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1)

()两匹纯种栗色格鲁吉亚马拉的马车载着纳克日夜兼程而行。纳克感到浑身盛满力量,如同一位手持利器的剑客,一切将充满希望。不是么?他看着窗外生机勃勃的绿树,心中无比充实。

一个月之后,马车夫约翰告诉纳克,前方的目的地是柳镇。它就在锡山山脉和冈秋山脉的交汇处;锡河也从它身畔流过。过了这个小镇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而圣安瑟姆也将“近在咫尺”。

“我们将在这儿过夜,”经验丰富的马车夫说,“补充一下补给,好好的睡他娘的一觉。然后一早醒来您就看吧,马车就好像踩着风轮跟鸟儿一样飞掠过整个平原!”他说的眉飞色舞,“路上净是漂亮妞儿!我向您保证,您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漂亮妞儿;那模样儿,嘿!您喜欢什么样的?能跳舞的还是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眼看着山路终于要走到尽头,马车夫的心情无比之好,嘴皮子咕哝个没完。

“每当我离开家乡,姑娘们都肝肠寸断……”

老约翰哼着小曲子把马车赶进柳镇。

柳镇的人口不多旅店却有好几个,一个个的烟熏火燎不止经历过多少风霜岁月。天色已近黄昏,纳克把马车停到一个叫“丹尼尔的烤炉”的旅店里。

肥胖的老板丹尼尔足有两个纳克重。见客人来了,一路咚咚咚的小跑过来,震得地皮直颤。

“我的兄弟们!”他高兴的把一直拇指插到一个戒指里,在衣服上蹭着。

纳克走进铺子的大门,铺子是个古旧的战争堡垒改造而成,建筑的风格明显出自矮人之手。一进大厅,五颜六色的地板,花花绿绿的饰品从穹顶垂下来撩拨着他的感官。铺子很宽敞但是客人却不多,只有几张桌子零星的点缀着一些客人。一个个的只顾喝酒吃菜,一切显得很安静。

“咯……您住……咯……几天?”一个肥胖的妇人打着嗝儿走过来,满脸掩饰不住的笑意。

“两个人住一晚,还有,一顿正餐和早餐。”

“我得收您一个半银币。”

“好的!”纳克拿出两个银币,“都给您,帮我把马车照顾好。”

“当然!”老板娘喜滋滋德拿了钱去喂马。

丹尼尔从厨房里端出一盆蒸牛肉和几个白面包放到纳克的桌子上。“您不打算喝点酒么?请我喝一杯如何,老丹尼的烈酒可是远近闻名的!”

“噢,不,我不喝酒。”

“哇!那您可真少见。您不听故事么?老丹尼尔讲的故事也是一流!”

“好吧,多少钱?”纳克知道不拿出点钱来老板是不会放过他了。

“两个银币!”胖子心花怒放。

经验丰富的马车夫约翰说,“一个银币,两瓶杜姆酒,别跟我耍滑头,小心点儿你!”

胖子点头哈腰,“好的好的!”

纳克打量着四周,铺子里面弥散着一股刺鼻的熏蝇草的气味,墙上和空中悬挂着世界各地的工艺品。兽牙,香草,奇形怪状的石头,夸张的动物皮毛。墙壁是由坚硬的大青石砌成,矮人的工艺使得这个建筑十分厚重结实;石墙至少有一米厚,上面结满灰褐色的沉迹,不知经历多少年才变成这样。

铺子里只有几桌客人,一个老者和一位女士在房间西南角,厚厚的宽大的灰色斗蓬把他们遮的严严实实。大厅的中央是一个醉汉,脏兮兮的衣服,口水流了半桌子,正趴在上面呼呼大睡。而最后的一特别大的桌子,五六个商旅打扮的人正在小声的计算着旅途的赢头和分红。

纳克吃东西很快,一转眼工夫就干掉了自己的食物,开始托着腮帮子发呆。

除了老约翰自斟自吟发出来的声音,屋子里就剩下商旅们的细语。纳克竖起耳朵好奇的听他们说些什么。

“什么!三十个金币就卖了!你可真是个没心肝的猪!”

“你这头小公鸡别把冠子翘得太高了!要知道卡布兰卡城里小偷多的就像蚊子!能赚到一笔就不错喽!”

“哧--”一个声音不屑的说,“三个月前我们一起去卡布兰卡贩蜂腊。刚住下就有几个小子来找茬。特立克马上冲上去一拳把那个小个儿打到了!我捡起一块石头就开干!‘管他娘的,挨个儿揍!’干得棒极了。那为首的小子想跑,嘿,我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打得他像个烂柿子!”

“迟早你会倒霉的!热恼了盗贼工会可不是闹着玩的。”

“嘿,我可没这么蠢。你知道做事情要会见风使舵看清时务……”

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一丝霞光在墙壁上消失后,老板点起油灯,昏暗的灯光跳跃着在墙上映出每个人的影子。

“该睡觉喽--”老约翰终于吃完了,他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再坐一会儿。”纳克长大后第一次出远门,觉得处处透着新鲜,就连商贩的粗口俚语也听得十分过瘾。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大铁门“哗”得被推开,几个高大的身影卷着室外凉爽的风跨进铺子里。

“啊伙计们!来点儿什么?”丹尼尔堆着笑迎上去。

就着昏暗的光线,纳克仔细打量这些人。都是人高马大的,穿着全身金属盔甲,铠甲的边缘上镂着各式繁复的图案、纹章。原本**的金属此时却像丝绸一样驯服紧贴在主人身体上,显然上面赋有魔法。虽然离得远看不清楚,但感觉得到做工非常的精致华丽。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一种特别高贵的神情。为首的是一个有着棕黄色胡须的大汉,神色冷峻威严,高大威猛,如同一尊神祗的雕像。他缓缓得把出身侧的大剑,剑身出鞘后发出“叮”的一声响。

“我们不需要什么,只是有点私事要办。”

丹尼尔打个冷战,“诸位老爷,小店一向小本生意童叟无欺,从未多收过一个铜子儿……”

“请您让开!”旁边一个年轻人皱了皱眉头。

丹尼尔吁了口气,一溜烟躲到柜台后面去了。

“他们是剑士么?”纳克小声的问约翰,“可真气派!”

“好像不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剑士。”

纳克打算多呆一会儿,他从小就喜欢剑士。他的曾祖父曾是个游侠,在大陆上参加过很多次冒险。纳克小时候,曾祖父还活着的时候,曾经向他学习战斗的技巧。

“弗兰西斯先生!久违了。”为首的剑士居然朝趴着睡觉的醉汉说话。

醉汉依然倒头呼呼大睡,沉浸在梦乡中得他哪里听得到这些话。

纳克看得十分蹊跷,正纳闷间,那位剑士居然单膝跪下,双手柱着剑柄将大剑直插在地。“请您跟我们回去,克罗纳姆先生死了。”

醉汉似乎听到这句话,身躯微微震了一下。

就在心神不定的刹那,突然他身后出现了一个瘦瘦的汉子,正是铺子里商贩的一员,天知道他是怎么绕到那儿的--像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一样,居然没一个人发觉。他的身体像狸猫一样悄无声息,然而左手却伸出一把黑乎乎的短剑,像闪电一样像那醉汉背心刺去。

纳克以为是自己眼花,正打算揉眼睛,“嗬!!”一声大喝震得纳克耳膜剧痛。只见那黑刺刚刚接触醉汉脊背的一刹那,他突然反应过来,将桌子往前一送,身体就势向前斜倾,刺客未能命中要害,短剑插入醉汉的左臂。

刺客见势不妙,顺势往地上一滚就想溜走。可惜已经晚了,那醉汉的身躯一扭,右拳呼的带着风声往下砸去,倒霉的刺客正好被砸到胸口,从前胸到后背开了个碗大的窗户。

纳克被突来的事件弄懵了。

恭敬有礼的剑士竟趁醉汉分神之际,双手执剑向他肩上砍下。

沉重锋锐的大剑在空气里发出一声尖啸,“噗”闷响一声正中目标。出人意料的是,这一件竟然醉汉毫发无损,只是衣服开个大口子,并被强大的冲击力撞倒在地。

“果然是您!弗兰西斯先生!”

“哈哈哈--圣武士什么时候跟下三流的刺客联手了?是克罗纳姆先生的计策吧!可惜你们还是功亏一篑,西弗斯,你那把剑伤不了我的!”

“我希望事情能和平的解决,弗兰西斯!回头是岸,你被诱惑了。”这是坐在角落的老者不知什么时候走到大门口,手执一根法杖,神色威严的大声对醉汉说。

“啊,真巧哇,克罗纳姆先生。您藏得可真严实,我这大半天都没发现您一直在后面看着我哩。呵呵,刚才那个混蛋还骗我说您死了,我可大吃了一惊啊……啊!,该死的!!”弗兰西斯突然醒悟过来,他一把将插在左臂的短剑拔出,只见自己左臂的创口象一张黑乎乎的大嘴一样一张一合,大量的脓液正从创口中流出。

“ismodioAlia……”治疗咒语脱口而出,然而白光在伤口上闪了一下就消失了。

“没有用的!弗兰西斯,跟我会去,我会医好你得伤。”

“哼哼,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逼我就范?”法兰西斯狞笑一声,右手一拳就把左臂连根砍断,“都得死!”

他的话音未落,圣武士西弗斯已经把剑举到空中,突然剑身一阵颤抖,白光自上而下笼罩整个大剑。

“以神之名!”

“以神之名!”

六个圣武士各自执剑将弗兰西斯围住,身上白光越来越亮,映的大厅如同白昼。

“审判之刃!”纳克惊叫出声。他认识这个剑术,或者说他听说过关于这个剑术的传说。审判之刃是圣武士最强力的攻击技能,只有受神的祝福和恩宠的圣武士才能使出这个剑招。传说在神力之下,圣武士将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和速度,并且他的武器具有可以粉碎一切邪恶的能力。即便是最强大的异界生物,面对闪闪发光的圣剑也会头痛不已。但凡能施展此神技的圣武士,往往是神圣和正义的化身,而官员和民众一般把他当作神使看待。

现在,在这小小的镇子上自己居然就遇上六个这样的圣武士!而且他们刚刚还以极不体面的方式(可以称得上卑鄙)暗算了一个毫无防备手无寸铁的醉汉,此时又打算一拥而上的群殴……纳克一时觉得自己头昏脑胀。

圣武士不打算给弗兰西斯一丝喘息的机会。六柄剑从不同的角度或砍或刺眼看要把弗兰西四搅成一堆碎肉。突然在千钧一发的时刻,他消失了,圣武士们砍到空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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