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声不同寻常的尖锐鸟鸣划破了寂静。素素抬头望向蓝天深处,刺眼的阳光使她不得不微眯起眼睛,一个金色的闪光拉住了她的视线。一个念头猛然窜入了她的脑海,“是他回来了!”心里说不出是疑惑还是高兴。她习惯地伸出手臂,一只鸽子大小,全身黑亮的鸷鸟收翅停在了她的护腕上。
鸷鸟是一种凶猛异常的鸟,外形像野鸽,喙似鹰有利钩,爪子修长有力,能在一瞬间致敌人于死地。此鸟高傲孤僻,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即使是交配后也不会共同育雏。它的育雏方式类似杜鹃,雌鸟将会把伪装过的蛋放在其他类鸟的巢里,而把别的鸟的蛋扔出巢外,让别的鸟来抚育自己的后代。长大后的新一代鸷鸟,会寻着血液中留下的记忆而重复着祖祖辈辈做过的事情。就像徙鸟从不会忘记祖辈们留下的迁徙路径一样,精确无误。
在云家只有一个人能驯养鸷鸟,他有着和鸷鸟一样的孤傲,拥有和鸷鸟一样的不同寻常的眼睛,只是他受伤离开了。他说过会回来的,素素一直这样的相信着,也一直盼望着能和他一样,离开这里,一个她不需要,也不需要她的地方……
她取下鸷鸟脚上的金线,上面绑着一个装信的小竹筒。她抽出纸片迅速阅读后飞身下树,像一片落叶静静地飘到地上一样毫无声息。接着她又提气一跃,利落地跃出花园的高墙,向远处飞去。
花小小拉着芊芊走在回廊上,远远地就看见一团火从绣房里冲了出来,向她们这边快速地跑来,边跑还一边喊,“救命啊,救命啊!”花小小没有多反应,直觉要阻止火球的靠近,以免伤了芊芊。几乎是立即的她冲向火球,在离它约六尺的地方跃起向侧前方飞踢出腿再利落地一扫。芊芊恍然大悟,难怪火球如此眼熟,那不就是教她刺绣的夫子吗!本来还想瞒着娘的,结果被娘一吼差点把她给忘了。芊芊伸手想拉住花小小,但为时已晚。夫子被花小小踢进了六米以外的荷花池。“噢……”芊芊两手交叠地捂住小嘴,懊恼万分。“事情麻烦了!”
权洲城东门外的离山幽静峻秀,说是山其实有点太过,那只是一坐比较陡峭的丘陵。从山顶上浸下的涓涓细流灌溉着上面薄屑的土壤。因为现在还是初春,山上景色不免萧瑟。山崖上是一大片倾斜的空地上面杂草丛生,周围有去年干枯的灌木丛,生硬的黄绿交杂是这里唯一的颜色。云素素依照信上的指引来到这里时,一个从头到脚罩着黑披风的高壮男人已经等在了山崖边。山崖边的风毫不温柔地翻起他的衣袂,黑色在风中不断幻化着它的形态,张牙舞爪地似来自地狱的使者。
“大伯?”云素素柳眉微皱,疑惑地开口。眼前的身影是她熟悉的身影,但那周围弥漫的冷冽气息却是她所陌生的。他真的是曾经为人敦厚,对他呵护关爱倍致的大伯吗?那个她小时侯最喜欢最崇拜的男人吗?
“呵呵,云家恐怕只有素素你还念着我这个曾经的大伯吧!”男人转身朗笑,尽管笑声中是愤世嫉俗的猖狂,低哑的嗓音还是透着一股子压抑的阴沉。阳光洒在他的黑披风上,在他脸上投下模糊的阴影,让人看不真切。
“婶娘已经死了。”云素素无表情地说着云淡风轻的话。婶娘是爷爷为大伯娶的媳妇,也是照顾了她四年的长辈。她和大伯成亲了四年,一直无子。第五年上,爷爷病故,大伯也离家出走了。他走了的第二年,婶娘就得病死了,死得很突然但却走得很坦然。婶娘死的时候她也在,当时她虽然还小,但也看得出死者走的时候的安然表情,满足而无牵挂。
男人愣了一下才笑道:“哦,她啊!我知道。已经十年了,我们也有十年没见了,你来见我就为了说这个吗?”
素素摇了摇头,“带我走。”
男人仿佛没听清楚,明显地有怔愣了一下,“你说什么?”
“带我离开这里,离开云家。”
这似乎出乎了男人的预料,他曾想过千百个让云素素为他所用的交换条件,但这个除外。云家是权洲的首富,身为云家的大小姐,即使不是现任云家祖母亲生的,也不应该难过得到哪里去。何况花小小的为人他也略有耳闻,不至于会亏待云正前妻留下的孤女。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难道云素素在云家过得很凄惨?那他是不是应该变更一下他的计划,对于没用的棋子来说,与之交谈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看她的穿着打扮又不像啊。衣饰虽不华丽,但看得出是上等的布料缎子,还有裁剪做工都是一流的,她在云家的地位应该不算低才对。
“为什么?”他试探性的问。
“因为这里没有爱我的人,也没有我爱的人……没有让我留下来的羁绊,没有让我留恋的理由。”素素喃喃地说着,是回答他的问题,更是肯定自己的决定。十六年来她都是一个过客,走马观花地看身边的风景,谁也没走进她的世界,她也没有住进谁的生活……只是一味的孤独寂寞吗?她有时问自己,她也可以和很多人在一起玩闹,那就不算孤独了,不是吗!衣食无虞,自由随性,那她为什么还会感到寂寞,或者那种窒息空虚的感觉不叫寂寞,她究竟还需要什么……究竟想要什么……
男人走近她,捧起她的脸,让她与他对视。他凝视着她的眼睛,“证明给我看吧,你知道云家有我们都想得到的东西。你带着它,我就带走你……”男人用他那低哑暧昧的声音,吐着蛊惑人心的词句。是啊,云家有个让人垂涎的秘宝,有人说是天下财富,有人说是至尊皇权,而她不例外的也想拥有,不是为了什么财势权利,只是因为她冀望它能带给她答案……
那究竟是什么……回答的仍只有呼呼的风声……被卷起的枯草在空中打着旋儿,一圈一圈,陨落在不知名的地方……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所其不赌……小……小姐……”春香在书房里陪芊芊读书,摇头晃脑地满口之乎者也。以为小姐会和她一样认真,结果她正一步步地靠近房门,只差临门一脚,然后撒腿往外冲了。
“嘘……嘘……”芊芊使劲地“嘘”,示意春香噤声。她指了指闭着眼睛打瞌睡的夫子,小声说,“继续读,继续读!”
“哦。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
“砰!”一声巨响打断了春香的朗诵也惊醒了正和周公下棋的夫子。房门被人从外一脚揣开,更是叫芊芊摔了个四脚朝天。搞不清状况的夫子,立即拿戒尺一拍,直觉按以往的教学经验喊,“云芊芊!背书!”
来不及搞清状况的芊芊非常任命地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揉着摔痛了的屁股,一边拼凑记忆中“剩人”的话,“……呃……道可道,非常道;明可明,非常明;……啊!”终于回过神的芊芊转身看向来人,一个艳丽的年轻女子——花小小的贴身侍女花容。
“容姐姐,你找我有事!”没事最好也要说成有。
“是这样的。老爷的好朋友来了,夫人要小姐去前厅。”花容的一番话是对着夫子说的,也解除了芊芊的燃眉之急,芊芊很感激花容的丈义。
“恩!”夫子点点头。芊芊就像只迫不及待要飞出笼子的蝴蝶,立即飞了出去。
回廊上芊芊对花容感激不尽,“容姐姐没想到你还真能掰,我今天跟后门隔壁的小黑子约好了要打弹珠的。要不是你,,我就出不来了。”
“小姐读书真的那么难受吗?”花容很认真地问。
“恩。”芊芊也很认真地点头。
“打弹珠真的那么重要吗?”
“恩。”芊芊还是点头。可花容却叹了口气说:
“那小姐对不起咯。我说的是真的!而且夫人说,今天的课要春香记下来,晚上夫人会亲自督导你——读!”
“啊——”芊芊皱起她的苦瓜脸,任由花容拉着她向前厅走去。“爹不是去清洲了吗?为什么他朋友还来找他?”芊芊问得有气无力。都怪他们,早不来晚不来,偏偏现在来!她是有气无处发呀。
“正因为老爷去清洲了,所以他朋友找不到人就希望见见老爷可爱的女儿你啊!”花容顺着她的思路回答。
“那姐姐呢?她也是爹的女儿啊!”
“因为大小姐已经笈笄了,不是随便能让人见的。”花容正色道。
“啊!原来笈笄是见不得人的东东哦。那我可不要笈笄啦。”芊芊说得心有余悸,花容却无言以对。跟小孩沟通还真是累啊。
——清洲
清洲是除了皇城之外最繁华的地方,商贾云集,人文荟萃。清洲的酆挲城更是武林的胜地,世代武林盟主居住并行使武林号令的地方。如今的武林虽然表面上的确是这样,但实际上武林却是由武林三大世家掌控着。所以这个武林胜地也只是摆着好让那些“朝圣”者膜拜,外加作为四年一次的新秀擂台的摆设场地罢了。
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越是繁华的地方越容易藏污纳垢,越是发达的城市就越是蛇龙混杂。在这样的地方往往都会出现几个特别有使命感的英雄人物来维持秩序。在清洲,知府衙门里的刑罡刑大捕头就是一个这样的典型。他只有一个很简单的原则:犯法者——抓!他的模样可以和捉鬼的钟馗媲美,人也长得马大三粗,但心思却异常地慎密且执着。
就说两年前清洲来了个小气小偷。为什么说他小气呢!当然有原因,因为他所偷的地方决不肯留下任何值钱的东西。前几天遭他偷了的富姓财主卧室里暗藏的金库,不仅在一夜之间“屋徒四壁”,连他嘴里的金牙也一颗不剩。他作案手法利落,神出鬼没防不胜防,而且轻功相当好。两年来与刑罡对阵数十次,都被他以上乘的轻功险险逃脱。因为以上种种原因好事的人认为,他在武林也应该有个名号才不会污了武林人才济济名声,所以他得了个不雅不俗的称号——“一扫光”。
没有人知道“一扫光”的来历,更没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当然除了我。我不会告诉你他就是上面一节中那个痴情的萧君伯的。嘻……^-^)只有跟他交过手的刑罡见过他的真实面貌——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子。比起轻功来,斯文柔弱的长相才是他最有利的逃命工具——这是刑罡对他咬牙切齿的评价。
此时此刻,只要推开窗就可以看见他们两个在天上飞来飞去,玩你追我跑的游戏。虽然当地人对“一扫光”好奇的不在少数,但还是没人推窗看这场精彩的游戏。因为此时正是夜半三更!
月明星稀,风清气轻,小偷有云:夜晚活动筋骨有益身心健康。一扫光在屋宇房顶间一起一伏不断跳跃,刑罡也紧跟在后穷追不舍。“开玩笑,都追了两年了没理由现在放弃,今晚怎么都要把他追到手!”刑罡心里抱着必胜的决心,咻、咻、咻,一纵一跃间马力全开步步进逼。
“真是他xx的,都甩了两年了还是甩不掉后面那个不散的英魂。”他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啊,只不过看到钱多的人问他们“借”一部分出来大家用嘛。想自己没钱时穷得叮当响,现在有了一计之长才总算没把自己饿死。他这也算是自立更身、劫富济贫(只限他一个)、为社会减轻负担啊!刑大人还抓?好吧,送他一包“随风飘”。随风飘是一种类似软筋散的白色药粉,可让人短时间失去力气。时间虽短,可足够他逃命了。一扫光见刑罡追了上来,故意缓下速度。他向后腾起,顺势撒下药粉,顿时一阵白烟向刑罡扑面而来。转瞬间一扫光移形换步,逃之夭夭。
“哼!小人路数。”刑罡轻蔑地一哼,瞬间抽出背后随身携带的追命刀。刀一出鞘寒光乍起,他持刀的手腕灵活转动,只见凛冽寒光在白烟中翻飞。连续的刀扇俨然形成了一堵密不透风的防护墙,刀风将扑来的药粉扇得七零八落。
“哇,厉害!”一扫光见一招不行,另一招马上出手。几根银针甩出,直攻向刑罡门面。
刑罡连着三个空中后空翻,刀身一倒,横在面前,“叮、叮、叮”火花四溅,宽阔的刀身正挡住银针的攻击。虽然两招都没管用,但等刑罡定睛一看,一扫光已不见了踪影。
“他不可能跑这么快!”两年来刑罡苦练轻功,虽无大成但还算有小就,这次一扫光岂能消失于瞬间?他决不容他再横行在他的眼皮下。刑罡索性停下来站在房顶上细思,眼光四处梭巡。
好累!一扫光的确跑不了那么快,只是藏了起来而已。这叫化明为暗,模糊对手视线,好趁火打劫。可是现在天就要化暗为明了,那时就无出藏身了。
都快天亮了,那个姓刑的猩猩还有完没完。一扫光像壁虎一样,两手抓着刑罡脚下房顶的横梁,贴在屋檐下。壁虎能贴得稳,是因为它的脚上有吸盘,一扫光的脚上可没有,所以他现在手快酸死了。可刑罡就像入了定一样,定在那里不走了,他该不是体力不支,开始补眠了吧。
屋檐下的街道上一群狗吠声引起了一扫光的注意。他微微放松力道让头伸出屋檐。只见两个衣裳蓝缕的小孩正和一群饥饿的狼狗抢一大块肥猪肉。记忆中这个画面似曾相识,只是场景和人物不同罢了。一个飘雪的寒冬,也是一个衣裳蓝缕的小孩缩在街脚瑟瑟发抖。他已经两天没吃任何东西了,若是在没有可以果腹的东西他就要冻死了,可偏偏这见鬼的严冬连草根都被厚厚的白雪埋得深深的。或许上天听到了他的祈求,一个热腾腾的包子从天而降,落到了他面前。呵!天上怎么会掉包子呢!一扫光想起那时的天真,露出充满嘲弄的一笑。小孩伸手去拣包子,可一只黑色的大狼狗更快地叼走了它。他本能地去抢……
“那是我的包子,还我……”愤怒地声音夹杂着酸涩的哭音犹回荡在耳边。一个包子的代价是血淋林的,但却换来了施舍包子的人的掌声。原来那只狗是包子主人的,他只是想知道他养的名犬打架时究竟有多威力。因为怕狗受伤,所以他挑了个看起来不是太有杀伤力的小孩。一扫光不知道当时他是哪来的力量敢跟一只凶猛的狗角力,虽然最后他还是输了,被咬得皮开肉绽,但他得到了包子。
他现在还记得那个人轻蔑地说:“包子就当我给你的报酬吧!”若没有那个包子,他大概活不到有人来救他的时候吧。但就在那时,他的心中仿佛什么正在流血,正一点一滴地流逝被埋葬。是尊严吧!
他回过神看着那两个跟狗抢猪肉的孩子也是一样的遍体鳞伤,其中的一个在一只狗扑上同伴时,推开了对方,自己却被狗咬着脖子奄奄一息。那影象仿佛和自己十岁时的影象重叠。一扫光忽得腾起飞到孩子的身旁,一个扫腿几个旋踢就解决了那些没有反抗能力的动物。另一个小孩连忙跑过来抱起他的同伴,原来是个小女孩啊!真是勇敢。可孩子还没站定,一扫光就猛得推开他们。一柄闪着嗜血寒光的刀直直地向他们这边飞刺过来!
“你他x的,刑罡你是不是男人,连小孩都砍!”语气中没有愤怒,只有嘲弄的揶揄和些许的惊讶。不是以除尽天下邪恶为己任吗?什么时候自诩公仆的人砍起良善公民了,对方还是小孩!他追了两年,难道追疯了!这可不是他要的效果。一扫光双手一垂,两柄比匕首长比短刀短的兵仞,从他狭窄的袖管中滑入他的手里。两个小孩被他巧妙的推开,毫发无伤。
一扫光和刑罡又一次的短兵相接再所难免。一扫光机灵地向后下腰,瞬间追命刀的刀身从他的胸前擦过。老天保佑,只划开了衣服,一扫光心里为自己的侥幸欣喜。人啊就是要懂得知足者常乐,瞧!虽然他的轻功是能唬人啦,可真功夫就不是那么好看了。与刑罡这种身经百战的人正面交锋,要吃大亏的可是他。刚才他就躲过了那致命的一刀,他能不偷着乐吗?别以为这是慢动作,他的生存空间可就只有那么万分之一秒,惊险万分都不足以形容!只要没一命呜呼,那就还有跑路的本钱,不是吗?这是常乐法则之一。一扫光双手虎口向上反握刀柄,向下的刀身硬挡住对方势如千钧的大刀。唉,比力气的话,他一个瘦苦呤铛的小偷怎么和那个猩猩较量,还不被他一捏就死,一扫光当然没那么想不开。顺势一个后空翻,借力使力地将猩猩向前摔蹬出去。(注意:这是高难度动作哦。因为当时一扫光没有助跑的冲力,完全得靠自己的轻功底子,不借任何外力向上腾出一段距离才不至于空翻后,头先着地。这样他死得更快!)名叫刑罡的猩猩……不,名叫猩猩的刑罡……也不是,就是长得很像猩猩的刑罡用刀尖点地的方法节约着陆时间抢得出招的先机。(要知道高手过招,浪费时间是真真正正的自杀行为。虽然一扫光只有手放得“高”。)一个驴打滚,一扫光滚出了猩猩的攻击范围,立即跳起来试图开溜,毕竟动作还是慢了猩猩一拍,追命刀又向他招呼了过来。
甩不开又分不出胜负,这胶着的对峙状态真是令人着急。他们过的招瞬息万变,看不清他们的手脚是怎么划的,只见一团黑旋风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儿右就在这方圆几尺的地方打旋儿,兵仞碰撞出的火花缤纷漫天。两个小孩到好,干脆倚墙而坐,津津有味地观起战来。因瀛瘦而显得过分黑白分明的大眼,随着旋风的移动正在一左一右的循环中。
“姐,他们什么时候才打得完?”小男孩问着缓过气来的小女孩。
“不知道。”小女孩紧盯着旋风中的两人,神情紧张。
“姐,他们一个穿官服却见死不救,一个穿黑衣却打跑了坏狗。阿娘说过,穿官服的会为民申冤,是好人。可是他却要杀救了你的人,你说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啊!”
“叩!”女孩赏男孩一个爆栗,“你在绕口令啊,什么好人坏人。我只教过你知恩就要图报。”从小就颠沛流离尝尽人情淡薄的她哪里还分得清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好人也罢坏人也罢,他们都无能为力改变什么,只是挣扎在饥饿的边缘,和死神抢那一份生存的权利罢了。
“哦!”小男孩揉着头,猛得向旋风冲了过去,一边喊着:“猩猩,我不准你欺负恩人!”
小女孩急了,大呼“回来!知恩图报也要找个安全的方法报啊。”
男孩突然闯进他们对阵范围让一扫光慌了手脚,刑罡也刹不住已出手的杀招。出于本能的条件反射,一扫光将男孩抄到胳肢窝下,迅速一转身,追命刀刺入了他的背脊。当疼痛传来时,一扫光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蠢事,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等待他的将是严刑的拷打和无妄的牢狱之灾。(为什么会被严刑拷打呢!原因很简单,若是你被偷了,你想不想狠很地教训那个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小偷?所以,做小偷就要有挨打的觉悟!)虽然一扫光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但是结果比他想象得要严重得多,因为被偷的苦主,要的不是教训他的人,而是要他的命。谁叫他在知县老婆回娘家的时候,一次夜闯衙门,就顺便偷了正在床上忙活的知县的相好的肚兜上镶的珍珠?这下知县为了隐瞒偷腥的事儿,干脆来个杀人灭口。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了吧。长针眼的事小,丢了小命可亏大了。不行,不行,他的英明怎么能丢在小小的鸟知县的手里。怎么都该偷到皇帝老子的龙床上去才够风光。他得想办法,(别催!)他正在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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