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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俩猪笼暗藏的罪恶(1 / 1)

就在辜鸿铭踏上德国土地的时候,在中国的南方也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其引发的一系列事情却是影响深远。

这事得从一对恋人说起。

湖州的七里村是远近闻名的湖丝产区,历来就有“七里湖丝甲天下”的美称。在七里村,屠姓、温姓是当地的两门望族,同样也是七里湖丝最主要的生产方。就如同常言所说的那样,一山不如二虎,屠、温两家都彼此的看对方不太顺眼,自然两族的关系也就不咋的,虽然没有坏到直接开片的程度,但背后搞点小动作什么的还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屠嘎子是个穷户,家中是没钱又没地,就那三两间破茅草房自然也就别奢望媳妇什么的了。平时屠嘎子就在宗族里干点零活,卖卖力气,东一餐西一顿的过活着,这也得亏他家也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属于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角色,倒也让他过得挺逍遥自在的。

温小玲是温家的桑女,平时就负责采桑叶、喂桑蚕,朝九晚五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倒也没出过什么差错。温小玲也是穷苦人家出身,家中除了双亲,下面还有弟妹,虽然温姓是七里村的望族之一,但利益什么的很显然落不到她家头上。

屠嘎子、温小玲,这两个底层的小人物本来是没什么故事好说的,但一次俩人偶然的相遇,不知怎么的俩人就彼此看上眼了。俩人的感情是一日千里,拍马都追不上,可是呢屠嘎子又没胆量上门提亲。毕竟都是在同一个村里混的,彼此什么情况大家也是心知肚明,就屠嘎子的情况,一贫如洗、家徒四壁都要比他家要好。而温小玲家虽然也不怎么富裕,但比其屠嘎子那不知道要好多少倍,温小玲嫁给屠嘎子只会拖累温小玲家而已。这样一来不用问都知道温小玲家里是绝对不会同意两人在一起的,而且现下世风甚严,要是有什么出-轨的地方被别人发现,少不得是一顿惩罚。因此俩人只好在底下偷偷约会,根本就不敢让别人知道。

俩人终究是年轻人,血气方刚的,擦枪走火的事情即使发生了也没什么好奇怪,把持不住自己也同样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你弄个未婚先孕出来那麻烦就大了去啰。

是的,温小玲怀孕了,还是未婚先孕。而温小玲得知自己怀孕后也是惊慌不已,甚至都不敢告诉屠嘎子,只是她自己一个人保守着这个秘密。但终究是纸包不住火,温小玲未婚先孕还是被别人知道并且告首到了族长那里,随即温小玲就被关了起来。不久后,温小玲不守妇道的消息就在村里传开了。

族中的族老们一直在逼问温小玲奸-夫是谁,可温小玲看着软弱但心坚似钢,死活就是不肯供出屠嘎子——而屠嘎子连上门提亲的事情都不够胆,现在要他出来自首那更不可能了。毫无收获的族老对温小玲很是气恼,再加上屠氏宗族的人在一边煽风点火,大说风凉话,于是正在气头上的温氏族老们决定对温小玲执行族规:浸猪笼。

很快,温小玲就被公开执行了浸猪笼的族规。套上猪笼,外面绑上几块大石,由四个壮汉将猪笼抬到太湖中。刚一下肩,那套了人的猪笼就连个泡都没冒就沉到了湖底。待十分钟后捞上来,温小玲早已经气绝身亡了。

毕竟在这个时期未婚先孕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没人会在外面到处吹嘘。对这一点,无论屠、温都是心照不宣的,在村里说说也就算了,但在外面就得把自己的嘴巴管好,村里的孬事传出去了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如果事情就此结束那也就没后面什么事了,可什么事情都是要出现点转折才有看头的。

温小玲头七都还没到,屠嘎子也不晓得怎么的就知道了温小玲是因为被发现怀了孩子才被浸猪笼的,一时间屠嘎子就觉得天都塌了。

先前温小玲还没来得及告诉屠嘎子自己怀孕的事情就被捉了,所以屠嘎子完全不知道温小玲怀孕这件事情。屠嘎子一直都以为是因为温氏宗族的人发现了俩人的奸-情,所以温小玲才被浸猪笼的,所以他才把自己藏起来不愿出首。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如果知道温小玲已经怀了自己的孩子,那屠嘎子怎么的也不能无动于衷啊,哪怕是要把自己搭进去,就算救不了温小玲,起码也得把她肚子里的孩子给保下来。不过可惜,这世界可是没有后悔药的!

屠嘎子恨自己,也恨温氏宗族,有心想为温小玲讨回个公道,但他也知道自己一个人斗不过人家,而且屠氏宗族也不会为自己这种小角色出面与温氏宗族开片,思来想去后屠嘎子决定到官府告状,状告温氏宗族草菅人命。

而前面我们说过,南方政府的行政人员严重不足,就算是启用了一批清廷的旧吏也仅仅是稍稍的缓解一下市、县级部门的用工荒而已,下面的镇一级很多都是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行政单位的,而七里村所在的南浔镇就是其中之一。

镇公所的主事者与温氏宗族的有些许交情,屠嘎子到镇公所来告状的事情被主事者通知了温氏宗族,这一下温氏宗族终于知道温小玲怀的是谁的孩子了。而屠嘎子出首状告温氏宗族的消息也很快被传开,温氏宗族的人立马不干了。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啊,本来吧这种事情就是男女双方都有责任的事情,现在为了这事,温氏宗族已经死了一个温小玲了,那作为男方的屠嘎子怎么的也得受到同样的惩罚吧,所以温氏宗族就要求屠氏宗族对屠嘎子执行同样的族规,否则温氏宗族就自己来。

而在屠氏宗族内部,对屠嘎子是保还是弃一直都争执不休,各有各的道理。随着时间一点点的走过,屠氏宗族还是没有决定好怎么处置屠嘎子,这使得温氏宗族的人越来越不满,对屠氏宗族的施加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村里的气氛也越来越低沉。最后屠氏宗族的族老们为了避免两族开片,最终决定屠嘎子同样要受浸猪笼的惩罚。就这样,屠嘎子还没有为温小玲讨到什么公道、说法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虽然屠、温两族都尽力的掩盖这件事情,但就像温小玲未婚先孕一样,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更何况这事还闹到了镇里。最终,七里村发生的事情还是流传了出去,很快就传到了湖州城里。

湖州警察局的人听到了这个传言,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想法暗中派了一队人下来探访,结果发现竟然是真的,于是湖州警察局即刻立案调查。此案最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屠、温两族的相关人员达到三十多名,两族的中高层基本被抓捕殆尽,而南浔镇公所主事者等相关人员也被一同逮捕带走了。

很快,湖州检察院对涉案的三十几名人员以故意杀人罪向湖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第一时间就受理了此案。而屠、温两族的人经过别人的指点,也从湖州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了律师来为自己人进行辩护。

不久后法院开庭审理这件案子。虽然被告人请了辩护律师,但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都指出了其犯法的事实,而且被告人在法庭上也对事实供认不讳,在这种情况,被告人再怎么执着自己没有犯法只是在执行族规也于事无补。最终这三十几名涉案人员被判十年到死刑不等。

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环球时报》、《申报》等报纸一直都在跟踪报导。最后法院的审判结果一经报导出来,南北双方的人都被震惊了——现在《环球时报》已经影响到北方了,虽然还没有在北方的城市发行,但有很多人从南边把报纸带过去,甚至听说《环球时报》都已经出现在北京城里了。

在众人的观念里,宗族执行族规是合情合理的,像浸猪笼这样的事情众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而且这些族规在以前也是被官府认可甚至是参与其中,由此可见执行族规并不是什么违法的事情。在此案开庭之前,人们都以为南方政府只是小题大做,那些涉案的人就算会受到惩罚恐怕大多也是些不痛不痒的事情,可出来的结果却与大家预计的完全不同:两名族长、十几名族老被判了死刑,其他人的刑期从十年到无期不等,可以说这完全颠覆了众人的是非观念。

一时之间,南北人声鼎沸,就这事争论不已,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总的来说是反对的远远多余支持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组织了一大群人到各地的政府部门去抗议,甚至有的地方还发生了打砸抢烧的事情,屠、温两族同样拉起一票人跑到湖州去冲击政府部门,试图以此向南方政府施加压力从而达到救出自家人的目的。

不过,对白泽来说,法律的公正、严明是绝对不容破坏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样是不容商讨的事情。在白泽的理念中,从来就没有什么法不责众的概念,如果你只是游-行、静-坐什么的,那随便你怎么搞,但现在你都打砸抢烧、冲击政府部门了,那你也别怪我下狠手。

随着白泽的一声令下,驻防杭州的201师的401旅派出一个团紧急北上湖州,抵达后即刻展开了戒严,同时还配合湖州警察局将那些违法之徒一一逮捕归案。不仅仅是在湖州,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一些动-乱严重的城市。白泽派军队介入后,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把动-乱平息了。

《环球时报》接连发表文章阐述七里村案中的点点滴滴,详细说明这些为什么是错的,那些又为什么是对的,同时还对那些打砸抢烧、冲击政府部门的事情进行了报导,也解释了为什么要逮捕这些人,还称其为“社会秩序破坏者”。

而警、检、法也站出来宣言自己部门的观点。像最高法院的院长就表示:“有且只有法院才有权利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定罪、量刑的依据能且只能是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而不是所谓的什么族规。就像此案中,屠嘎子与温小玲两人***是违法的事情,但屠、温两族执行的族规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环球时报》以及各省省报的创办发行,使舆论不再是宗族、士族所特有的手段,而得益于这几个月来的强制扫盲教育,能够识字读报的普通百姓越来越多,宗族、士族在文化上的优势被一点点的吞食掉。

而这一次七里村案的发生,也引起了白泽的注意。案件平息后,白泽已经开始考虑压制、瓦解各地宗族的对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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