大计。

马陆哈哈大笑地把一个大屁股女人推给了托马斯。

“下一站,去哪里庆祝?”

麦克斯举着酒杯,一饮而尽:“你怎么说服那个女人的。”

“用这个。”马陆变魔术般地秀出一张面额为50美元的纸币。

“亏了。只要给我20,就能在大街上找到一个更高档的妞。”

“有什么关系。新年大礼包,反正花的也不是你我的钱。”

“那我的新年礼物呢?”

“你又不像托马斯,见了女人就结巴。自己的事情,自己搞定。”

“我今晚去你那里睡。”

“随便。你哪天不惦记着我的床。”马陆挥着手机,告别了二人。2012年,刚过了两个小时,他就已经瞄准了新的猎物。女孩来电,想必是摆脱了一帮朋友。属于两人狂欢的夜晚,才刚刚到来。马陆迫不及待地摆脱了电灯泡。

果然,刚出门就见到了站在广告灯箱下,搓着手取暖的约会对象。

当天中午,马陆赶在女孩醒来前,溜出了旅馆房间。即便是中途睡了几个小时,他还是感到筋疲力尽,全身肌肉酸痛。

提着咖啡和装有两瓶酒的纸袋,马陆回到了住处。开门的时候,马陆嗅到了一股异味,屋内异常的安静。就连寻常麦克斯睡着时发出震耳欲聋的打呼声,都没有听到。

马陆合上房门,他缩了缩脖子感觉到那股冰冷的气息。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当下的感受。或许在他离开后麦克斯也有了寻欢作乐的伴侣。又或许,他们压根儿都没有回来过。

该死!有人打开了窗户。可又有谁会在大冷天的,放跑屋里的暖气。

他伸长了鼻子,使劲在空气里嗅了几下,隐约辨别出一丝血腥味。

接着他听到了沉重的呼吸声。

马陆在看到靠着床铺,面向窗户的脑袋时,安心地呼了口气。

“你开着窗户干嘛!”

马陆上前走了半步,突然停了下来。

真不干相信——瞥见麦克斯双腿间涌出的大片血迹。不太妙,真的不太妙。

马陆赶紧蹲在一旁,麦克斯的两条大腿间,居然分别插上了两把匕首。鼻息间,残留着微弱的呼吸。

马陆连忙扯开纸袋,用牙齿拔去酒瓶上的木塞,他顾不上其他,跟随大脑发出的信号倒是给麦克斯·李的口中罐下了几口酒精。他使劲拍着对方僵硬的脸颊,呼喊着对方的名字。

顺着脸颊滴下的酒,和衣服上的血液混合在了一起。

粘着血迹的手掌印、凌乱的鞋印、被风吹动的窗帘。马陆的眼睛迅速地转遍了屋子里的各个角落。

卧室床头柜的每一个抽屉都被翻了出来,枕心被扯裂成两块,几片羽毛和地上的血迹混成了一团。屋子里最起码,来过两个或以上的闯入者、行凶者、谋杀犯。麦克斯的身上还有些许温度,但显然已经没有叫救护车的必要了。无论是谁下的手,对方没有给他留下半条的后路。麦克斯的身上除了留下被人逼供的痕迹外,他的腹部还被匕首划出了一大道口子,几寸肠子拖到了地上,大量的异味、臭味,散发在清晨的空气里。

“他们……把我当成了……你。”

“他们是谁?你觉得怎么样……”马陆抱着麦克斯的脑袋,又给他罐下了一口酒。

“他们拿走了……”

“麦克斯,你不是很想要辆车吗?等到你生日时,我就送你一辆法拉利。”

“Cool。”

“麦克斯,你坚持住。医生很快就会来了。”马陆感觉到冰冷的气息,快要完全地包围住对方。他一面担心着那伙人在发现杀错人后折回公寓,一面又无法丢下怀里即将死去的麦克斯。就算半只脚踏入了棺材,马陆也下不了狠心让他一人倒在鲜血里等死。

“给我支烟。”

马陆在叼住香烟后,才发现口袋里没有打火机。“没火。等着,我去拿。”

麦克斯用最后的力气,叫住了刚要起身的马陆。

“钥匙……他们要……”语句逐渐变成了模糊不清的喃喃声,“我不知道……什么钥匙……钥匙……”

马陆探了探对方的脖子,知道麦克斯已经离开了。

该死的!身边在乎的人,原本就不多的朋友又少了一个。

马陆想不明白,为何有人会打这件破烂公寓的主意。他们不惜伤害麦克斯也要找到的东西——

钥匙?钥匙……钥匙!

见鬼!马陆在床底拉出了回国时使用的那只旅行袋。那柄该死的钥匙,他死鬼老爸留给他那莫明其妙的遗物,竟然真的不翼而飞了。马陆确实记得最后见到钥匙的时候,随意地把它拉在了旅行袋里。

设想如果麦克斯是因为这个而丧命的——

他的生活,还能够再离奇些吗?

根据麦克斯死前的胡言乱语,他们是冲着自己和钥匙来的。或许回到公寓的麦克斯,是被凶徒误认为了自己。到头来麦克斯枉死的原因,正是自己。好友被人捅了刀子。自己则蹲在一滩血迹面前,计较上街后会不会因为衣服带着血渍而受到警察的盘问。

在这一刻,马陆能够得出的唯一结论是尽快离开这间屋子。

他取走了麦克斯钱包里的纸币,也顺带微微刮花了其驾驶证、身份证上的照片。然后从冰箱冷冻柜里掏出一只冻鸭,放在微波炉里解冻后。用大剪刀沿着缝合的线剖开了鸭的肚子,这是马陆的秘密储藏罐。塑料袋内有两圈百元大钞的备用金,还有几张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护照本。

比起花时间擦拭满屋子的指纹,他干脆用酒精和汽油点燃了屋子和好友的尸体。权当送麦克斯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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