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1 / 1)

秀英也没有想到她的行事这么大胆。

而那些围观的百姓万万没有想到,这陶庄女儿竟然是个美娇娘,金色流苏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为耀眼。

“你是管家?”陶菀拎着喜帕走到叶长歌笑容满面地询问着。

叶长歌点点头,这姑娘的笑容太扎眼,正想说着什么,陶菀率先说出了一番惊天动地地话,她指着叶长歌大声开了口:“你代替你家庄主和我拜堂吧!”

他什么场面没见过,却被眼前这个娇弱女子的话语给吓得连连后退,忙作揖:“姑娘,使不得呀!”

陶菀娇眉一横,道:“那别拦着我!”说罢,撩起裙摆径直地跨入了凤栖山庄,留得身后的人目瞪口呆,秀英愣了一会儿,赶紧地跟,她的确太大胆了,若是换做自家小姐,再倔强,再坚强,也扛不起这等羞辱,而她,竟跟没事人儿一样,缓步行走,不时欣赏着庄园内的风景。

叶长歌跟在秀英的边,偷偷地说道:“你家小姐……”还未说完,秀英瞪了他一眼,“我家小姐怎么了,我家小姐那叫个性!”

个性,的确好有个性,若是和他主子真凑一块儿,他们这些下人怕是没好日子过了。不过这样也好,庄内多有生趣!

大厅内,坐满了人,看得一抹艳红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齐齐地回过头盯着她看,这在坐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却也还是头一遭遇到新娘自己走进夫家的场面,好些人都在替这姑娘叹息,多好的姑娘,这么被羞辱,以后怕是难以见人,也有人暗自诽谤庄主,误了人家姑娘啊!

叶长歌正想和坐在角落的男子说话时,被他用眼神制止了,他倒要看看她会怎么唱接下来的戏!

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在新婚礼被男子抛在一边,即便她是个现代人,即便她脸皮够厚,心里还是会难受,可现在容不得她退缩,但她有法子让自己快乐!

陶菀来来回回的打量了下周围的人,衣襟繁荣,都是有钱人啊!她喜欢,脸的笑容越发深刻,喜都了眉梢。

不要以为她要唱独角戏,不要以为唱独角戏的人是傻子,看她怎么来让你们一起唱戏,哼!

“管家是吧?”陶菀侧过身子,浅浅地笑望着叶长歌。

叶长歌听得她又是这么来一句,心里暗暗叫苦,这个真当是姑奶奶哟,千万别在语出惊人了,他受不起啊!

“是!”

“你去替我搞一只公鸡,四只狗回来,记得狗要两雌两雄!”

还好只是这样,不像刚才那般吓人,可忽然好似想到了什么,额头又开始冒汗,这公鸡代表的是什么?是夫!夫死,夫病,方才用公鸡,她竟然当着众人的面说主子,要知道自家主子也在场,他抬头像角落的人投去求助的目光,奈何那人偏过头假装没看见。

“不同意?”陶菀见他不曾离去,挑了下眉,“秀英,要不你去帮本小姐搞这些,外面的百姓应该会很乐意帮你!”

秀英为难了下,却很快地点头:“是,小姐,奴婢这去,等我!”

亭内,一片寂静,他们等着眼前这个自己踏入凤栖的新娘如何用那公鸡,那狗来拜堂。同时他们也好,那庄主究竟是去了哪儿,邀请了他们前来喝喜酒,自己却不现身,他们还真搞不懂是怎样的一茬,同时也谨慎了许多,这桌的菜与酒都偷偷地检验了下,生怕一不小心自己的命留在了这凤栖山庄。

片刻之后,秀英手提着一只公鸡来到了大厅内,而叶长歌则是懊恼地牵着四条狗紧随其后。

陶菀看到这些后,拿着喜帕捂着嘴巴“咯咯”笑不停,弄得这一屋子的人都莫名其妙,笑了一阵后,她亲自抓过秀英的手的公鸡,一本正经地望着公鸡:“庄主夫君,今儿个是我和你拜堂的好日子,但似乎误了吉时,那我们换个法子拜堂!”她决定继续折腾,谁让那死庄主不出现,明明请了一堆客人来喝喜酒,偏生自己不出来,摆明是想要戏弄她,那么她也闹腾下。

“你,把这四条狗请到高堂,一雄一雌搭配坐!”陶菀指着那几条狗指挥着叶长歌,“若是怕它们溜走,那找人硬拽着!”

事实,这几条狗很乐意蹲坐在那高高的位置,还用感激地眼神看着陶菀,当然这只是她自我感觉。

“对!是这样!”一切准备好之后,陶菀抓着公鸡来到其一对狗狗面前,揖了个万福,柔情似水地轻语:“庄主他爹爹,庄主他娘亲,我是你们未来的儿媳,在这给你们请安了!”

噗!坐下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刚入口的酒给喷了出来,陶菀斜眼看了下,是一个面目清秀,身着白衣,腰系金色环佩的男子,应该算是个男孩,十四五岁模样。她记住他了!

转而她又来到另一对狗狗面前:“陶庄爹爹,陶庄二娘,这是你们的女婿,凤栖山庄庄主,因为身体不便,无法给你们行礼了!”

话音落,一屋子又是一片寂静,他们断然没有想到这陶家小姐把凤栖庄主的爹娘喻做狗后,竟然还拿自己的爹爹和二娘喻为狗,实为不孝,不孝啊!

正当有个长辈准备说教陶菀之时,陶菀又对着原先的狗自言自语:“公公,婆婆,如今你们的儿子,这只公鸡怕是不能理庄内之事,菀儿既然嫁入了凤栖,便会竭尽全力辅助夫君,你二老不知是否同意?”

众人面色一惊,连叶长歌和那坐在角落的男子也是皱起了眉头,这人还不算进凤栖,竟然已经决定夺产,当真是小看了。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那两只狗好似能够听懂陶菀的言语,立刻汪汪了几下后立刻温顺地躺在椅子。

这……

对于这狗的表现,陶菀可是相当的满意,转过身扫视了所有的人:“你们应该没啥意见吧,有意见保留哦!”

“啪——”桌子被重重的拍了一声,怒喝道:“你个毒妇,竟然将自己的夫君说成公鸡,长辈说成狗,你眼里有‘孝’字吗?”

陶菀顺着声音望过去,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此时正神色严厉地盯着她,她的双眼滴溜溜地转动了几圈,明亮的双眸带着一丝狡黠,撅起嘴巴:“那你替我去把我夫君找来?找得到吗?找不到!是吧?既然找不到,那只好找只公鸡代替了,毕竟本姑娘是他让八抬大轿来迎接!”

“你,你个毒妇!”老头儿被气得直吹胡子。

“毒不毒不是你说了算!”陶菀摇了摇手指,说着还朝那老头儿做了个鬼脸,“你说‘孝’字,是不?它值多少钱,我买十斤喂狗!”说着,直接从桌子拿起一盘肉,倒在地,唤道,“公公婆婆,爹爹二娘,吃孝了!”

那躺在高堂椅子的四条狗闻到肉香,立刻跳离椅子,直奔陶菀面前,欢呼的吃开去。

陶菀亲切地抚摸了下狗狗们的头,随后抬起一双清澈见底的双眸望着在场的人儿:“你们看到了不?这‘孝’字只值肉钱!”厅堂内瞬间变得混乱,他们全然没有想到如此貌美如花的女子,心肠却是这般歹毒,“哎呀,你们不要这么看我啦!本姑娘会害羞地!”说着,还不忘拿着手的喜帕遮住自己的脸,不过随即呼出的声音不是刚才那般嗲,声音提高了,可感情陡然下降了,她神色凛冽:“子不教父之过,这凤栖庄主这么对待本姑娘,那么我是不是该相报一下呢,不是人的父母怎会是人?至于,本姑娘做出这般事,那也是我那爹爹和二娘没有教好!若是你们有异议,去把这四只狗给宰了!”纤纤玉手毫无感情地指向正吃得欢的几条狗。

毒妇当真是毒妇,将一切过错都丢给了长辈们,若要说她错,她似乎并没有错,她只不过借着他人的羞辱来羞辱他人而已。

因为她的一番话,这喜庆的日子忽然变得有些昏沉,陶菀也有些过意不去:“管家哥哥,你替我去拿一只干净的杯子!”

稍即,叶长歌便取回了一只玉杯,陶菀握着在手把玩了一会儿,是好玩意,她嘴角扯起一丝得逞的笑意,随后拎起一壶酒满。

“老伯!”陶菀走到那老头儿面前,恭敬地说道,“菀儿为刚才之事向你道歉!”说完,便一口气喝下了那烈酒!

老头儿没想到这么泼辣狠毒的人会向他道歉,想想也作罢,毕竟还是个女娃子,这一切也不是她引起,便也喝了一杯酒,算是原谅。

“谢老伯!”陶菀的嘴毒,但也甜,“菀儿向在座的客人赔礼了,也希望大家能够忘记刚才那一幕,开心地喝着喜酒!”说着,又喝了一杯!

本来她该是去洞房了,可是她还没有拿到要拿的怎么可以离去呢,她伫立在其一张桌子前,眼巴巴地望着桌子的几个人,她这一站,搞得客人们食不下咽,不知道这个陶庄小姐,现在的庄主夫人又要干什么。

率先开口的是那眉清目秀的白衣男孩左侧的一个男子:“这是送于你的!”他身着一身紫色,甚是高贵,他手拿着一枚玉佩。

嘿嘿,还是他最懂自己,陶菀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谢谢公子!”说完,身子一探,手一伸,把他手的玉佩捞了过来,生怕他反悔一般,握着手心泛凉,她低头看了下,色泽剔透,应该是个等货。

接着,一个又一个的掏出了身边的重要之物,有心甘情愿,也有迫于面子,不得不送给她。

这样,礼物多得让她腾不出手来拿,她赶紧地让秀英和叶长歌过来帮忙,让他们拉着喜帕的四角,她拿一件放一件,最后堆积成了一坐小山。

收获不小!待得最后那个角落的人儿将礼物交于她,她心满意足地拱拱手:“谢谢,谢谢各位捧场,你们慢吃哈!秀英,我们洞房去!”

小手一挥,大踏步地走出厅堂,全然不像一个女孩子,在座的人好些可是心疼得紧,要知道送了贺礼竟然还要送礼,让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来得时候都只带了贺礼,不得已把身重要的东西交给了她,想要说什么,碍于这凤栖山庄的势利名声也只得忍气吞声。

正当在懊恼之时,陶菀又退了回来,客人们又挺起精神应付,生怕这小丫头又来折腾他们。

“这些东西对于你们都很重要?”

“没,没,不重要。”大片声音虚伪地说着,也少数几个说了很重要。

“哦!那好!”说着,消失在了门口。

凤栖山庄与陶庄联姻像一个笑话,还是个长了翅膀的笑话,一天的时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宾客们在陶菀走后,再也坐不住,纷纷与凤栖山庄告别,这顿喜酒是吃得最不尽心同样也是最开眼界的一次,楚国还有这般性情的大家闺秀,着实让他们领略了不一般的风情。

“庄主,你看……”叶长歌见众人离去之后,方才走到那坐在角落的男子身边。

男子,年约二十下,身着一袭华贵的精锻长袍,慵懒地靠坐在椅子,浑身散发着独特的气质,那是高贵与风华的结合,那是深沉与深邃的综合,此时他手拿着一只玉杯,和陶菀见过的一只如出一辙。他的容颜如画仙人,眉目俊朗,脸庞棱角分明如鬼斧神工雕刻,只是他那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找不出一丝表情。

“随她去!”温润好听的声音从那绝美的双唇缓缓溢出。

“是,庄主!”叶长歌恭敬地说道,随后有些支支吾吾地开口,“刚才她用动物代替……”他说不出口啊!

男子扫了一眼叶长歌,缓缓吐口:“由着她去!”

叶长歌的脸部抽动了下,庄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难不成庄主同意这么亲事了?若真是这样,老庄主算是可以瞑目了。

“你想太多了!”男子轻飘飘地说吐出一句话,“我们回去!”

叶长歌走到男子的身后,双手抓在椅背,轻轻一推动,椅子便移开了去,原来是轮椅。

男子姿势依旧没有变,安静懒散地靠坐着,长袍盖住了他的腿脚,让人看不出异样,然,都用了轮椅,怕是……

可惜了这么一副好皮囊!

陶菀站在所谓的喜房里,房间布置地还挺不错,门与窗台都贴着一个大大的“囍”字,室内整理的相当干净,一片喜气洋洋的红色,红烛燃烧着,已经燃去了一大截,桌子放着一对酒杯,一秤杆搁在一边,床倒满了大枣,花生,桂圆,莲子--早生贵子!

她没记错的话,这庄主老头儿都七十了,还算早吗?

装扮的这般心细,不像不准备迎娶新娘,可为何迟迟不现身,不踢轿,不出来拜堂,仍由着她胡闹,也没让个人来阻止,这般做是为了什么?

这让她着实想不出个究竟。

她走到桌边,端起那两杯酒一饮而尽,随后将桌的东西挪到了一边,随后吩咐秀英将东西放在桌。

“秀英,这段时间还是留在我身边!”

嗯!秀英点点头,她是想要留在她的身边,一来不放心她,二来她想看到她是怎么替小姐报仇。

陶菀走回到床前,双手一抓,抓起一把食物,走到秀英的面前,“吃吧,填肚子,今儿个你跟着我都没吃啥东西!”

秀英本想拒绝,毕竟这不和礼节,可细想之下,这陶菀什么时候对礼节在乎过,便也接过那些食物,细细地嚼了起来。

“秀英,最近你出去,陶庄的人肯定会找你麻烦,还不如在这儿陪我!”陶菀翘着二郎腿,抛起一粒花生,仰起头伸出舌头,那花生稳稳地落尽了嘴里,“放心,我不会亏待你,你家小姐的仇我也会帮你解决了。不过暂时还不能妄自进行,明白不?”

“奴婢明白!”秀英嚼着那桂圆,感觉它甜的有点过分,“不会再莽撞了!”

陶菀又抛起一粒花生,缓缓地说道:“嗯!不过别奴婢奴婢的了,我不是你家小姐,你也不是我的奴婢!”

“可……”秀英还想说些什么,被陶菀打断了,“在人前你可以这般,在我面前,随便怎么遭都行!”说着,她拍了拍双手,伸出舌头添了下嘴唇,“我还是决定去搞点吃得,不然我们两个要饿死了!”

出了屋子转了一圈,陶菀傻愣了,这不是她的家,她根本不认识这个地方,刚才还是管家领着她们到喜房,这会儿没人给她带路,她去哪儿找吃的?

她转头四处瞧了瞧,一个偌大的山庄,竟然没个婢女和侍卫,说实在,她到现在才只见过那个高高瘦瘦,眉眼间始终露着微笑的管家,好像无论她怎么做,他都不会阻止。她又到处溜达着,想着能否从某个地方看到个人影,可事实,她走了小半天的路,依旧还是在原地附近周围乱逛,更糟糕的是,她还回不了去喜房的路,她好像被困住了。

陶菀丧气地低下头,蹲在地,捡了跟小树枝,在地画着圈圈,“诅咒你们,诅咒你们,喝水呛死,吃饭噎死,出门撞死,叫你们欺负我,哥哥啊,他们欺负你妹妹啊!”不过这话,换在以前她可不会说出来,要是被哥哥知道肯定会笑话她,都二十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那么幼稚!可是,如今世道不同了,她只能这般念想着哥哥。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陶菀蹲得双腿发麻,也不见得有个人前来搭理,她叹口气自言自语:“要饿死了,要饿死了。”

难道真要饿死在这儿了吗?

她拍着麻木的腿,偏着头朝四周看,明明不一样的环境,为何走来走去,还是一样的呢?费解!

日头渐偏,陶菀开始感叹人生的悲哀,难道真要这样饿死吗,若是这般能够穿回去也不错,怕的是啥个迹都没有,若真是这样,今天收敛的那么多的财宝可白白便宜了凤栖老头儿。那可是她丢弃面子才得来,不甘心啊!

忽然,她想起了野外生存,当初和哥哥嫂子去大森林里迷路,不是迷路了吗?当时根据的是钻木取火。如今,她也可以!

可惜的是,一眼望过去,没啥个干燥的树枝,悲叹啊!

忽地,她瞄到在自己右方的墙角处,有一堆笼子,决定用它了。她抓起笼子使劲地往地砸着,最终砸的稀巴烂,也砸的她筋疲力尽,她索性径直地躺在了地,养精蓄锐,大脑却不断地运转着,石头到处有,好办,缺的是易燃物了。

春天,原来也不是那么好啊!

枝繁叶茂,毫无干枯的叶子!

难道用她身的嫁衣,陶菀低头瞧啊瞧,看啊看,终于狠下心,脱了!

摩擦生热,石头迸溅起火星,溅到红艳的嫁衣,倏地窜起火光,着了着了!陶菀兴奋地手舞足蹈,全然不顾她此时只穿了一身白色的贴身衣物。

她将木片,竹片通通往衣服扔,火越来越猛,冒起大大的烟雾,风一吹,往她的脸飘去,呛得她半死,眼泪也哗啦啦的流不停。

她不停地喃语:“混球老头儿,混球管家,我要死了……”

可是无论她怎么折腾,还是没有人来理她,这让她异常愤怒。

她扔下手的竹片,直起身子,双手叉着腰,深呼吸,仰天咆哮:“哪个混蛋设的阵法!本姑娘要饿死了!”声音犹如惊雷,惊飞了枝头的小鸟。

哈哈,她不会饿了!看到那鸟儿从树飞出来,陶菀好似看到了救星一般,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直奔那阵法内的一棵大树,手脚并用,如猴子般的爬树杆,有鸟窝,不止一个!天助我也,鸟蛋多多,鸟妈妈啊,你们可别怪我,要怪怪凤栖山庄的人!不过陶菀最终还是狠不下心将所有的鸟蛋掏完,她很有原则的让每个鸟窝里留下两个蛋。

她小心翼翼地兜着鸟蛋,溜下大树,回到火堆边,将鸟蛋扔了进去。

最后,陶菀解决了五个,给秀英留了五个!也不知道那妞儿有没有在找她。

她坐在火堆边,节约地扔着竹片木片,火星不旺,勉强能给她带来一丝温度,她犯困地打起了盹。

日越发偏西,快落山,此时陶菀完全进入了梦乡,梦的她好冷,好饿。这使得她整个人蜷缩在那只剩下零星火星的火堆边,而她一手拿着竹片,一手护着那几颗鸟蛋,梦呓语:“哥哥,我饿,哥哥,我冷……”

暮色渐浓,鸟儿倦归,地的木灰被凉风吹起,落在了白色的衣服,那洁白无暇的衣服变得点点灰色。

地的人儿此时如一只烤熟的虾一般,彻底蜷缩在一块儿。

这时候,两个人影越走越近,最后停留在陶菀的身边。

坐在轮椅的男子看了眼睡得并不安稳的女子,轻皱起好看的眉头。

“庄主?”叶长歌试探地问了句,“要不要唤醒她?”

男子摇摇头,目光依旧停留在陶菀身,她的手下是鸟蛋?随即又看了眼那已经熄灭了的火堆,她在这儿烤鸟蛋?

好似想到了什么,温润地开口:“午可曾给她们送去午饭?”

叶长歌轻呼一声,这事他给忘了,今儿个将她们送回住处,便奔回厅堂,把这茬给忘了,他单膝跪地:“属下该死!”

“嗯哦!”他挪动了下轮椅,靠近陶菀,俯下身子,从她的手下拿出了一颗鸟蛋,还有手心的温度,是黑了点。他拿在手玩了一会儿,又吃力的弯下身子,将鸟蛋放回她的手边,“起来吧!”

“庄主,那……”叶长歌看着蜷缩在地的女孩儿,动起了恻隐之心,“夫人她会不会着凉?”

“嗯?”男子似乎对夫人这个称呼有些不悦,“由着她去!”

“嗯,可……”叶长歌好似还要说些什么,却被男子给打断了,“今天我累了,要回去休息!”说完,便懒洋洋地倚靠在轮椅,不在有所动作。

叶长歌望望自家主子,又看看地的女孩儿,来来回回看了几眼,最终决定还是把主子送回屋里先。

叶长歌推着轮椅如跳舞般的走着,然若是仔细观察,他走得步子连起来,像是魔法的七芒星。

走出阵子,回头看却无法发现那儿一个女孩儿躺在里面,这也导致庄内的婢女和侍卫无法看到有个女孩被困在里面。

叶长歌的脚步有些急促,男子的双眸微微睁开,随即闭了,在进屋的时候,他方才开口:“把那件裘衣拿去给她盖着,顺便把阵给收了!”

叶长歌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家主子,又望望那件挂着的裘衣,主子也不是狠心的人啊!他无声地笑了。

“谢庄主!”叶长歌接过衣服,便朝着那阵法走去,女孩儿依旧睡得很熟,只是那蜷缩的身子告示着她很冷,他将裘衣盖在她身后,便悄然离去,随后遵照着男子的吩咐将阵法收了起来。

陶菀睡得并不踏实,耳边总觉得有人在说话,可好像又与她无关,她想听得真切些,却又被梦的人拉进梦乡。

“你们不准欺负他!”一个娇小的人儿立在一个全身是伤痕的男孩面前,“我咬死你们!”

“你咬啊!你咬啊!……”

小人儿猛地扑前,便将咬住了对面男生的脸,狠狠地一口,直至血不断地流出来还是不松口,被推到了,爬起来,继续如疯狗般的咬人,只想着身后的人不会被欺负到。

“没教养的孩子,野孩子,野种是野种……”周围开始传来阵阵辱骂声。

“你才是野种,你们全家都是野种!”一个尖锐的嗓音疯狂地叫着,还不断地往前面扑着,她要咬死他们,“他不是野种,他是我哥哥……”

“他不是野种,他是我哥哥,你们不能欺负他,不然,我咬死你们!”眼泪随之流了下来,落入泥土之。

“庄主,你怎么--”站在树后的叶长歌见主子划着轮椅回到这儿,异常惊讶,“来了?”

“她做噩梦?”男子轻声咳嗽了下,微微蹙眉,意有所指:“她有哥哥?”

“陶庄主两个女儿!”叶长歌如实禀告,可紧而意识到什么,目光投向地的女子。

“把她送回去,最好别让她们知道!”男子转动着轮椅,返身而回。

耳边有人在絮絮叨叨说些什么,还有不止不休的势头,还不停地用力摇晃她,陶菀幽幽转醒,闭着的眼睛忽然之间想要睁开,却发现眼皮很沉重,很难睁开。陶菀告诉自己,放轻松放轻松,稍即终于睁开沉重的眼皮,寻找那扰她清梦的人是谁。

是秀英!

她烦躁地挥了挥手,转个身想要继续睡觉,猛地感觉到睡得地方冰冷冷,这不是她的床,也不是那小姐让给她的床。

忽然想起她现在在凤栖,已经嫁人了,该死,为何这凤栖的床这么冷这么硬,不是说凤栖很有钱吗?怎么不多铺点,铺厚点,她又看看身盖着的裘衣,价值不菲呀,照理来说这床板也不该是这样的情况。

难道是那老头儿又想着什么法子整蛊她了,陶菀睁着眼睛想啊想,忽地,她看到了一片蓝色的天空,还有朵朵白云在飘,偶有几只小鸟掠过,嘴角不由自主地抽动了几下,她露宿了一个晚,手指动了动,碰到几个鸟蛋,遂想起这是留给秀英填饱肚子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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