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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益州的夜晚(1 / 1)

“唉哟,那小子下手真狠!”

“某的脖子到现在还疼,不会错位了吧?”

“孙校尉不是人啊,丫的一个人单挑咱们三百人居然还打赢了!”

“那家伙是禽兽!居然还用撩阴脚!”

“屁!能打赢就是好汉!你能单挑三百人不?”

“那家伙哪里来的猛人哇?出手跟打雷闪电似得!”

“高手啊!听说蜀王从国师府请来的……”

“打太极拳那个国师府?不是说那拳法软绵绵的吗?怎么孙校尉打起架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你问我我问谁去?”

……

蜀王府下属卫营,不少卫士们赤膊着揉着脖子或身体某个部位不时咬牙咧嘴吸上几口冷气,今天可给那个叫孙宾的校尉折腾坏了,先是对他们的训练强度不满意,然后是对操练的攻击方法也不满意,然后另外几个校尉不爽了出言挑衅,与那小子比武打赌,照个面就被放翻在地上,不服气的范校尉爬起来嚷嚷说什么此乃匹夫之勇,战场上讲究的是队伍的配合,个人武功再高也是白搭,于是孙校尉便应下了挑战,一人对付蜀王府卫全部人马,结果让人眼睛都要掉下来——半个时辰内,卫营校场躺了一地的兵卒,哀声不断。

简直是奇耻大辱啊奇耻大辱!

闻风而来的蜀王李恪带着孙校尉又跑了过来狠狠骂了卫营上下一顿,又将孙校尉任命为蜀王府卫全营总教头,将他们上上下下操练得欲仙欲死,憋屈得简直无法言语。

两天后,三百府卫在孙宾的命令下徒步护卫着蜀王前往蜀地益州,仅马车就有三四十辆,加上蜀王家眷仆役管事等人,差不多近五百人,队伍相当浩大。

孙宾负责整个队伍的安全,以他如今凝真境的修为,路上有什么风吹草动都难以逃过他灵敏的五感,是以让府卫们分散开来,佩戴这武器前前后后分两批轮流护卫,徒步一段骑马一段边行进边训练踏上了从长安经过关中地区直达益州的道路。

这次去益州差不多近千里的路程,至少也得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一连赶了十几天的路,由于孙宾的安排得当,倒也安安稳稳没出什么意外。

李恪在马车上呆得闷了,也出来骑马与孙宾并肩而行,看到孙宾背上那一把两掌宽,四尺长的双手大剑,好奇地问道:“以前都没看你有这把样式奇特的剑拿出来耍的,能看看不?”

“没问题。”孙宾将背上的古剑取了下来丢给他,“这是大哥给某炼制的奔雷剑,因为某的性格喜欢大开大合的狂暴剑法,配合此双手大剑是最适合的。”

“呛!”的一声,李恪将那双手宽剑拔了出来,“好剑,就是太重了些。”剑身居然是黝黑如墨的,层层叠叠的漂亮剑纹在两边的剑刃蜿蜒盘旋,在阳光下闪动着优美的光芒。

“某还以为跟巧娘的‘冰月’剑一般明亮如一泓秋水,没想到却是黑不溜秋的。”李恪啧啧称奇道。

“巧娘的冰月剑适合她那种诡异的藏剑刺杀之法,某这奔雷剑则适合沙场搏杀,用途不同,样式自然也不同。”孙宾笑道。

“怀玉现在有宝剑没?你这剑怎么没有剑尖的?像个门板一般。”

“暂时还没有,起码得等他到了凝真境才会有量身定做的宝剑。”孙宾道。“某这剑以劈削斩击为主,出则势若雷霆奔袭,是以叫奔雷剑,有没有剑尖影响不大。”

把玩了一下奔雷剑,李恪才将它还给了孙宾,摇头笑道:“这么重的剑,也就你喜欢用,而且,感觉锋刃不锋利呀。”

“都说是量身定做的,这剑的奥妙唯有某才懂得使用。”孙宾神秘一笑,将奔雷剑重新负于背后。“某还没去过益州呢,那是怎么样的地方?”

“益州啊,若论城市的规模肯定比不过长安,不过在蜀地倒也算得上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了,周围有十四个县城,人口有十万户左右,以前呢,嗯,前朝吧,可说是很多不得志的官员的流放之地,因为这边的人大多沉溺与安逸享乐,人情凉薄,穷人不想存储食粮,夫人喜欢谋利侵夺,甚至有些边野的富户勾结山里蛮族杀人越货。”李恪道,“不过这边土地的确肥沃,若是整治得当,成为咱们大唐的丰裕粮仓是很不错的。”

“这就看你的手腕了。政治上的东西某不懂。不过,有某在,安全问题不是问题。”孙宾道,“哪个不长眼的敢来惹你,某一剑劈了他!”

“嗯,蜀地之人好生事,比较乱,安全还是排在第一位的。”

蜀王车驾一路至绵州均平安无事,再过两百里路便是益州了,这里地势平坦,适合马车行进,三天后终于抵达益州城,李恪唤来属官,命其带着铜鱼符在四位护卫的陪同下先行一步,通知益州城官员前来迎接。

属官很快便回来缴令,回报已通知益州刺史,如今他们已在城门口等候。

大唐三皇子,封蜀王李恪前来封地视察,这可是大事,益州这个地方可很长时间都没有如此身份尊贵的官员常驻了,当下刺史高权不敢怠慢,携一帮大大小小的官员急急备车前往城门外恭候。

要知道蜀地虽然在众多官员中不过是流放之地,但此次前来的蜀王可不是被贬谪过来的,而是奉皇帝之命前来视察封地民情,文书中还特地勒令益州上下军政皆为其节制,这一个不好,手抓兵权手下还有三百悍卫的李恪可绝对会让他知道什么叫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益州刺史高权,携长史程简、司马王云参见蜀王殿下!”李恪车驾一到,益州最高行政长官三人赶紧前来见礼,李恪下了马车,与他们寒暄一番,才在高权的引领下率领大部队浩浩荡荡地开进了巍峨的益州城。

益州城的城市规划与长安大同小异,包括州县在内都是按区域划分坊区,坊内分布民居、酒楼、旅店和小型商业街道,每个坊都由一道高高的土墙围成正正方方的形状,在主干道上,每个坊都有个正门供百姓出入。

在刺史高权的陪同下,李恪一路仔细地了解了一番益州城的现状,孙宾一身黑衣,背负长剑守卫在李恪的身后。

高权偶尔会诧异地看上两眼,这是由于孙宾身上的衣服样式太过与众不同,笔直坚挺的袖管,圆领下一排黄澄澄的铜扣,腰间狠狠地扣着宽大的深红色武装带,下摆垂至小腿,整个人显得简单彪悍而又精神无比,一股军人的萧杀之气直透华盖。

他可不知道这是国师府卫士们的专属战衣,当初国师府开府接受那些百战残兵之后,在筹备衣物被褥之时叶启考虑到统一着装的问题,便将这战衣款式发放给成衣店加班加点用上好麻料制作,厚实坚韧,很是耐用。

益州城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身上衣着看起来都不错,很有一番繁华景象。

穿过了几个坊区,终于抵达蜀王府,这个王府是规整的正方形,府门上方有一块写着蜀王府的牌匾,前面正门进来是一个接待客人的正殿,后面则是居住区,高权知道蜀王舟车劳顿,需要好生歇息一番,当下便为李恪安排妥当后很识趣地告辞离去。

李恪也是真的累了,也不再留客,送走一班官员,便进府歇息,至于下人与护卫,则由蜀王妃和孙宾自行商量安排,一切都有条不絮地进行。

一直忙活到太阳西沉,三十多辆马车上的东西才算全部安排进了蜀王府,大家吃过晚饭后,均迫不及待地各自回房休息,这些天真是累得不行了。

孙宾与三百卫士居住在蜀王府北面的卫营,平时分批在府里轮值巡卫,外出则按需调派人手护卫。

孙宾盘坐在营外草地,奔雷剑横放膝上,看着门外的黑夜,繁星点点,心中思绪万千。

不知道,大哥现在,在那颗叫水星的星星上做些什么事情呢?

真是,好想跟他到宇宙中去看看啊!

“孙校尉!”

孙宾闻声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彪形大汉提着酒壶大步走了过来,阔嘴虎目,原来是那名叫范威的校尉,自从在长安蜀王府给自己放倒之后,心服之下经常来找他喝酒,倒也算是个光明磊落的汉子。

孙宾起身拱手,笑道:“范兄,怎没入睡?”

“你不也精神好着么。”范威哈哈一笑,提起手中酒坛晃了晃,“长夜漫漫,小饮一坛才好入睡哇!”

两人席地而坐,范威带来了两个酒碗,当下拍开封泥就倒,“来,尝尝,益州的米酒,这地方稻米产量比较高,酿的酒也是以米为主,某也是第一次买来试试。”

“好,某的酒虫子也给这酒乡勾起来了,干!”

当下两碗在月光下轻轻一碰,咕噜咕噜便各自下了腹,两人长出一口酒气,哈哈大笑,畅快无比。

“这酒不错,叫郫筒酒,酒液微甜,色如琥珀,据说是用糯米加上多种药材酿制的,还要装在竹筒里来酿,端的是复杂。”范威笑道。

“这酒味道不错,你这酒鬼倒是挺会挑的。”孙宾嘿嘿笑道,拿起酒坛倒酒。“行军途中不得饮酒,如今终于可以放松一下,来,慢慢喝,别牛饮了。”

范威嘿嘿一笑,连连点头,喝了几口,话题便扯开了,从一路行来的景色聊到益州见闻,范威指了指孙宾身上的衣服,咧嘴笑道:“你可能没注意,你这一套衣服,跑到哪里都引人注目,便是那刺史高权都多看了几眼。”

“这也没什么,随便他看。”孙宾不以为地道,“国师府上下卫士都是穿这个,简单方便,厮杀或者切磋都利索。蜀王也允许某如此着装,是以某就不穿盔甲了,实际上,那些盔甲于某也没什么用处。”

“那也不一定,你可要知道,一套盔甲价值可不菲,有盔甲便等于多了一条命,人若没了防护,在战场上可就是纯粹的炮灰了。”范威可不这么认为。“某承认孙校尉你武艺高强,但还是小心为上,咱们这些武人,都是拿命在刀口上过活,多一层防护总是好的。”

“多谢你的良言相劝。”孙宾笑了笑,伸出手运气于上,只见淡淡的罡气在皮肤表面泛起,“你看,这是某的护体罡气,在它的加持下,除非是攻城巨弩或投石机才能攻破,是以某倒不惧刀剑加身。”

范威瞪大了眼睛,喃喃地道:“难道……这便是武道传说中的先天高手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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